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根据自己的见闻,在诗中简述了一年来的经历以及对家属的思念,用丰富的想象,把心中的忧虑和惊恐具体生动地描写了出来。全诗没有一句空闲之语,只是平铺直叙,却有声有泪,感人至深。
这首诗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十二句(开头至“未忍即开口),抒写诗人初授拾遗后思念家室又不忍告假探亲的矛盾心情。开篇两句是一篇之主。“去年潼关破”,点出国家残破、京都沦陷、战乱流离的大背景:“妻子隔绝久”,点明诗人与妻子儿女长久相互隔绝、不通音讯的事实。这两句为下面两段对家室的千回百转的忧念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是全诗的纲领。
接下来两句从,写诗人从沦陷的长安城脱身西走,投奔唐肃宗。杜甫潜逃出京在孟夏四月,其时草木繁茂,可以隐蔽间道潜行的诗人,故说“脱身得西走”。与妻子儿女隔绝已久,但一有脱身机会,并不是先去探寻家室,而是投奔凤翔的唐肃宗,正见出先国后家是诗人的自觉行动。
第二段,写抵凤翔见唐肃宗得授拾遗的情景,描写得极朴质、真切、生动、细致。拜见唐肃宗时,脚上穿着麻鞋,破旧的衣袖露出两个胳臂肘,完全是间道逃奔途中的狼狈形象,可以想见麻鞋上还沾有斑斑的污泥,衣衫上处处留下荆棘的痕迹。这样不加任何整饰地去拜见唐肃宗,正透露出其心情的急切和对君主的一片赤诚,也透露出在非常时期君臣朝仪的草率不拘。原生态的生活细节即用极朴质的原生态表达方式来呈现,收到的是极生动真切的艺术效果。千载之下,犹可想见当时情景。细节传神,朴俗传真,正是这两句诗的魅力,也是这一时期杜甫的诗歌创作共同的艺术取向。正因为狼狈的形象透露出一片忠君爱国的赤诚,因此朝廷上下悯其幸得生还,而亲朋故旧则伤其形容憔悴,皇帝也为其忠诚所感动,亲授拾遗之职,诗人则深感在颠沛流离之中君主的厚恩,不免涕泪交零。这四句写诗人在朝廷上下,亲朋故旧和君主眼中的形象,同样不加掩饰,不避“老丑”,真情所至,淋漓尽致。
这六句乍看与忧念家室的主题似乎关系不大,实则正是由于诗人一片忠君爱国的赤诚和君主的厚遇才逼出这一段的最后两句。“柴门虽得去,未忍即开口。”国家仍在危难之中,君恩又如此深厚,诗人无法开口要求告假探视家人。“未忍”二字中正含有忠于君国与忧念家室的内心矛盾,这才引出下面两段千回百转的至情之性之文。
第三段(“寄书问三川”句至“心中郁结摇头”句),抒写对家室存亡未卜的忧念和悲慨。因未忍开口告假,故有“寄书问三川”之举,但由于久与家人隔绝,音信不通,不知道家究竟还在不在三川。这两句是一层。“比闻”以下,因新近听到传言说,那一带的百姓因遭战祸,惨遭叛军杀戮,已经到了鸡犬不留的程度,因而不能不想到自己的家室恐怕也难逃此劫难。
“山中”四句,便是对家室罹祸的想象:三川山中那漏雨漏风的茅屋里,此刻还能有谁在倚窗户而相望呢?也许都已惨遭杀戮,在摧折衰败的苍松之根,尸骨狼藉,地虽冷而骨尚未朽吧。“地冷”句,体贴入微而又沉痛彻骨。诗人的心似乎和家人的尸骨一起感受到异乡土地的寒冷。但毕竟“杀戮到鸡狗”的景象只是出之传闻,因此诗人意中仍有所犹疑,“几人全性命,尽室岂相偶”二句便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这种“杀戮到鸡狗”的情况下,很少有几个人能侥幸保全性命,就算有人侥幸活命,全家人不可能团聚,这虽是对情况的泛测,却也透露出诗人意中或存此想。虽然比全家尽遭劫难似乎好一点,但同样是家室残破的悲剧。这又是一层。
叛军的杀戮使京城周边的大片地区成了险恶的猛虎肆虐的场所,诗人心情郁结,难以解释,只能频频回首了。从“不知家在否”到“地冷骨未朽”,再到“尽室岂相偶”,意凡三层,有转进,有曲折,充分表现出在音讯隔绝、只凭传闻的情况下诗人对家室存亡情况的种种预测与想象,语极沉痛。而“嶔岑”二句作一收束,意更沉郁悲凉。
第三段(“自寄”句至篇末),承上“寄书问三川”,追溯到去年八月与家人隔绝后音讯不通的情况,转出“反畏消息来”的心理和“恐作穷独叟”的深悲。在叛军肆行杀戮的战乱背景下,十个月来音讯不通,未接家书,诗人的心理便从长期的盼家书转为害怕有关家人消息的到来,生怕传来的消息竟是家人罹难的噩耗。因为长期得不到家书的客观事实很可能预示着家人早已不在人间。这种不祥的预感随着时间的进程愈积愈强烈,愈执着,最后便由“切盼”演变为“反畏”。
处于对立两极的心理这种出人意料的变化,却最真实深刻地反映了战乱给诗人心理上造成的巨大创伤。这种心理描写,确实非亲历者不能道。而“寸心亦何有”五字,则将诗人“反畏消息来”时那种既惶恐不安叉一片茫然的心境和盘托出。“汉运初中兴”,国运初显转机,这是值得庆幸和欣然的,但个人的命运却不可预料,只能借酒遣闷,沉思默想将来庆祝胜利欢会之时,诗人只能是孑然一身,孤独终老了。国家的中兴,将来的欢会,反而更衬托出了个人悲剧的命运。
