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
【定风波】的开头是“罗绮满城春欲暮,百花洲上寻芳去。”是说穰城里虽然“罗绮满城”花花绿绿,但是春天已近逝去,于是到百花洲上寻找春天的美好景色。百花洲上的景色是怎样的呢?“浦映□花花映浦”,美极了。“无尽处,恍然身入桃源路”这种美好境界无边无际,走进去好象突然走入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所描写的、去“世外桃源”的路上的境界一般。这上片,字面上的意思是,城里的春天景色即将逝去,没什么好景致,到城外游咏之地寻美景吧;而那里,景致确实很好,真如世外桃源一般。换句话说,对城市的生活已没什么兴趣,必须离开城市,到山林原野之间去,那里远比这表面繁华的城市生活来得好。这表明了范仲淹对官场生活已经厌倦,对表面稳固的朝庭存在着反感,想离开朝庭,离开官场,寻找他途,退隐归田去,希望过陶渊明式的生活。(我想,这可能就是他屡次请贬的原因之一。)这是上片的思想感情的实质。所以,下片紧接着说:“莫怪山翁聊逸豫,功名得丧归时数”,替自己的这种思想进行辩解,认为他想这样做是很自然的事情。所以最后说,“莺解新声蜨解舞。天赋与,争教我辈无欢绪。”在词的意境上是写对景色的欣赏,实际上是表白自己去退隐归田是很愉快的、很乐观的、很自然的。
这首词,反映了范仲淹在仕途受阻、政见受挫之时,其本阶级(中、小地主)软弱的一面的作用下,有退隐的念头,乍看起来,这种念头是不符合范仲淹的思想实际的。范仲淹“每感激天下事,奋不顾身”(宋史),“公少有大节,其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为趍舍,其所为,必尽其力。曰:‘为之自我者,当如是,其成与否,有不在我者,虽圣贤不能必,吾岂苟哉?’”。(《范文正公集》《褒贤集:神道碑铭》)可是我认为,范氏的世界也是有矛盾的,以上所引的活只道出了它的一面(而且是主导一面)。范仲淹消极低沉的时候也是有的,只是不很严重而已。这是因为他是封建社会的士大夫,他所代表的阶级——中、小地主——在当时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地位都是不巩固的,虽然有上升的积极要求,却是很软弱的;他所处的时代是沉闷的时代。(关于范仲淹有积极一面和消极一面,从以上分析的三首词中亦可看出来,上面的分析也或多或少作了些说明,读者要更进一步了解这种两面性的具体情况,实质和根源,可参阅马茂元的《范仲淹的词》一文,我完全赞同马氏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也许有人会说,他既然在五十七岁左右有这种消极退隐思想,可是他在58岁时怎么能写出《岳阳楼记》这样积极的散文呢?不错,《岳阳楼记》是篇积极的作品,但我正要以它作为旁证,说明范仲淹在知邓州时(五十七、八岁)思想上消极面积极极面有着激烈的斗争,而斗争的结果是积极面占了上风。《岳阳楼记》写了两种人在洞庭湖两景色面前所表现的两种不同情绪,实际上与他自己的思想有关。他年轻时,生气勃勃,积极进取。后来三遭贬职(知邓州就是其中一次——知邓州前充边任),知邓州时,年纪老了,由此,他有一些消极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岳阳楼记》最后强调“进亦忧,退亦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正是他自己的矛盾着的两种思想倾向对立斗争的结果,积极一面占了上风了,他过去一贯的积极处世的思想复活了。所以他在末了说:“噫,微斯人,吾谁与归!”否定了消极一面,希望、鼓励自己向古仁人看齐,希望、鼓励自己比古仁人更进一步。他在这时思想斗争的结果是积极一面占了上风,但当时的消极一面却在【定风波】中记录下来了。
本文是作者所作的三篇一组的寓言,包括《临江之麋》、《黔之驴》和《永某氏之鼠》。作者通过麋、驴、鼠这三种动物形象,借题发挥,揭露了当时一些达官贵人、得意小人的丑态,并预言其必然灭亡的命运。文章语言简洁凝练,以小见大,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现实讽刺意义。
《临江之麋》一篇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黔之驴》是这三篇中最广为流传的一篇。它深刻地批判了无才无能却又惯于逞能炫耀的“叫驴”式人物。结合柳宗元当时的遭遇,可见他是针对政敌而写,讽刺了当时统治集团中官高位显、仗势欺人而无才无德、外强中干的某些上层人物。柳宗元通过想象、夸张的手法,抓住了驴、虎之物类的特征,刻画社会中某些人“出技以怒强”的行径,生动形象。同时,这篇寓言也为后人留下“庞然大物”、“黔驴技穷”两个成语。
