这首词是南宋爱国词人辛弃疾闲居带湖之作。上情下景,情景交融。上片以少年春意狂态,衬托老来春意索然。下片风卷残花,当悲,但以“休恨”开解;“花开元自要春风”,一反一正,寓意颇深,耐人寻味。春归无迹,但飞燕却于来时夕阳中相见,则于迷惘惆怅间,掠过一缕欣慰情思。
此词分上阕与下阕。
上阕以“少日”与“老去”作强烈对比。“老去”是现实,“少日”是追忆。少年时代,风华正茂,一旦春天来临,更加纵情狂欢,其乐无穷。对此,只用两句十四字来描写,却写得何等生动,令人陶醉!形容“少日春怀”,用了“似酒浓”,已给人以酒兴即将发作的暗示。继之以“插花”、“走马”,狂态如见。还要“醉千锺”,那么,连喝千杯之后将如何颠狂,就不难想象了。而这一切,都是“少日”逢春的情景,只有在追忆中才能出现。眼前的现实则是:人已“老去”,一旦逢春,其情怀不是“似酒浓”,而是“如病酒”。同样用了一个“酒”字,而“酒浓”与“病酒”却境况全别。
什么叫“病酒”?冯延巳《鹊踏枝》词说:“谁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日日花前常病酒,敢辞镜里朱颜瘦。”
“病酒”,指因喝酒过量而生病,感到很难受。“老去逢春如病酒”,极言心情不佳,毫无兴味,不要说“插花”、“走马”,连酒也不想喝了。只有呆在小房子里,烧一盘香,喝几杯茶,消磨时光。怎么知道是小房子呢?因为这里用了“小帘栊”。“栊”指窗上棂木,而“帘栊”作为一个词,实指窗帘。挂小窗帘的房子,自然大不到那里去。
过片“卷尽残花风未定”,有如奇峰突起,似与上阕毫无联系。然而仔细寻味,却恰恰是由上片向下片过渡的桥梁。上阕用少日逢春的狂欢反衬老去逢春的孤寂。于“茶瓯香篆小帘栊”之前冠以“唯有”,仿佛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关心。其实不然。
下阙写道他始终注视那“小帘栊”,观察外边的变化。春风不断地吹,把花瓣儿吹落、卷走,而今已经“卷尽残花”,风还不肯停,春天就会随之破败,如此看来,诗人自然是恨春风的。可是接下去,又立刻改口说:“休恨!”为什么?因为:“花开元自要春风。”当初如果没有春风的吹拂,花儿又怎么能够开放呢?在这出人意外的转折中,蕴含着深奥的哲理,也饱和着难以明言的无限感慨。春风催放百花,给这里带来了春天。春风“卷尽残花”,春天就要离开这里,回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试问春归谁得见?”这一句问得突然,也令人感到难于回答,因而急切地期待下文。看下文,那回答真是“匪夷所思”,妙不可言;离此而去的春天,被向这里飞来的燕子碰上了,她是在金色的夕阳中遇见的。古典诗词中的“春归”有两种含义,一种指春来,如陈亮《水龙吟》:“春归翠陌,平莎茸嫩,垂杨金浅。”一种指春去,其例甚多,大抵抒发伤春之感。
诗词中的“春归”有两种含义。一种指春来,如陈亮《水龙吟》:“春归翠陌,平莎茸嫩,垂杨金浅。”
一种指春去,其例甚多,大抵抒发伤春之感。
辛弃疾的名作《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亦不例外。而这首《定风波》却为读者打开广阔的想象领域和思维空间,诱发人们追踪春天的脚步,进行哲理的思考,可谓另辟蹊径,富有独创精神。
把春天拟人化,说她离开这里,又走向那里,最早似乎见于白居易的《浔阳春·春生》:“春生何处暗周游?海角天涯遍始休。先遣和风报消息,续教啼鸟说来由。展张草色长河畔,点缀花房小树头。若到故园应觅我,为传沦落在江州。”
黄庭坚的《清平乐》,则遵循这种思路自制新词:“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
王观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构思也很新颖:“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
辛弃疾《定风波》的下阕和上述这些作品可谓异曲同工,其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也是显而易见的。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