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这是一首写泉的小诗,它不是写山中的泉,而是写山下的泉。山中泉是涓涓细流,而山下泉则常常已汇流成小潭。依傍山麓,不免倒映出山光林影。诗就是从描写这水中的倒影开始的。
“漾漾带山光,澄澄倒林影。”写轻波荡漾的水面,反射著四周景物的色彩,或草木之幽绿,或岩石之沉黑,总之是那山的色调。而在那山的基色上又映出林木扶疏的姿影,因为泉水清冽,诗人用了一个“倒”字来写林影,十分生动,而且涵义丰富,既可以指水中之影如林木倒伏水面,又可以表示水中之影与实物之形的正反颠倒,体物入微,极其简练而富有情趣。
“那知石上喧”转写声,并进而寄托一时的感兴。泉由山中流到山下,在石上激起喧响,这本是自然之理,也是泉流的最后归宿。然而诗人却设想,这种喧响的嘈杂会让它怀念起在山中时的安静。这里“却忆山中静”的“忆”字有的版本作“益”,如果是“益”那么就是一种以动写静的反衬表现。仔细玩味,我觉得还是“忆”于义为长。诗人生活在大历年代,当时战乱初平,满目疮痍,社会现实令人失望。于是在当时人的心理上都弥漫着一重消极隐退的情绪,常常是身入仕途,心却萦系在江湖之上、山林之间。这首诗实际上就表现了那种典型的心态。诗人起先是渴望立功扬名、一意进取的,可当仕宦生活饱经忧患之后,他转而怀念起未出仕的清闲了。“那知石上喧,却忆山中静”。诗人借助于移情手法,将自己的内心活动投射到外物上去,使客观外物泉成了自己心灵的外化和表现。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在中国古代诗人眼中,山水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审美对象,它同时是诗人主体的投射和外化。诗人观赏山水,同时也就是在观照自我,他在物我之间寻求一种沟通和交流,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皇甫曾这首小诗篇幅虽短,同样也体现了这种精神。
严羽以《沧浪诗话》最为后世说师者所称道。他以禅喻诗,对诗歌创作提出了一些精到的见解。尽管其中在禅、诗两方面都有错误之处,但他对佛学还是有一定研究的。他与佛门弟子不仅有联系,而且过从甚密。这首诗就是记叙他为了寻访一位法名益的和尚,过沙滩,穿松林,踏积雪,冒严寒,跋山涉水,只身进山的情景。
首联“独寻青莲宇,行过白沙滩。”两句写诗人独自启程,去远寻自己尊敬的益上人的寺院。“独”字写出了诗人的超然洒脱。他独来独往,身心自由,别无牵挂,贵在适意。“寻”暗示了益上人的住处地处幽僻,很难找到,所以必须去“寻”。青莲,就是青色的莲花,它的叶子长而宽,青白分明,好像人的眼睛,所以常用来比喻佛的眼睛。青莲宇指寺院。“行过白沙滩”,暗示了可能走了比较远的路,可能还穿过了河流。“白沙滩”以少总多,代表走过的各种地形。
颔联“一径入松雪,数峰生暮寒。”诗人走到松林之前,发现一条小路通入林中,远望群峰,寒气笼罩,散发着阵阵的寒意。“一径”说明人烟稀少,只有一径通幽。用一“入”字,说明路的窄小,在白雪覆盖的松林下,一条小路曲折蜿蜒,钻人其中。像一幅“寒山雪松图”,把雪松和小路的比例关系处理得恰到好处。
“山僧喜客至,林阁供人看。”在这样幽僻的地方,本来很少人来访。在这寒冷的冬天的傍晚,想必更是无人来访。今天诗人来到,山僧大喜,赶忙殷勤地带领客人参观自己的寺院。两个人一边游览,一边吟诗,沉浸在游览山林楼阁的惬意中。
“吟罢拂衣去,钟声云外残。”诗人乘兴而来,游兴已尽,潇洒的挥一挥衣袖,踏上返回的路。看来,诗人不执著于外境,也不执著于友情。他心无挂碍,辞行以后,心地一片空净澄明,不喜也不忧,只有身后的钟声在回响,时断时续,恍若飘出天外,恍若飘人心中,那么静穆、幽远。
诗人踏雪而来,又尽兴而去,不吝情于去留之间。庙宇、沙滩、青松、山峰自在自然。诗歌无一句不在写景,而又无一句不在写诗人从容淡泊的胸怀,“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亦尽得禅之三昧。
一般诗评家都以为严羽“论诗甚高”而写诗却“专宗王孟”,“囿于思想,短于才力”。这首诗亦是学习王、孟诗那种清雅的格调、冷寂的气氛、静谧的意境,一级化静为动、以虚衬实等表现手法。从字面看,“独”“青”“白”“寒”“暮”“残”等都给人一种凉飕飕的感觉;“青莲”“白沙”“松雪”“山僧”“林阁”“钟声”又共同构成了一个格调高雅的整体。“一径入松雪”,巧妙地化景物为情思。本是静止的弯弯山路用“入”字一形容,就有了动态,有了情感。“数峰生暮寒”,写出了静谧深僻的环境。诗人感受到寒冷,本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而此刻仿佛正从斜阳照射下白雪覆盖着的山峰顶上升腾而起,若在热闹场合,能产生这种细微的感觉吗?结尾的钟声,给人的印象格外深刻。这是以景结情的手法。作者认为,诗的最高妙之处,在于“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在于“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也就是说,诗歌创作在艺术表现上不应该太实、太切,应该给人可以意会难以言传的美感,给人回味无穷的余地。从这首诗,特别是结句来看,作者是在努力实践自己的理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