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首联从反面切入,写聚会,偏从离别的象征物杨柳写起,构思奇特,然后次句以“未拟还”拉回,又以谢朓比谢榛,切姓,又切身份;颔联由上“未拟还”生出,把他不归说成不得归,暗中达到颂扬的目的;颈联在谢榛布衣的身份上做文章,说他不屑仕进,而交游遍天下;尾联收缴全篇,说他终将与妻子高隐;尾联一纵一收,收放自如,巧妙地化用典故,为谢榛转圜,把他高人诗客与出入京华富贵之家的形象组织在一起,处处为他占身份,虽是颂扬,但颂扬得十分得体。
京城送走了严冬,又迎来了春天,路边的杨柳抽出了长长的嫩条,正好供行人攀折话别,而谢榛却游宴歌咏于京师,还没有回乡的意思。古人有折杨柳送别的风俗,《三辅黄图》云:“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后诗词中多引为赠别语,如唐王之涣《送别》云:“杨柳东门树,青青夹御河。近来攀折苦,应为离别多。”这首诗写的是聚会,却偏从离别的象征物杨柳写起,构思奇特,非才力大于凡人者难以做到。对句以谢朓比谢榛,即切合其姓,又符合他诗人的身份。而西园又是达官贵人府第的代称,并以文人游宴赋诗而著名,谢榛在京城与当朝大佬过从甚密,诗用西园典,与他的行事密切吻合。李攀龙论诗与“前七子”遥相呼应,力主“诗必盛唐”,特别心醉杜甫。杜甫的赠人诗以用典切合人的姓氏身份著称,如《送翰林张司马南海勒碑》“不知沧海上,天遣几时回”,用张骞泛槎事切其姓。又如《敬简王明府》:“叶县郎官宰,周南太史公。”以汉叶县令王乔比王明府,切其姓与身份。李攀龙此句正是他学杜甫的经意之作。
古时提倡清高,对隐逸之士往往推许褒扬,对曳裾侯门者往往多微词。所以首联说了谢榛滞留京师不归,出人权贵之门后,颔联立即拉回弥补。诗说谢榛年事已长,由于苦吟和久居他乡,暗换了青青发,每逢春天到来,魂梦不由得萦绕着故乡的青山。这就把谢榛不归说成了不得归,他出入朱门也就非其所愿。而是由于权贵们仰慕他的诗名。这样对谢榛出入人海的行止作解释,便达到了颂扬的目的。
颈联在谢榛的身份上大作文章,说他生当清明盛世,正是可以出仕为帝室效力的时候,他却托病不起,甘以布衣终其身,虽然无官无禄,清寒贫苦,却结交遍天下,声名籍籍。尾联则进一步说谢榛虽然目前游走京师,最终仍然要像隐士庞德公一样,偕妻子高隐故乡。这两联仍然是一纵一收,处处为谢榛转圜,把他描绘成高人与诗客的结合体,为他占尽身份。虽是颂扬,而颂扬得非常得体,不露谀媚之态,无论是受者、旁观者都能坦然接受。
读古诗时总感觉到写赠答诗犹如送礼,措手颇费斟酌,且碍于情面,很难写得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更难表达真实感情。李攀龙这首诗巧妙地化用典故,收放自如,以精湛的技巧弥补了感情的不足。
这首诗是作于李攀龙与谢榛刚刚缔交时,诗竭力加以捧扬赞美。后来李攀龙论诗与谢榛发生龃龉,王世贞等人站在李攀龙一边,干脆把谢榛排斥在七子之外,自己做起领袖来。明代的世风,到了嘉靖年间已日现颓势,反映到诗人中,便同类相引,异己相斥,互相攻讦,忽离忽散。“后七子”后来一遭公安派的轰炸,马上溃不成军,未尝不是这种世风下的必然结果。
此诗前四句写景,以疏烟、明月、树木、微雨、落花、村落背景的怆凉衬托杜鹃的声声哀鸣,气氛极浓。后四句抒情,叙述自己本来已经伤心,听到杜鹃声就更悲伤了,因而产生了思家的念头。全诗基调激越,主体和客体两两相形,蕴露有法。
此诗一开始,诗人便以杜鹃自喻。杜鹃的声声嘶鸣,凄切动人,蕴含着自己的万古冤屈。
颔联写杜鹃生活之环境,诗人叠用六个名字,营造出了雾霭弥漫、烟雨迷茫、明月凄清、落花遍地的客观环境,这实际上是诗人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曲折反映。现实世界知音难觅,诗人内心的冤屈无人可以申诉,也无人可以分担。这一联是写景。
诗的下半部分,明写自己的内心世界。诗人泪将干,魂欲断,自怨自艾,自惭自伤。因此,他深深责怪自己“谬从科试”作茧自缚。如今,听到杜鹃的声声哀啼,他越发思念家乡,甚至意欲远离仕途,回归家园。特别是诗歌尾联,虽然表面上是对自己的责怪,然而读者从中却可以体味到诗句的言外之意。仕途的险恶、科举的束缚、人生的无常,使诗人产生了抱负成空、年华虚度的精神苦闷。如果联系余靖的生平,就能领悟这诗句所包蕴的人生况味。余靖出身于仕宦之家,性聪慧,少年师从林和靖先生,23岁便进士及第,官至朝散大夫、守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等。宋景祐三年(1036),因向皇帝上书为被贬的范仲淹辩护而遭贬。因而,诗人发出了“名缰惭自束,为尔忆家园”的感叹。
