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溪边石蟹小如钱,喜见轮囷赤玉盘”,写蝤蛑之大。梭子蟹是蟹类中之大者,比河蟹大得多。为了说明蝤蛑之大,先说溪蟹之小:小溪小沟里的石蟹,是路人常常见到的,它形体很小,小得像一枚钱币。然而,蝤蛑煮熟了,端上桌,它屈曲着,犹如一只赤玉的盘子。“赤玉”喻其色,“盘”喻其大,因为是“轮囷”蟠屈着的,故以圆“盘”来比喻就显得十分贴切。又对照又比喻又描绘,把“喜见”的感情色彩突现了出来:哇,多大的蝤蛑呵,它团缩着,好像一只赤色的玉盘!
颔联“半壳含黄宜点酒,两螯斫雪劝加餐”,写蝤蛑之美。打开蝤蛑的背壳,澄黄澄黄的,此时酒兴就来了;斫出大螯的肉,雪白雪白的,此时饭量就增加了。“半壳含黄”,即蟹黄占满背壳;“两螯斫雪”,即螯肉斫下如雪。这一联里的“雪”字,是从语言矿藏里提炼出来的绝妙字眼,从历来的咏蟹诗看,常常比喻为“玉”(杨万里:“酥片满螯凝作玉”;张未:“螯肥白玉香”),东坡则喻为“雪”,而且与“斫”字结合,更显一种动态的美,斫螯,酥片,如雪,构成了特殊的美不可言的意境,美到什么地步?似乎在催人喝酒、劝人加餐。
颈联“蛮珍海错闻名久,怪雨腥风入坐寒”,是写蝤蛑之名。南蛮之地,沿海一带,海汇万类,品种繁多,然而,对于蝤蛑这一款,却早就知道了,是一种珍品,是一种佳肴,如今品尝,名不虚传,的确为一款美味。这一天吃蝤蛑,下着怪雨,刮着腥风,入坐的时候感到了一种寒意,在如此季节和气候里,对这一餐留下了尤其难忘的印象。主观感受是:以前闻名久,现在印象深。从又一个侧面夸赞了蝤蛑。
尾联“堪笑吴兴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写诗人之馋。诗人苏轼与丁公默,同科进士,友谊甚笃,又沾亲带故,交情更深,诗作往还本是平常之事。这次,苏轼寄诗丁公默,丁却送来了蝤蛑,于是,诙谐幽默的苏轼竞说成了由于自己的“馋”,是用“诗”换来了“蝤蛑”。苏轼走南闯北、奔东跑西,吃过不少方物,很多是他激赏的,比如江瑶柱、河豚鱼之类,却从未用过“馋”字,唯对蝤蛑,竟自称馋太守、以诗换蝤蛑,可见,苏轼对蝤蛑之大、之美,食蟹之乐、之趣,倍加青睐,给予一份特别的评价。
苏轼反复说过,“我生涉世本为口”、“自笑生平为当然,他不是一个糊口充饥的人,而是一个口感如尺、秤的美食家,于此,世问才有所谓东坡肉、东坡饼、东匀经过他品评的蝤蛑、河豚也有了在食界不可动摇的地家都说苏轼是个“开派”者,诗开了“苏黄(庭坚)”派,“苏辛(弃疾)”派,散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书法是宋家之一,那么,从对食物品鉴的角度看,他又是个独占开派鉴赏家。
赵长卿这首《阮郎归》,题为客中见梅。词的意蕴是以梅花象征客子,词的主旨在题目藏而不露。
“年年为客遍天涯。”年年为客,极写飘泊时间之漫长。遍天涯,道尽飘泊空间之辽远。词人开篇径言与家乡的隔绝,真实地道出心灵上所担荷的羁愁之深重。“梦迟归路赊”。还家的好梦,总是姗姗来迟,使客子梦中还家暂消思愁的机会都没有。现实冷峻,摆在面前:归路迢递,归不得也。首句述离家之久之遥,已使读者深为之伤感,次句又言客子归家之情,即在梦中亦不可伸更使读者倍感心中的郁闷不可发泄。
短短两句,便可动人之心,词人感情之真挚,笔力之深厚,可窥一斑。显然,客子这一夜,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无端星月浸窗纱。一枝寒影斜。”榻上辗转,忽尔见到那浸透了月光的窗纱上,映现出一枝梅花横斜的姿影。月光溶溶,柔和似水,星光点点,闪铄其间,愈发衬托出梅枝清峻。“无端星月浸窗纱,一枝寒影斜。”一笔便写出梅花“清绝,十分绝,孤标难细说”(长卿《霜天晓角·咏梅》)的神理。妙笔也。
