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一开头便从难易问题下手,作者认为天下之事的难易是相对的,“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学习也是如此,只要脚踏实地去学,没有掌握不了的学问;反之,不通过学习,就是极容易的事也会被视作十分困难。在说明了难易的辩证关系之后,作者便引出了智愚的问题。天资不高,才能平庸的人,只要勤于学习,久而久之,也能有所成就,摆脱昏与庸的境地;而天资聪敏,才能出众的人,如果自暴自弃,不学无术,也将与昏庸者为伍。相传孔子的学说由智能鲁钝的曾参传给了子思,再由子思之徒传给了孟子。所以作者说:“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因而作者认为昏庸与聪敏是相对的,关键是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这第一段完全以论述的笔墨出之,明白地摆出了自己对学问之道的看法。
文章的第二段则通过一个故事,也可以说是一则寓言,进一步说明难易与成败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志者事竟成,只要能坚定地朝既定的目标走去,必定是可以达到终点的。四川的贫僧和富僧都想去普陀山朝圣,贫者凭着一瓶一钵和坚定的意志,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富者虽有足够的钱可雇船前往,但由于自己的犹豫畏缩,终未能达到目的。作者由此说明了“立志”的重要。所谓“立志”,不仅是要树立奋斗的目标,而且要有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精神,这正是学习中第一可贵的。这一段通过具体生动的记叙,设想出人物的语言神态,形象地揭示出立志的重要,犹如一则寓言故事,虽然平易简单,却寓有深刻的道理。
最后一段结论,还是归结到聪敏与昏庸的问题:聪敏不可恃,昏庸也不可限,关键在于能否力学不倦。作者强调了学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摆脱了天赋决定论的成见,劝人以学,对于不同天资的人都有勉励的作用。他对聪敏“可恃而不可恃”,对昏庸“可限而不可限”的辩证认识无疑都是很有见地的。
全文始终用了对比的方法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如一开始便从天下事“难”与“易”的不同落笔,指出在学习中“难”与“易”是相对的,可变的。接下来又从昏庸和聪敏及其与成败的关系立论,反复辨难,说理明白,使读者信服。蜀僧的一贫一富,贫者仅恃一瓶一钵,富者可以买船而下,结果贫者至南海而富者不能至,始终在强烈的对比中展开说理,增添了文章的生动性。文中多用偶句,如:“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以及“吾资之昏”与“吾资之聪”两段,“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与“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两段等在句法上都两两相对,给读者造成深刻的印象。文中并没有艰深的文词,只是娓娓道来,如一篇师长对晚辈的劝勉之词,语重心长,切合题旨。
此诗可分三部分。前六句为一部分,描写诗人汉江泛舟和登江中孤屿的情景。先写潮水退后,清悠悠的汉水中,小岛显得更加突兀。这两句诗扣题面而不直接写登孤屿,而只以“水落沙屿出”暗示。紧接着重写汉江:大石下的回水潭,深不可测。岸边的翠竹,密密匝匝。传说中的鲛人,潜伏在水中。江上的渔父唱着歌儿,怡然自得。张华《博物志》载:“南海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绩,其眼能泣珠。”诗人将汉江、汉江两岸的景色、传说中的鲛人、江上的渔父交织在一起,多角度地表现汉江的神奇美丽。既写游汉江,同时也为后文回忆与王迥泛舟作铺垫。
第二部分共四句,回忆与王迥游江和登江中孤屿。诗兴非一,兴致无穷,不一而足,由于有第一部分作铺垫,这里只以“夕阳”一句景语,“中坐”一句情语,就将两人一起游览的情景,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最后两句为第三部分,抒写诗人对王迥的思念。因为思念王迥,遥望王迥住的鹿门山;回到家中,仍然怅然若失。诗以美丽的汉江为背景,以游汉江为情节,把相思的感情通过具体的生活抒写出来,真挚而又绵长。结构上以游汉江开始,以归家作结,中间插入一次游汉江的回忆。全诗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如同一篇优美的抒情散文。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