全诗托物寓怀,抒写了身世之感。以杜鹃的声声嘶叫表现诗人的万古之冤,用杜鹃声引发诗人“将干泪”、“欲断魂”体现诗人寸肠欲断的百结愁肠,表现了沉郁愁苦的感情基调。而且,诗中有杜鹃生长的自然环境的描写,诗人借此反映了所处的社会环境,这就使诗歌具有更深广的社会意义。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刘十九是作者在江州时的朋友,作者另有《刘十九同宿》诗,说他是嵩阳处士。全诗寥寥二十字,没有深远寄托,没有华丽辞藻,字里行间却洋溢着热烈欢快的色调和温馨炽热的情谊,表现了温暖如春的诗情。
诗句的巧妙,首先是意象的精心选择和巧妙安排。全诗表情达意主要靠三个意象(新酒、火炉、暮雪)的组合来完成。
“绿蚁新醅酒”,开门见山点出新酒,由于酒是新近酿好的,未经过滤,酒面泛起酒渣泡沫,颜色微绿,细小如蚁,故称“绿蚁”。诗歌首句描绘家酒的新熟淡绿和浑浊粗糙,极易引发读者的联想,让读者犹如已经看到了那芳香扑鼻,甘甜可口的米酒。
次句“红泥小火炉”,粗拙小巧的火炉朴素温馨,炉火正烧得通红,诗人围炉而坐,熊熊火光照亮了暮色降临的屋子,照亮了浮动着绿色泡沫的家酒。“红泥小火炉”对饮酒环境起到了渲染色彩、烘托气氛的作用。酒已经很诱人了,而炉火又增添了温暖的情调。诗歌一、二两句选用“家酒”和“小火炉”两个极具生发性和暗示性的意象,容易唤起读者对质朴地道的农村生活的情境联想。
后面两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在这样一个风寒雪飞的冬天里,在这样一个暮色苍茫的空闲时刻,邀请老朋友来饮酒叙旧,更体现出诗人那种浓浓的情谊。“雪”这一意象的安排勾勒出朋友相聚畅饮的阔大背景,寒风瑟瑟,大雪飘飘,让人感到冷彻肌肤的凄寒,越是如此,就越能反衬出火炉的炽热和友情的珍贵。“家酒”、“小火炉”和“暮雪”三个意象分割开来,孤立地看,索然寡味,神韵了无,但是当这三个意象被白居易纳入这首充满诗意情境的整体组织结构中时,读者就会感受到一种不属于单个意象而决定于整体组织的气韵、境界和情味。寒冬腊月,暮色苍茫,风雪大作,家酒新熟、炉火已生,只待朋友早点到来,三个意象连缀起来构成一幅有声有色、有形有态、有情有意的图画,其间流溢出友情的融融暖意和人性的阵阵芳香。
其次是色彩的合理搭配。诗画相通贵在情意相契,诗人虽然不能像雕塑家、画家那样直观地再现色彩,但是可以通过富有创意的语言运用,唤起读者相应的联想和情绪体验。这首小诗在色彩的配置上是很有特色的,清新朴实,温热明丽,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悦目怡神之感。诗歌首句“绿蚁”二字绘酒色摹酒状,酒色流香,令人啧啧称美,酒态活现让读者心向“目”往。次句中的“红”字犹如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了人的身子,也温热了人的心窝。“火”字表现出炭火熊熊、光影跃动的情境,更是能够给寒冬里的人增加无限的热量。“红”“绿”相映,色味兼香,气氛热烈,情调欢快。第三句中不用摹色词语,但“晚”“雪”两字告诉读者黑色的夜幕已经降落,而纷纷扬扬的白雪即将到来。在风雪黑夜的无边背景下,小屋内的“绿”酒“红”炉和谐配置,异常醒目,也格外温暖。
最后是结尾问句的运用。“能饮一杯无”,轻言细语,问寒问暖,贴近心窝,溢满真情。用这样的口语入诗收尾,既增加了全诗的韵味,使其具有空灵摇曳之美,余音袅袅之妙;又创设情境,给读者留下无尽的想象空间。诗人既可能是特意准备新熟家酿来招待朋友的,也可能是偶尔借此驱赶孤居的冷寂凄凉;既可能是在风雪之夜想起了朋友的温暖,也可能是平日里朋友之间的常来常往。而这些,都留给读者去尽情想象了。
通览全诗,语浅情深,言短味长。白居易善于在生活中发现诗情,用心去提炼生活中的诗意,用诗歌去反映人性中的春晖,这正是此诗令读者动情之处。
这首五绝小诗写得非常有情趣,通过对饮酒环境和外面天气的描写,反复渲染饮酒气氛,自然引出最后一句,写得韵味无穷,同时,其中也蕴含了诗人和刘十九的深厚情谊。我们可以想象,刘十九在看了白居易的诗后,定然是立刻欣然而来,两人痛快畅饮,也许此时屋外正下着鹅毛大雪,但屋内却是温暖、明亮,是多么温馨惬意,令人身心俱醉。整首诗语言简练含蓄,又余味无穷。
作品充满了生活的情调,浅进的语言写出了日常生活中的美和真挚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