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在前两联用张良为韩复仇、诸葛亮匡扶蜀汉等典故,赞颂文天祥力图恢复宋室,欲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气概;颈联表现了诗人对宋朝的留恋和对英雄的思念;尾联用东晋时过江诸人新亭对哭事,直抒诗人心中悲痛。全诗句句用典,而意脉一贯,酣畅深厚,郁勃沉雄。
“徒把金戈挽落晖”。“徒”字用得特别有力量,鲁阳挥戈返日是英雄壮举。文天祥在南宋大势已去的情况下毅然起兵勤王,希望挽救南宋已无可挽救的命运,结果是徒劳无功,这一个“徒”字写出文天祥的悲剧结果,但“把金戈挽落晖”的精神还是值得称赞的,这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也就是上面我们引的那首诗“大厦明非一木支,区区未忍听倾危”的心情。这句诗用鲁阳挥戈返日的典故,再加上一个“徒”字点出悲剧的结局。“南冠无奈北风吹”这里连用两个典故把文天祥的遭遇曲折地表达出来。文天祥无法抵挡北方的进攻、被俘而殉国。“南冠”“北风”暗用两个典故,但字面上却当句作对,天衣无缝。开头这一联已经交代了文天祥的悲剧结局。
“子房本为韩仇出”,这一句又用张良的典故,表明文天祥起兵纯粹为了报国。就结构而言是从上一联又倒叙回去。“诸葛宁知汉祚移”,以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赞美文天祥,同时“汉祚移”三字点明宋亡。“大厦明非一木支”,但在文天祥心目中不计较成败利钝,汉祚虽移,而己心不变。这一联从起兵的动机和坚贞不屈、矢志不渝的态度赞扬文天祥。张良、诸葛亮都是最出色的人才,拿他俩来赞扬文天祥,就不仅是指精神,其才能也全在不言之中。无奈大势既去,才士也无能为力。
“云暗鼎湖龙去远,月明华表鹤归迟”,诗人以低沉凄凉的格调叙述了大宋灭亡和文天祥遇害的事实,以哀切的笔调写出了自己悲凉沉痛之感,写出了对大好江山和英雄的急切呼唤,从而抒发了对现实的失落感。
“不须更上新亭望,大不如前洒泪时”。这里运用《世说新语》中的“新亭对泣”的典故,也是人所熟知的,但作者在这里不是简单地引述,而是反用其意表达深沉的兴亡之感。这一联是承上联“鹤归迟”来的,您如果归来,也不要再上新亭去看风景了,因为现在比王导他们(东晋渡江)当时又远远不如了。这样理解较“我不须……”更深一层,因为这种情况我早已明白才对“鹤”归不必去望,又是始终扣紧文山丞相来说的。这一联又从死后写到做挽诗的今天,表明每下愈况的时势,寄托故国之思。
这首诗作以用典用事为长。出句用典,巧妙地把文天祥力挽危亡不成、被俘不屈殉节的一生概括出来;次以张良、诸葛亮为比,赞颂了文天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再以宋帝之传说,寄托了对文天祥的不尽哀思和追念;结以东晋之事,感慨文天祥壮志未酬、天下尽归异族所带来的痛苦现实。全诗笔力雄健,情绪深沉,在对文天祥的赞颂和哀悼中,也真实地展露了诗人自己怀念故国的悲凉沉痛心情。全诗气韵凝沉,寄寓深远,既突出了一个“挽”字,又有诗人自己的隐痛悲思,意蕴丰富,感人至深。
“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描绘豪侠的形象。
“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讲述豪侠的倜傥不群和武艺高强。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表达豪侠不拘礼法,疾恶如仇。
“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虽写豪侠的爱国精神,实则也隐隐流露出诗人想建功立业的寄望。
“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最后四句是说打败敌人,胜利归来,既不会阿附权贵、居功邀赏,也不自命清高,隐居草野,要继续过游侠生活。
在这首诗里,诗人以热烈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夸张的语言,刻划了一个武艺高强、报国杀敌、功成退隐的侠客形象。他出身高贵,剑如秋霜,袍饰明珠,艺高胆大,堪与名侠剧孟比肩。他虽身玺百战,威震胡虏,但功成后又任性使酒,不肯俯身下拜萧何曹参之类的高官,而是隐居于荒山野径。
他潇洒倜傥,豪迈勇敢,不拘礼法,疾恶如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富于爱国精神。当祖国的统一和安定受到威胁时,便“发愤去幽谷,从军向临洮”,不计身家性命,英勇杀敌,立功疆场,而胜利归来时,既不阿附权贵,居功邀赏,又不消极退隐,逃避现实。在这个形象身上,集中体现着李白的任侠思想。显然,他的这种任侠思想和他进步的政治理想,他的反对腐朽权贵的斗争精神是有密切关系的,因而也显示了这种任侠思想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进步意义。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