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全诗紧紧围绕“山雨”的题意,首联描写山中未雨之景,颔联写遇雨之景,颈联写雨中之景,尾联写雨后之景。全诗用笔细腻,景象逼真,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
作者写途中遇雨,共分四层叙。雨前天气很好,一点也没有雨意。作者在山林中穿行,虽只戴短笠,还是被茂密的树枝挂缠和阻挠,他一路观山望景,兴致很好,只觉天气凉爽宜人,没有想到下雨。这一层说明,“山雨”之来,确乎是出人意料的。
山雨的到来,溪上云雾四起,渐渐连成一片,行人只觉山光物态的迷人,而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雨来的信号。要在别处,“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东楼》),雨前的征兆十分显著,贵州山区却全然不同,云雾恰起,阵雨就来了。“溪云到处自相聚,山雨忽来人不知”二句写出雨来迅疾,使人回不过神来。好奇之感,通过“忽来”、“不知”等词语,自然流露出来。
正因为出乎意料,作者事先没有准备雨具,只有一领遮头的短笠,衣襟不免要被打湿了。但反正遇上了,便“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苏轼《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看到雨中村边瓜豆蔓藤散乱纷披,作狼狈状,使他的注意力转移到观望雨中景色,浑忘沾湿之苦。“马上衣襟任沾湿,村边瓜豆也离披。”一个“也”字,从物我同情中得到几分慰藉,而一个“任”字则表现出雨中人的从容与泰然。
突然,雨脚为之一收,天就放晴了。这时比雨前的物象,又有一番清丽:云雾全失,峰峦尽出,斜阳相迎,虹霓随之,一片明朗璀璨景象。山雨虽然住了,但雨水化成无数山泉奔流下山,跳坡注涧,又作“万瀑齐飞”的壮丽景观。“新晴尽放峰峦出,万瀑齐飞又一奇。”是这首写景诗推出的新境界,作者情绪也为之一振。雨前的溪云四起是一奇;雨中的瓜豆离披是一奇;而雨后的万瀑映日是又一奇。
“溪云到处”——山雨之兆,“万瀑齐飞”——山雨所成,来龙去脉,皆扣题面。重心所在是写“山雨”,而非写雨霁。“山雨”非川原如烟之雨——后者是绝不可见“万瀑齐飞”之奇观的。本篇境界层出不穷,恰似张镃赞“诚斋体”所谓:“造化精神无尽期,跳腾踔厉及时追。目前言句知多少,罕有先生活法诗。”(《携得秘监诗一编登舟因成二绝》),何绍基这首诗亦得诚斋体之精髓。
这是一首因路遇侠者而写的赠别诗。此诗造句别致,寓意隐蔽。诗里用到了典故。“燕赵悲歌士”里用到了战国时代诸侯国的名称“燕,赵”,古时这两个战国七雄中的诸侯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指代侠士。高适有这样的诗句:“拂衣去燕赵,驱马怅不乐”,就是对燕赵刺客的悲壮大义表示同情与敬佩。最有名的荆轲刺秦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而荆轲就是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的刺客。
“剧孟”本人是雒阳(即今天的河南洛阳东部)人,素有豪侠的名声。这里“剧孟”是用来指代洛阳的。
侠者,一般指剑客。钱起本人不是武士,因此对朋友豪侠的气概是佩服加崇敬的。诗的开头两句,用“燕赵悲歌士”,借以比拟所遇见的侠者;而“相逢剧孟家”,则是说他们两人相逢于洛阳道中。如此写来,极为切合侠者身份。后面两句,是说相逢时彼此倾心交谈,可是太阳又快要落山了,只好恋恋不舍地分手而别了。这既抒发了作者心中的不平,也表露了对侠士的倾慕之情。
此诗一开始就把心里的赞美写了出来,朋友被他称赞为燕赵豪侠,可见钱起的坦率。对“寸心言不尽”,可以理解为这是文人与武士间的区别造成得欲言又止,意犹未尽。最后写到落日,其实有诗人对朋友的一丝担忧(因为夕阳这个素材在文学作品里一般来说终归没有朝阳那么热烈积极),剑客的前路定是有坎坷的。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为分别而相聚的诗人与侠者,终究要分道扬镳了,太阳都落山了,像在催促他们,尽管依依不舍,但是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份感情被描述得真是格外珍贵。
钱起的朋友中有名诗人王维、裴迪等,本人是大历才子,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这里的侠者,在他应该是与众不同的尤为记忆深刻的一位朋友。钱起自己如果“言不尽”了,那么这离别的感伤是非常浓烈的。这是赠别的作品,不过诗里字字句句都是浓情,这样的编辑确实算得上体格新奇,这和一般人比较起来率意得多。高仲武说钱起诗风“体格新奇,理致清赡”。“理致清赡”这个特点其实表现在“前路日将斜”里,将诗意很好得放开,使读者有思索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