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
上片以“薄宦各东西”句开篇,交代了兄弟分离的情况。“薄宦”在这里非谦词,更多的是一种解嘲。朝廷软弱无力,官职空有其名。纵有鸿鹄之志,终也壮志难酬。自己宏图难展,只有“薄宦”小衔而已,虚幻如烟。“各东西”表示他们虽满腹不平,却也要为官出世,颠沛辗转,远行天际。这次分别,他们从此天各一方,纵使亲情再深,也徒有念牵而已。“往事随风雨”句写得比较隐晦,大有往事堪哀不可回首之意。“往事”既有他们相处的时光,更包含他们宦海沉浮的遭际以及北宋倾覆、南宋偏安的全部心酸历史。无论如何,这些都已随雨打风吹去,现实依旧如此。“先自离歌不忍闻”承接黄童的“别泪多于雨”一句而来,季弟的和章写得荡气回肠,直入词人心扉。其中有分别的泪水,有肺腑“四十秋”的情深,有西出阳关的凄凉,有处处思兄的伤心。如此离歌,难怪词人不忍再听。词人与从弟分别却这般凄怆,毫无男子的爽朗、豪迈是时代给他们内心划下的伤痕。身逢乱世,太多坎坷,他们所有的不满、所有的怨怼都无可排遣,只有两兄弟心有灵犀,倾吐高山流水之音,任世事变迁,有兄弟的鼓励安慰就是仅剩的温存。而现在连这亲情之梦部归于破碎,心中所剩的也只有伤感悲愤了。从此以往,他们只能独自承担生活的压抑,怨受着时间无情的流逝。“又何况,春将自。”再次给这凄楚的氛围平添伤感的色彩。
下片承春自而抒离愁。”愁共落花多”一语双关,既是分离的忧愁,又是人生的困顿。无论哪般,都已是郁结绵长,比落红还要多几分。“人逐征鸿去”,在孤单中渐行渐远,唯余词人一人承受着悲凉,生发“君向潇湘我向秦,后会知何处”的感喟。这句化用了唐代诗人郑谷《淮上与友人别》的“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句,“潇湘”在南方,而秦属北地。这犹言兄弟南北分离,天地相隔,再相会不知其期。全词在低婉徘徊中收笔,其中浓浓的愁思依旧飘摇不断。
这首词不同于一般送别词之写景抒情,而以情带景,景物全是由离愁引出,又为离愁所包容。词人以浑厚的笔力将手足之情和分离之谊刻画得深沉、浓重,其字里行间也镌刻上时代的痕迹。既是送别的离曲,也是乱世的挽歌。全词抒情真率深切,笔力也清劲挺拔,语言质朴,格凋幽婉。
北宋初期的词是《花间》与《尊前》的继续。《花间》、《尊前》式的小令,至晏几道已臻绝诣。柳永、张先在传统的小令之外,又创造了许多长词慢调。柳永新歌,风靡海内,连名满天下的苏轼也甚是羡慕“柳七郎风味”(《与鲜于子骏书》)。但其美中不足之处,乃未能输景于情,情景交融,使得万象皆活,致使其所选情景均并列单页画幅。究其缘故,盖因情景二者之间无“事”可以联系。这是柳词创作的一大缺陷。周邦彦“集大成”,其关键处就在于,能在抒情写景之际,渗入一个第三因素,即述事。因此,周词创作便补救了柳词之不足。读这首小令,必须首先明确这一点。
这首令词写两个故事,中间只用“而今丽日明金屋”一句话中“而今”二字联系起来,使前后两个故事─亦即两种境界形成鲜明对照,进而重温第一个故事,产生无穷韵味。
上片所写乍看好像是记眼前之事,实则完全是追忆过去,追忆以前的恋爱故事。“朝云漠漠散轻丝,楼阁淡春姿”。这是当时的活动环境:在一个逼仄的小楼上,漠漠朝云,轻轻细雨,虽然是在春天,但春天的景色并不浓艳,他们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相会。“柳泣花啼,九街泥重,门外燕飞迟。”三句说云低雨密,雨越下越大,大雨把花柳打得一片憔悴,连燕子都因为拖着一身湿毛,飞得十分吃力。这是门外所见景色。“泣”与“啼”,使客观物景染上主观情感色彩,“迟”,也是一种主观设想。门外
所见这般景色,对门内主人公之会晤,起了一定的烘托作用。但此时,故事尚未说完。故事的要点还要等到下片的末三句才说出来,那就是:两人在如此难堪的情况下会晤,又因为某种缘故,不得不分离。“小楼冲雨,幽恨两人知。”“小楼”应接“楼阁”,那是两人会晤的处所,“雨”照应上片的“泣”、“啼”、“重”、“迟”,点明当时,两人就是冲着春雨,踏着满街泥泞相别离的,而且点明,因为怀恨而别,在他们眼中,门外的花柳才如泣如啼,双飞的燕子也才那么艰难地飞行。这是第一个故事。
