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专门吟咏幼女(含少女)的诗作数量不多,但这类诗作大都写得富有诗趣,颇具特色。西晋著名诗人左思的《娇女诗》可谓中国古代最早写少女情态的妙诗。此诗极尽铺陈之能事,着力描绘诗人的两个女儿——小女“纨素” 与大女“蕙芳” 逗人喜爱。正如明代谭元春所评:“字字是女,字字是娇女,尽理、尽情、尽态。”明代诗人毛铉的《幼女词》,尽管仅有20字,但状写幼女情态逼真传神,“如在目前”,较之左思280字的《娇女诗》毫不逊色。
毛铉的《幼女词》仅寥寥数语,便使一个纯真可爱的幼女形象跃然纸上。诗的前两句,写幼女下床穿新衣,初次学着“小姑”(此处指新娘)成婚时拜堂。这里,由幼女“下床着新衣”的动作引出其“初学小姑拜”的另一动作,并在“学小姑拜”之前着一“初”字,便突出了其情窦初开。诗人写幼女“学小姑拜”,旨在描绘其心态,故诗中并未具体描绘她学拜的情景,这一点与施肩吾《幼女词》别无二致。三、四两句笔锋一转,以幼女的动作摹写其含羞之心态。“羞见人”,这是直接点明幼女害羞,怕别人取笑她“学小姑拜”。“双手结裙带”,这是写幼女以双手扎缚、抚弄裙带来掩饰其含羞之情。而她要“结裙带”,就得“低头”,其不自然的心理也就被上述自然的动作所掩饰。此诗描绘幼女情态,语言质朴自然,看似信手拈来,实却颇见功力。读之,给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之感。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有两句诗“忽忆情亲焦土下,佯看罗袜掩啼痕”(《所闻》),写一个给豪门侍宴的“娇女”(侍女),在豪门酒宴上以“佯看罗袜”这一动作掩饰其“啼痕”,以及她失去亲人(亲人被战火夺去生命)后的悲情。鲁迅先生的这两句诗是现实的写照,或许他在写作时也受到毛铉《幼女词》的启发。
施肩吾的《幼女词》与毛铉的《幼女词》都惟妙惟肖地描绘了个性鲜明的幼女的形象,也都以稚态见童心,富有诗意、诗趣。但其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在于幼女的年龄略有差异,交代其年龄的方法不同,还在于幼女的稚态与表现手法有别。施诗中的幼女年仅6岁,这是以“幼女才六岁” 直接点明的。毛诗中的幼女年龄多大,诗中并未直接点明,让读者自己从字里行间去寻找答案。此幼女不是像施诗中的幼女那样“学人拜月”,而是学“小姑”成婚时拜堂。可见她已不止“六岁”了。她知道“着新衣”,还知道“羞见人”,甚至懂得掩饰自己的羞态,去“双手结裙带”,可见她稚气未尽,仍是“幼女”,尚未成人,否则,她也做不出“初学小姑拜”的动作了。
施诗写幼女的稚态,突出其弄巧成拙,从而,见其童心。在写法上,施诗先直言幼女少不更事,分不清“巧”与“拙”,为下文写幼女弄巧成拙埋下伏笔;然后,以“向夜在堂前,学人拜新月”这一反映其稚态的动作描写照应上文,为“未知巧与拙”作了形象的注脚。这里,既有幼女年龄与其行为的不相称之明比,又有他人之“巧”与幼女之“拙”的暗比。如此着墨,就使幼女的形象活了,动了。
毛诗写幼女的稚态,着重反映其情窦初开,羞于见人之童心。毛诗通篇采用白描手法,一句诗就是一幅画面,逼真地勾勒出了幼女一系列的动作。在写法上,除了写幼女“学拜”这点相似外(其实二者学拜的内容也不一致),其余的皆与施诗明显有别。诗中通过幼女下床穿新衣,学着“小姑”成婚时拜堂,低下头,用双手扎缚、抚弄裙带等一系列的动作描写,以及“羞见人”的心理描写,突出幼女又要学拜,又知害羞之个性,把个特定年龄和环境中的“幼女”写得纯真可爱。施诗中的幼女,少不更事,“学拜”,纯属其好奇心所致;而毛诗中的幼女则要懂事得多,因为其年龄要大些,她“学拜”之因,除了好奇心之外,还在于情窦初开,诗中一个“初”字可谓道出个中信息。施诗笔法较直,毛诗笔法较曲。
明代文学家李贽曾道:“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意为天下最妙的文章,无一篇不出于具有童心(真心)的作者之手。其实,赋诗亦然。童心诗心,相映成趣,尽管笔法不一,但诗必妙而耐读。这也为施肩吾与毛铉的两首《幼女词》所证实。
全诗发英雄用武无地之慨。前两句挑灯看剑,雄心振起。后两句宝剑惟挂空斋与琴为伴,未可赴边杀敌,情绪一跌千丈。先扬后抑,貌似平静,实壮志难酬之愤喷薄而出。
“镆耶三尺照人寒,试与挑灯仔细看”中“镆耶三尺”,指剑;“镆耶”亦作莫邪,古宝剑名。雄剑名干将,雌剑名奠邪。干将进雄剑于吴王而藏雌剑,雌剑思念雄剑,常在匣中悲鸣。“照人寒”,言宝剑光亮耀目,观之令人胆寒。“挑灯”,拨亮灯烛。作者拨亮灯烛看剑,浮想联翩,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且挂空斋作琴伴,未得携去斩楼兰”宝剑本是杀敌之器,但今却空无所用,不能用在杀敌的战场,只能高高挂在空空如也的书斋中,与琴棋书画为伴。剑无所用,实指作者才无所施、能无所发,未能够在战场上杀敌击贼。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场面。
