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的上片写的是作者青年时期那段传奇般的出色经历。“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上句写作者年青时参加领导抗金义军,曾率领过上万人的队伍;下句写自己率领精锐锦衣骑兵渡江南来。“锦襜突骑”,即穿锦绣短衣的快速骑兵。“燕兵夜娖银胡簶,汉箭朝飞金仆姑。”具体描写南奔时突破金兵防线,和金兵战斗的场面:金兵晚上准备箭筒,修筑工事,而宋兵拂晓便发起了进攻。燕兵,指金兵。“夜娖银胡觮”,夜里整理兵器(准备天明的战斗),侧面说明义军进兵神速,出其不意。娖,通“捉”;胡觮,箭袋。一说,枕着银胡觮而细听之意。娖,谨慎貌;胡觮是一种用皮制成的测听器,军士枕着它,可以测听三十里内外的人马声响,见《通典》。两说皆可通,今取前说。“汉箭”句,指义军用箭攻击金人。金仆姑,箭名,见《左传·庄公十一年》。四句写义军军容之盛和南奔时的紧急战斗情况,用“拥”字、“飞”字表动作,从旌旗、军装、兵器上加以烘托,写得如火如荼,有声有色,极为饱满有力富有感染力。
作者回忆青年时代自己杀敌的壮举和抗敌的战斗,豪情壮志溢于笔端,他怀着一片报国之心南渡归宋,满怀希望地打算为宋杀敌建功,但却不被高宗重用,亦不采纳他的平戎之策,长期被闲置不用,使他壮志沉埋,无法一展怀抱。因此在转入下片后,追怀往事,不免深深地叹息:“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上二句今昔对照,一“追”一“叹”,包含多少岁月,多少挫折;又灵活地从上片的忆旧引出下片的叙今。第三句申明“叹今吾”的主要内容。草木经春风的吹拂能重新变绿,人的须发在春风中却不能由白变黑。感叹青春不再,韶华易逝的可惜,这是一层;白髭须和上片的壮岁对照,和句中的春风对照,又各为一层;不甘心年老,言外有壮志未能彻底湮灭之意,又自为一层。一句中有多层含意,感慨极为深沉。“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以最鲜明、最典形最生动的形象,突出作者的理想与现实的尖锐矛盾,突出他一生的政治悲剧,把上一句的感慨引向更为深化、极端沉痛的地步。平戎策,指作者南归后向朝廷提出的《美芹十论》《九议》等在政治上、军事上都很有价值的抗金意见书。上万字的平戎策毫无用处,倒不如向人换来种树书,还有一些生产上的实用价值。这是一种政治现实,对于作者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感受,不言而喻。陆游《小园》诗:“骏马宝刀俱一梦,夕阳闲和饭牛歌。”刘克庄《满江红·夜雨凉甚忽动从戎之兴》词中的“生怕客谈榆塞事,且教儿诵《花间集》”和这两句意境相近,也写得很凄凉;但联系作者生平的文韬武略、英雄事迹来看,这两句的悲慨程度还更使人扼腕不已。
这首词以短短的五十五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一个抗金名将的悲惨遭遇。上片气势恢宏,下片悲凉如冰,心伤透骨。悲壮对照,悲壮结合,真如彭孙遹《金粟词话》评辛词所说的:“激昂排宕,不可一世”,是作者最出色、最有分量的小令词。
这是一首送别诗,被送者为诗人晚辈。此诗意在抒发别离的情绪。首联用倒戟法落笔,点出出发前,微霜初落,深秋萧瑟;颔联写离秋,写游子面对云初,黯然伤神;颈联介绍长安秋色,暗寓此地不可长留;末联以长者风度,嘱咐魏万,长安虽乐,不要虚掷光阴,要抓紧成就一番事业。诗人把叙事、写景、抒情融合在一起,以自己的心情来设想、体会友人跋涉的艰辛,表现了诗人与友人之间深切的友情,抒发了诗人的感慨,并及时对友人进行劝勉。全诗自然真切,情深意长,遣词炼句尤为后人所称道。
首联“朝闻游子唱离歌”,先说魏万的走,后用“昨夜微霜初渡河”,点出前一夜的景象,用倒戟而入的笔法,极为得势。“初渡河”,把霜拟人化了,写出深秋时节萧瑟的气氛。
“鸿雁不堪愁里听”,是紧接第二句,渲染氛围。“云初况是客中过”,接写正题,照应第一句。大雁,秋天南去,春天北归,飘零不定,有似旅人。它那嘹唳的雁声,从天末飘来,使人觉得怅惘凄切。而抱有满腹惆怅的人,当然就更难忍受了。云初,一般是令人向往的风景,而对于落寞失意的人,坐对云初,便会感到前路茫茫,黯然神伤。他乡游子,于此为甚。这是李颀以自己的心情来体会对方。“不堪”“况是”两个虚词前后呼应,往复顿挫,情切而意深。
