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滞雨》是一首羁旅诗。“独在异乡为异客”,孤单寂寞的处境本就容易滋生乡愁,更何况还是在秋雨绵绵的深夜?归思难收,归期无定,归梦不宜,这一切并不都是因为“滞雨”的缘故。
首句“滞雨长安夜”交代时间地点和缘由,意思是说,下雨了,今夜只好滞留在长安。但诗人为什么不说“夜雨滞长安”呢?因为将“滞”字提前,不仅更能体现雨下得久,还能突出夜的漫长,好像是厚实、缠绵的雨连时间的脚步也阻碍了,迟迟不能到黎明。归心似箭,但偏偏又碰上似乎永无休止的连夜雨,给人一种无法排遣的无奈、凝重之感。也为后面的“客愁”、“归梦”蓄势。
“残灯独客愁”描写场景:一盏灯油将尽的孤灯之下,坐着一个满脸愁容的独客。“残灯”,不仅不能给人以光明、温暖的感觉,与外面无尽的雨夜相比,它反而更让人觉得凄凉、忧伤。灯已残,说明独坐已久;独坐久,说明客难眠;客难眠,说明乡愁深。“残灯独客”与前面的“滞雨夜”共同营造出一种朦胧迷离、孤寂凄清的氛围,在这样的意境下,游子很自然会想到自己的故乡。
“故乡云水地”是虚写,是故乡在云水相接的苍茫辽阔之地吗?是故乡有云重水复遥远的阻隔吗?还是故乡根本就不存在于现实,而只在自己如行云流水般飘渺的乡思中吗?这一句体现了诗人特有的朦胧性,怎么理解似乎都可以,怎么理解都给人一种真实而亲切的感受。
“归梦不宜秋”是直抒感慨,语似直切,实则含蓄。雨夜客居,残灯独坐,正是思乡梦回的“好”时候,为什么“不宜秋”呢?因为在诗人眼中,秋就是愁,秋风秋雨秋云秋水,无一不令诗人愁肠百结,在满目愁景的季节,在满怀愁绪的梦中,即使回到故乡,还不是一样愁苦?算了吧,不做归乡梦也罢!其实,这样的梦,在任何季节做都是“不宜”的。诗人在此说“不宜”,其实是“最宜”,有正话反说、不言神伤之妙。
全诗主旨为思乡。前两句谓客居长安因天雨而行动受阻,独对残灯忧愁不寐,思念故乡;后两句推进一层,谓故乡本是烟树晴岚、碧水萦回之地,可是正值秋雨绵绵之时,即使梦回故里,所见也是霪雨霏霏,故归梦也不宜当此风雨潇潇之秋也。
如果用知人论诗、以意逆志的方法来读这首《滞雨》,那么,“滞雨”是长期纠缠诗人的牛李两党的纷争与非议;“客愁”是诗人长期受到排挤压制,难以实现抱负理想、怀才不遇的愤懑,以及对自己前途命运的迷惘和忧虑;“故乡”是诗人心中理想的归宿,是才显志成的美好境界。“归梦不宜”是不应该轻易放弃和退却,而应该再坚持等下去,孤独愁苦之后,一定会有雨过天青的时候。“归梦不宜”意为“长安宜留”,在京城之内、天子身边,机会总比“云水”之地要多一些吧。这里理解,意思就完全两样了。所以也可以说《滞雨》是一首托雨言志、寄意深远的“咏物诗”。
这首词是敦煌石窟发现的唐五代手写卷予中无名氏的作品,写的是一个美丽的歌舞伎在暮春哦节的感受。上片写其外表的华美,下片状其内心的悲哀。婀娜的身姿与擦拭不尽的泪珠、掩饰不了的忧愁,相互映衬,达成一种对比中的和谐。
词的上片是写景,作者从动态着笔,既形象地写出了景物的情态,也婉转地表达出了主人公心头的烦闷和怨情,情和景交融在一起。
下片以生动形象的比喻抒发了主人公心中无限的怨情,一个平常的比喻将主人公的感情推向了高潮。整首词感情质朴而深沉。
这是一首怨词,写恋人远去,给姑娘带来的痛苦。词的上片先从景写起。前两句,勾画了暮春的景色;燕莺啼叫,柳条在春风中袅袅多姿。作者从动态着笔,写得有声有色。尤其是一个“乱”字,既形象地写出了柳条弄春的情态,也显露了主人公烦闷的心情,情和景交融在一起。经过景物的渲染,主人公出场了:“五陵原上有仙娥,携歌扇,香烂漫”。仙女般的姑娘何其美。歇拍告诉人们她这样出场目的,她是要留住那远去之人,可事与愿违,她只是“留住九华云一片”。作者笔锋一顿一折,婉转地表达了主人公心头的怨情。
下片开头一句直写主人公打扮之美,与上片“仙娥”暗映。接着掉转笔锋写道:“负妾一双偷泪眼”,又与上片怨人去暗映。主人公的怨情依然在这一顿一折中代现出来了。作品到此在表现怨情方面,已经非常形象、非常深沉了。可是最后几句作者又展开想象的翅膀,以生动形象的比喻来抒写心中无限的怨和恨:“泪珠若得似真珠,拈不散,知何限,串向红丝应百万。”以真珠比泪珠,可见泪之多;以泪之多烘写伤心之极,从伤心之极正见出怨情之深。一个平常的比喻在这里却把主人公的感情推向了高潮。
这首词揭示了当时中国女性对美好爱情的向往、追求,以及她们这种追求并不为男子所珍视的社会现实。感情直朴而深沉。
这篇文章描写了临江之麋依仗主人的宠势而傲“内犬”,最终落得个被“外犬”“共杀食之”的悲惨结局,影射了那些无才无德、依势放纵、恃宠而骄的奴才,讽刺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文章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细致逼真,形象传神。
这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的主要特点有三: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又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也很形象。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写麇与犬习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竞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人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寓言结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
《临江之麋》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