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此词抒写暮春时节,愁病交加,万般无奈的情景。词中用“吴宫”、“杏梁”等语皆作泛指,其中深含了兴亡之悲,似有深藏的隐忧,空灵含蕴而有味可咀。
空中的愁云仿佛氤氲着水汽,蒙蒙细雨飘洒过后.吴宫里的残花散落了一地。娇美的宫花最经不得风雨,这满地落英让人怜惜不已,以致于连过路的飞燕也学着人的样子紧紧依偎在了花下。
景物之愁加剧了纳兰的苦闷,“人说病宜随月减”,但他却自叹道“恹恹却与春同”,他的疾病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好转,反而如这暮春一样萎靡颓丧。拖着病体出得门来,只见蝴蝶飞舞流连,却迟迟不肯离开花丛,但梁上的燕子早已成双成对地飞走了。忍不住对着那空落落的屋梁苦笑一下。
词中“吴宫”、“杏粱”等出于前人辞赋的词语中隐隐藏着莫大的忧虑,其时正是康熙盛世,对时代的兴亡忧患显然不会是纳兰词作的主题,惜时伤春又加身世感伤才更贴合纳兰的风格。他甄选的不过都是些平淡如水的词汇,然而这些词语却偏偏在他的指尖化成一段旋律——为心弦所演奏,曲曲萦绕于耳,终久不绝。
纳兰确实是个风流的才子。但绝对不是个潇洒的文人。他的词,愁心漫溢,句句读来令人心伤,这一首满含兴亡之感的《临江仙》便是佐证。
劈头三句,就是豪放之极的文字。“斗酒彘肩”,用樊哙事。《史记·项羽本纪》载“樊哙见项王,项王赐与斗卮酒与彘肩。”樊哙在鸿门宴上一口气喝了一斗酒,吃了一只整猪腿。凭仗着他的神力与胆气,保护刘邦平安脱险。作者用这个典故,以喻想稼轩招待自己之饮食。他与稼轩皆天下豪士,则宴上所食自与项羽、樊哙相若也。这段文字劈空而来,突兀而起,写得极有性格和气势,真是神来之笔。然而就在这文意奔注直下的时候,却突然来了一个大兜煞。词人酒几位古代的文豪勒转了他的车驾,只得回头。笔势陡转,奇而又奇,真是天外奇想,令人无法琢磨。如果说前三句以赴会浙东为一个内容的话,那么第四句以下直至终篇,则以游杭州为另一内容。从章法上讲,它打破了两片的限制,是一种跨片之路,也显示出词人独创一格的匠心和勇气。香山居士为白居易的别号,坡仙就是苏东坡,他们都当过杭州长官,留下了许多名章句。林如靖是宋初高士,梅妻鹤子隐于孤山,诗也作得很好。刘过把这些古代的贤哲扯到一起不是太离奇了么?因为这些古人曾深情地歌咏过这里的山水,实际上与他住已与杭州的湖光山色融为一体。东坡有“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妙句。白居易也有“一山分作两山门,两寺原从一寺分。东涧水流西涧水,南山云起北山云”(《寄韬光禅师诗》)等讴歌天竺的名篇。而林和靖呢,他结庐孤山,并曾吟唱过“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梅花佳句。风景与名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湖光山气增添了人物的逸兴韵致,名人又加深了风景的文化内涵。
刘过将不同时代的文人放在一起,也体现了词人想象的独创性。刘勰主张“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苏轼也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这首词是恢奇的,但并不荒诞。他掇拾珠玉,别出心裁,给读者带来一阵清新的空气,带来一种审美的愉悦。
刘过的行辈比辛弃疾晚,地位也相差悬殊。但他照样不拘礼数地同这位元老重臣、词坛泰斗呼名道姓,开些玩笑。这种器量胸襟不是那些镂红刻翠、秦楼楚馆的词客所能企及的。洋溢于词中的豪情逸气、雅韵骚心是同他的“天下奇男子”的气质分不开的。俞文豹《吹剑录》云:“此词虽粗而局段高,固可睨视稼轩。视林、白之清致,则东坡所谓淡妆浓抹已不足道。稼轩富贵,焉能凂我哉。”这首词的体制和题材都富有创造性,它大起大落,纵横捭阖,完全解除了格律的拘束,因而显得意象峥嵘,运意恣肆,虽略失之于粗犷,仍不失为一首匠心独运的好词。当然像这样调侃古人、纵心玩世的作品,在当时的词坛上的确是罕见的。难怪岳珂要以“白日见鬼”相讥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