“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是诗人对远行客作了充满情意的推想。从洛阳西去要经过古函谷关和潼关,凉秋九月,草木摇落,一片萧瑟,标志着寒天的到来。本来是寒气使树变色,但寒不可见而树色可见,好像树色带来寒气,见树色而知寒近,是树色把寒催来的。一个“催”字,把平常景物写得有情有感,十分生动,傍晚砧声之多,为长安特有,“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然而诗人不用城关雄伟、御苑清华这样的景色来介绍长安,却只突出了“御苑砧声”,发人深想。魏万前此,大概没有到过长安,而李颀已多次到过京师,在那里曾“倾财破产”,历经辛酸。两句推想中,诗人平生感慨,尽在不言之中。“催寒近”“向晚多”六个字相对,暗含着岁月不待,年华易老之意,顺势引出了结尾二句。
“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纯然是长者的语气,予魏万以亲切的嘱咐。这里用“行乐处”三字虚写长安,与上二句中的“御苑砧声”相应,一虚一实,恰恰表明了诗人的旨意。他谆谆告诫魏万:长安虽是“行乐处”,但不是一般人可以享受的。不要把宝贵的时光,轻易地消磨掉,要抓紧时机成就一番事业。可谓语重心长。
这首诗以长于炼句而为后人所称道。诗人把叙事、写景、抒情交织在一起。如次联两句用了倒装手法,加强、加深了描写。先出“鸿雁”“云初”——感官接触到的物象,然后写“愁里听”“客中过”,这就由景生情,合于认识规律,容易唤起人们的共鸣。同样,第三联的“关城树色”和“御苑砧声”,虽是记忆中的形象,联系气候、时刻等环境条件,有声有色,非常自然。而“催”字、“向”字,更见推敲之功。
是词写离愁。前阕议论抒情。首句“伤怀离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伤感是离别的情绪。诗人李贺曾吟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抒发对国家兴亡的悲凉痛苦情感,两者比对。这种离愁“细似轻丝渺似波”,细软得像轻丝那样缠绕不清,缥渺得像微波那样延续不断。后阕回忆离别。一叶轻舟靠在岸边,红色的枫叶白色的芦花,金风萧萧,行人告别远去。“细想前欢”,慢慢地回忆起以前相聚的欢乐,却不能失而复得。“须著人间比梦间”,必须要让人世间改变成梦间。
全词缠绵悱恻,婉转细腻且真情灼然,可以想见,作者与文中女子的感情一定非同一般。上阕用了李贺诗的名句,表达出内心无限的深情,又以设问的形式问道:你能知道这番深意是怎样的吗?告诉你,就如同细丝一般扯也扯不断,像水波一样前波刚去后波又来,永远不可能断绝。下阕写到具体的场景,把人送走后,作者还独自站立在岸边,目送着白帆远去后,才发现这里剩下的,只有白居易诗中“枫叶荻花秋瑟瑟”的萧疏。此景最能令人想起“前欢”,那是多么令人魂飞魄散的极致享受,与眼前的孤独索寞形成的对比,就如同冰冷的人间和美梦中的情景一样不可同日而语。这种强烈的对比,更加大了作者心理上的落差,正是这种落差,令人感到了他的情意是何等真挚。
该词写离别。上片写行客即将乘舟出发,正与伊人依依话别。作者先从写景人手,这时正当初夏,窗前槐树绿叶繁茂,所以室内显得昏暗,而室外榴花竞放,红艳似火,耀人双眼,这与室内气氛恰好形成强烈对比,两人此刻的心情没有明说,却以室内黯淡的气氛来曲折地反映。
离别在即,难舍难分,“玉人邀我少留行”,不仅是伊人在挽留,行客自己也是迟迟不愿离开。“无奈”两字一转,写出事与愿违,出发时间已到,不能迟留。接着绘出江上烟雨凄迷,轻舟挂帆待发,两人无限凄楚的别情就在这诗情画意的描述中宛转流露。
该词系双调,下片格式与上片相同。“柳叶”两句,承上片“无奈”而来,由于舟行在即,不能少留,而两人情意缠绵,难舍难分,真是“悲莫悲兮生别离”。“柳叶”两句,写临行饯别时伊人蹙眉而歌,泪如雨倾。这里运用比喻,以柳叶喻双眉,梨花喻脸庞。“别时”句又一转,由眼前凄凄惨惨的离别场面回想到当初相见时的欢乐情景,但往事不堪回首,只能使临行时的心情更加沉重。
末句略同柳永“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词人悬想半夜酒醒,唯见月色皓洁,江水悠悠,无限离恨,尽在不言之中,如此写法颇具蕴藉含蓄之致。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