本首诗题为“述怀”,所述之“怀”虽主要是对家室存亡的忧怀,但由于处在安史之乱的战乱流离的大背景下,这种家室之忧就和国家危难密不可分,充分体现出家室之忧的时代特殊性,并从一个侧面对战乱流离的时代作了真切的反映。它既是杜甫内心情感的抒写,也是时代的写照。
起首两句是“兴”,即唤起。合浦(今属广东)指作者流寓之地,洛阳非实指,意思是合浦之杉叶尚能遥飞到洛阳,自己却流落异域,人不如叶。诗人知道岭南的杉叶飞到洛阳是不可信的,所以用“传闻”二字;然而愿望却在挑动诗人,并激发了诗人的想象力。虚幻与常识的起迭,失望与希望的对流,这种心理上的矛盾在乱世尤其表现得突出,因而这两句也有它的社会内容。
“北风”两句是对“传闻”两句的曲折承接,从南与北的地理的间隔上,又暗寓着南北朝在政治上的对立。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是诗人的迫切愿望,但国土的分裂使他无法实现这愿望,因而“南”、“北”这两个字,也成为诗人的敏感性的词眼。
前四句是诗人的独白,五、六两句才转入赠诗的对象。诗人和长安使之间应当有对话的,却以目送手挥来代替。诗人要着重表达的是离别时的情绪。这两句原是化用嵇康赠人诗的句意,但加上“徒送”的“徒”,就加强了感伤的效果。江总原来也是以使臣身分而到岭南,这时眼睁睁地望着长安使从他身边离去,自己却仍然留滞着。一去一留,其中就有多多少少要说的话,如同小河下面的潜流。
“秋蓬”句是比自己,“春草”句是说自己在客地已经度过几个春天。但春草的年年芳菲,徒然增添了自己的惆怅。《楚辞·招隐士》有“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句,唐代王维《送别》也有“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句,用意都有共通处。
末两句以关山逗客子,以月光逗风尘:明月本是普照大地的,但对诗人来说,能够让光照到的也唯有衣衫上的风尘而已。
全诗前八句用比喻,对仗也很工整,却不雕琢,这一方面固然表现出作者的才力,一方面也因作者是南朝后期的人,诗的格律正在逐渐趋向成孰稳定。
上片写歌妓的美艳照人。起句“玉肌琼艳新妆饰”直接从正面描写她肌肤白嫩娇美,光洁如玉,而又装扮一新。“好壮观歌席”,是说每当她出现在酒宴歌席之上,人们都会觉得眼前一亮,酒宴歌席也会因她的到来而增色不少。这句从侧面写她的美。把“好壮观歌席”口语化,宜于观听,朗朗上口。以下,词人全用虚笔,以“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极赞她的美丽和高贵。
下片写这位歌妓格调俊雅。在柳永的笔下,这位歌妓不但容貌姣好,气质高贵,而且颇有才情。她“属和新词多俊格”,竟能与别人以诗词相唱和,且作品格调高迈过人,“敢共我勍敌”。要知道,词人向来以“平生自负,风流才俊”(《传花枝》)自诩,作诗填词能与他一争高下,这位歌妓的才情可以想见。所以词作最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这首小词妙处亦在结末:疏狂少年敢与我这个老浪子竞争,恐怕他们还嫩了点,谁叫他们不早与你结识呢 ! 这话是对那“玉肌琼艳”说的,事实上也是对疏狂少年的不屑,活脱脱一个过了中年.痴心不改,以风流浪子自许的词客形象。宋代的歌妓地位卑微,受到严格管束,常受折磨,柳永此词虽以歌妓为描写对象,但绝无丝毫淫靡的情调,柳永笔下的歌妓也绝无一点风尘气。他把歌妓当作平常人对待,他所欣赏的不仅仅是歌妓的体态和容貌,而更多的是她的才华和品格。
这首诗的前两句(首联)总领全诗,介绍了睦州的位置并对睦州山水
做出了评价“实可怜”,赞赏有佳。之后四句(颔联、颈联)便细说睦州的山山水水,鸟树风光。睦州山水在诗人的诗句中是秀丽的,由景见情,可见当时杜牧心境还是轻松的。诗人按照自然语言规则,选用平字,“好树”“幽鸟”“晴楼”“野烟”都是静态意象,中间加上“家”字、“入”字则使这些不同的意象连接并生动起来,意即:鸟儿在树上发出悦耳的叫声,更显出树木的幽深、寂静;袅袅的炊烟,使日光照射下的小楼似乎被浸在其中,若隐若现。有力的传达了诗人丰富的情感。
实际上睦州是一个远僻小郡。诗人后来在描述这里的环境时写道 :“万山环合,才千余家,夜有哭鸟,昼有毒雾。”诗人离家愈来愈远,思乡之情愈来愈浓。诗中后两句(尾联)“残春”“落花”,透露出伤春之感;“杜陵客”反映出诗人的思乡之情。结合诗人此时外迁的经历,诗人内心苦闷,对仕途坎坷无奈之情溢于言表。
这首五律诗,短短四十个字,将睦州的风光描写得淋漓尽致,尽善尽美。又感于时节,将诗人内心的情感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