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借赞扬古代贤明之士来表达对同情者的仰慕之情。 “徐邈能中酒圣贤”,是隐喻徐得之的直言相谅,秉性修甚,颇有徐邈能识酒的清浊(世道清浊),醉而不问公事的洒脱气质。“刘伶席地幕青天”,是隐喻刘唐年隐居乡间,简从陋出的生活和贤明放达的性格,如同“竹林七贤”之一刘伶“屋无室庐,幕天席地”的旷达胸怀。“潘郎白璧为谁连”,是隐喻诗人潘大临与挚友的友善。两者分离,苏轼发出“潘郎白璧为谁连”的哀叹。苏轼有意将古之徐、刘、潘三贤才与今之徐、刘、潘三贤才同姓偶合,为的是表达苏轼向慕贤明,追求旷达的处世观。
下片,直抒欲回朝不成,真做隐士又无奈的仕宦观。“无可奈何新白发,不如归去旧青山”,点明苏轼目前的“无可奈何”的政治处境和“新白发”的衰老生命。苏轼离开黄州友善的人后感到寂寞孤独。即是死后,不如归葬于家乡的青山秀水边。这是苏轼视死如归的坦荡的生死观。“恨无人借买山钱”,进一步写自己欲回朝不得,欲隐居不能的无奈愁绪。一个“恨”字道出了这种只能退步、安居现状的随缘心态。
全词,运用三个历史人物来隐喻三个现实人物,再由三个现实人物而联想到苏轼自己的政治处境与适应心境,可谓借古喻今的绝妙构想。文字含蓄精练,蕴涵着丰厚的思想情感,是苏轼感旧词作中的佳作。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