“肠未断,鬓先华。”换头遥挽起笔,不写梅花,转来写人。年年天涯,梦迟路赊,纵未愁断,也已是早生了白发。人自然是:“新来瘦转加。”一天天憔悴下去了。“角声吹彻《小梅花》。”古人常因笛中之曲有《梅花落》,大角之曲有《大单于》、《小单于》、《大梅花》、《小梅花》(《乐府诗集》卷二十四),而想象梅花有情,笛声角声,使之伤心,甚至凋落。当角声吹彻《小梅花》曲之时,正梅花极具伤心难堪之际。
这紧紧衔连客子伤心难堪之至极,此情、此境,究为怜梅耶,抑为自怜耶,不知梅花为客子之幻化欤,抑或客子为梅花之幻化欤,恍难分辨。结句一唱点醒:“夜长人忆家。”此一句最是深情通篇之感触、皆汇于此。年年天涯,何尝不是漫漫长夜今日无眠,数年来又何曾安枕过。以“家”字结穴,意尤味深长。这正是全幅词情的终极指向。而在赵长卿词中,家与梅,又原有一份亲切关系。长卿《花心动·客中见梅寄暖香书院》云:“一饷看花凝伫。因念我西园,玉英真素”。“断肠没奈人千里”,“那堪又还日暮”。可以发明这首词结穴的言外之意。见梅思家,尤为刻挚。结得朴厚、含蓄。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在长安城中看到了往日娇生惯养的黄金之躯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在安史叛军占领长安城之后的凄惨遭遇。
诗中情感十分复杂,既有“龙种自与常人殊”的庸俗忠君思想,又有对处于特殊历史境况下“但道困苦乞为奴”的弱者的悲悯之情。联系杜甫平常对锦衣玉食的纨挎子弟的厌恶情绪看,此际应是出于一种人道的同情。
原来居住在华堂高殿中的王孙贵族们已经纷纷逃出长安,“走避胡”,一路逃亡出去。“金鞭断折九马死”,慌忙的逃命,以至于把金子装饰的马鞭都打断了、打死了九匹马,这是一种夸张,说明奔逃时候的惶恐之状,而且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因为特别急、特别快,以至于他们自己的孩子都没有能够完全带走,所以就有一些“可怜王孙泣路隅”,因为失去了父母,被父母遗弃在长安城中,在路边哭泣。杜甫问这些王孙们,“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这些昔日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生怕被胡兵知道被抓去做俘虏,只是告诉诗人他现在是困苦交加,哪怕做别人家的奴仆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够活命。再看他身上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这个孩子已经在荆棘中躲藏了好多天了,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了,到处都是伤。但就是这样,诗人还是要安慰这些孩子们,让他们善保千金躯,相信唐兵一定会打回来的。长安城里的王气依然存在,国家不会亡。那种昔日的繁华一定会再回来。可见杜甫虽然身处乱中,身作长安,仍然心系国家,仍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而且诗人在长安城里虽然被封锁在长安城中,但是诗人仍然通过不同的渠道很多关系关心着当时战争的时局。
作者在诗中极言王子王孙在战乱中颠沛流离,遭受种种苦楚,既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又含蓄地规劝统治者应居安思危,不可一味贪图享乐,致使子孙也无法遮顾,可悲可叹。
全诗词色古泽,气魄宏大。写景写情,皆诗人所目睹耳闻,亲身感受,因而情真意切。荡人胸怀,叙事明净利索,语气真实亲切。写同情处见其神,写对话处见其情,写议论处见其真,写希望处见其切。杜诗之所以称“诗史”者,盖在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