本诗虽仅四句,但抒发的感情却是激烈慷慨,充满一股悲愤之气。想辛弃疾自南归以来,念念不忘的是收复失地,以成一个完整的南北统一的太平世界。但腐朽的南宋王朝却在与金人的长期对垒中日渐丧失了自己的优势,诗人也在这无限期的闲置中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岁月,所有这一切,铸成诗人这一首表达自己痛心疾首、极度遗憾之情的诗篇。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一开始诗人就将一幅繁华竞喧、富丽堂皇的景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台城六代竞豪华”,是一种大笔铺叙概括性的总体描述。作为首句,气势雄阔,用词用句却十分简朴,没有任何生僻的字眼,似乎是漫不经心的一笔,将整整一段历史从纵贯和横断两方面浓缩于这简简单单的七个字中,在开篇就使如此美轮美奂的六朝繁华气象如临眼前,宛如海市蜃景般的幻化出来。此情此景使读者再也不能无视那种扑面而来的奢华景象,也无法再无视那段尘封了的历史。
六朝的奢侈之风日益加深,到了南朝陈后主的时候,其奢侈程度达到了那个时代无以复加的地位。他营造了“结绮”“临春”“望仙”三座极尽奢华之高楼。诗中以“结绮”“临春”这两座典型的建筑物名称来形容陈后主这位亡国之君的挥霍无度。在这些富丽堂皇、燃尽民脂民膏的辉煌建筑群中,陈后主过的是怎样一种穷奢极欲的生活,那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说首句是从总体上描述了整个六朝时代的豪华胜景,那么诗的第二句则是抓住了一个最具代表性的场景和一个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将这种豪华推了出来,并且是推向顶峰。带有举例说明以使其抒写的内容更进一层的意味。这样不吝笔墨的极度描写刻画在引起读者无数联想的同时,更为诗人点出此诗的主旨做了充分的铺垫。
第三句“千门万户成野草”,急转直下,一个“成”字成为全诗思想情感的转折点。承上启下,将前度的繁华热闹推翻,却引发了突如其来的繁华成空,万事成空的无限感慨。从六朝故旧到诗人所面对的往昔遗址,几百年的历史更迭,风烟变幻,沉重的附在这样一个“成”字上,沧桑与负重集千钧于一发。诗人的悲怆传达给了读者,成为千万人的悲怆。当日的“万户千门”早已不复存在。诗人是在遗址面前演发出了对往昔的憧憬和想象,他想象到这今日生满野草的荒凉旷野也曾是六朝繁华的一部分。以实景引出虚事,以虚像来反衬实际景物的荒凉。诚如后世辛弃疾在《永遇乐》中所写的“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吊古伤今之情,在虚实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中自然流露。同时,“千门万户成野草”的前四字,与“结绮临春事最奢”紧紧地衔接在一起,后三字写出了结绮、临春两座楼的变化。这句本身用“千门万户”和“野草”作比照,把陈朝的灭亡和台城的今昔写得一清二楚。
最后一句,图穷而匕首现,“一曲后庭花”交代了结绮、临春之所以成了野草的原因,总结了陈朝亡国的教训,抨击了陈后主的荒淫,全诗的意义几乎全部凝聚在这五个字之中,此诗的主旨在千呼万唤中姗姗而出。然而刘禹锡的怀古诗是十分含蓄的,他并不直接指斥昏庸帝王的荒淫误国,而是以一个典型的意象婉转地表达悲愤之情。自从陈后主亡国之后,在文人的笔下,《后庭花》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亡国之音”。在刘禹锡之后也有一些以后庭花指代亡国的名句,如李商隐“地下若逢陈后主,岂宜重问后庭花”、杜牧“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刘禹锡在这里指出,六朝的覆灭,南陈的亡国,都只因为那曲靡靡之音——《玉树后庭花》。这里的后庭花已不再是一首曲子的名称,而是帝王为一己之享乐,以致国破身亡的代名词。这一句较之前句讽喻的意味更加浓厚。这是诗人对于风雨飘摇的大唐帝国的劝谏,其苦心历历可见。
这首诗的第一句是启,第二句是承,第三句是转,第四句是合。全诗承转分明而又环环紧扣,“亦不孤乐天之言。”此诗不空发议论,而是寓怀古论今于人事景物的沧桑巨变的描写中。既有厚重的历史感,也有诗歌应有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