《永某氏之鼠》嘲讽了社会上“窃时以肆暴”的一类人。这类人抓住侥幸得到的机会肆意胡作非为,以为能够“饱食无祸为可恒”,让人深恶痛绝。这则寓言,深刻有力地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巧妙地批判了封建社会丑恶的人情世态。
这三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有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临江之麋》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永某氏之鼠》写在主人放纵下,群鼠猖獗之状说:“某氏室无完器,橇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可谓淋漓尽致,穷形尽相。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临江之麋》写麇与犬相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竟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黔之驴》中对虎的心理描写也极其细腻逼真。开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所以“蔽林间窥之”。次后,“稍出近之”,然而“愁愁然莫相知”。下面写初听驴呜,大骇远遁,以为要吃自己。及至往来观察,终觉其似乎没有什么突出本事,于是做各种试探。到了摸清底细,乃跳踉大咽,尽食其肉而去。一笔笔写来,自然而真实。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读者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临江之麋》末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永某氏之鼠》结尾:“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也是意味深长,只有《黔之驴》结尾议论较透一些。
作者借麋、驴、鼠三种动物的可悲结局,对社会上那些倚仗人势、色厉内荏、擅威作福的人进行辛辣的讽刺,在当时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普遍意义。三篇寓言主题统一而又各自独立,形象生动而叉寓意深刻,篇幅短小,语言简练而又刻画细致、传神,在艺术上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
修道的人一般讲求修心养性,与世无争。也讲因果循环,众生平等。这首作品里也有这样的观点出现。可能这正是作者隐居前最后对红尘的回顾,里面还有看破尘世的意思。
像许多隐士一样,诗人也曾远足游历,因此寻到了心中理想的隐居地点,这可能是武当山,又可能是华山。武当山是道教名山,华山上也有道观。深山历来为修道者的所爱,因为山中就连四时也不于山外的相同,有安静的环境,又有简朴的生活必需品,如山泉、野蘑菇、山野菜、古刹遗迹也是山林里保存的最好。因此诗里最后也表示诗人最终还是要回归山林,隐居起来的。这有他自身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印记。
说他看破红尘,其实在第一句里“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中就点明了。后面的两句可以说是对这一句的补充说明,最后则是对立志归隐修道的表白。红尘游遍,唯有青山是最向往的,说明对诗人来说俗事已经是如过眼云烟般了,诗人通过十年的磨砺,终究决定归隐修道,这除了消沉,还有一种独特的清醒。这从后面对选择归隐的解释“紫绶纵荣怎及睡,朱门虽富不如贫。愁闻剑戟扶危主,闷听笙歌聒醉人”中可以领会到。说诗人隐居有时代因素,也是因为这两句中还有对世事的一些批评。最后表露出的对自然的欣赏和喜爱似乎说明了他并非不爱热闹,繁华的世间,只不过逃避的是不该有的战乱和人祸罢了。大自然的生机正是诗人向往的,他要远离的是腐败和颓废的环境。所以诗里就有“野花鸣鸟一般春”这样的句子。与其说诗人想弃世,不如说诗人是想洗刷自己的思想,用朴素的生活历练自己,以达到修道的本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