下片由“而今”二字转说当前,这是第二个故事,说他们现在已正式同居:金屋藏娇。但这个故事只用十个字来记述:“丽日明金屋,春色在桃枝。”这十个字,既正面说眼前的故事,谓风和日丽,桃花明艳,他们在这样一个美好的环境中生活在一起;同时,这十个字,又兼作比较之用,由眼前的景象联想以前,并进行一番比较。“不似当时”,这是比较的结果,指出眼前无忧无虑在一起反倒不如当时那种紧张、凄苦、怀恨而别、彼此相思的情景来得意味深长。
弄清楚前后两个故事的关系,了解其曲折的过程,对于词作所创造的意境,也就能有具体感受。这首词用笔很经济,但所造景象却耐人深思。仿佛山水画中的人物:一顶箬笠底下两撇胡子,就算一个渔翁;在艺术的想象力上未受训练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这是周邦彦艺术创造的成功之处。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种柳戏题》一诗,是柳宗元现存诗歌中别具一格的作品。之所以说其“别具一格”,是因为柳宗元这位对待写作从来都比较严肃的诗人,在此诗中,却一改自己平时的风格,紧紧扣住诗题中的“戏”字,将一个严肃的主题,用嬉戏的笔调表现出来。
首先可见到首联两句,先交代了人物、事件和地点,仔细想来,种柳劳动也含蓄地暗示了其时间自然在春季。其中所提到的柳江,即西江的支流,流经柳州,此乃地点所在也。另外在语言上,诗歌一开始,柳宗元有意运用似乎有点“绕口”的句式,两句十个字,居然嵌入了四个“柳”字,既照应了诗题中的“戏题”二字,又使读者感到极度新颖,极度别致,自然而然地调动起读者阅读的兴趣,使人感到妙不可言。
而颔联针对上联所写发了一番感慨,先想像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会成为人们谈笑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会变成历史上的一段佳话。这绝不是作者的自夸,实际上,作者心里非常明白,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作为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能亲自参加公益劳动的“一方诸侯”实在少之又少,因而有这样的自信。
前两联柳宗元以轻松活泼的笔调展开描写,使诗题中的“戏”字落到了实处。后半段的戏笔的成分似乎已大为减少。在此两句中,诗人以不容置疑的口吻提出自己美好的希冀:硕大的树冠应当能遮蔽住骄阳覆盖着大地,高耸的树干一定能长大成材高人云天,坚信自己今天的举动将有利于国,有利于民,这便自然而然地引出后面画龙点睛的议论。
而尾联中,诗歌运用了“思人树”这一典故。并以议论的口吻,表达了诗人努力造福于民的强烈愿望,感情真挚,让人不禁感同身受。
不过,虽然作者力图使这首诗基调轻松、语言幽默,但由于诗人的经历、秉性以及所表达的主题的需要,事实上,诗歌是越写越严肃,越写越接近自己的一贯风格的。
纵观全诗,诗篇先在题目用“戏”笔写出重大严肃的主题,收到既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而又避免了空话大话,避免了自吹自擂的奇特效果,这样来写,首先为诗歌的风格定下了一个基调。然后,除了头一联是叙述事情,是实写外,其他各联,或为推测,或为希望,或为议论,总之都是虚写。这种诗歌结构,不太像唐诗,更接近于宋诗的风格。由此可知作者并不想把种柳劳动当作诗歌的中心来写,而是通过种柳这件事,借端说理,表达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留惠于民的做官准则。这思想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也许直到现在仍然有其不朽的借鉴意义。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此诗包含着风趣和幽默,但又不失丰富思想感情,细细读之,着实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