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上片前三句写春日北池的美好春光。荡舟北池,小舟划过,水波荡漾,波光潋滟,微风吹过,柔柳摇曳多姿。如此美好春光反令主人公伤春伤怀。“如此”二句,感叹春来春潋,美好年华逝潋,白了人头。在这年华之叹中,蕴含着词人的理想落空之悲。政治上的失意让词人即便是面对大好春光也难以释怀。
下片写宴饮,劝友人一醉方休。既然畅游不能够让心情好起来,那就痛饮吧,一沉醉换悲凉。所以在下片中,词人劝友人面对美丽的歌女,听着美妙的歌声,且斟满酒杯,举杯畅饮,一醉方休。如此即便流连花间,因病成酒,也自是一种风流。此时的词人空有满腔热情理想,一心为国却受压抑排挤,因此,这看似豪迈放逸之词中,实饱含着无数心酸和苦涩,读起来沉重伤感。
此诗首联“林风纤月落,衣露净琴张”二句自然而脱俗。上句点明夜景,下句紧承宴事,意象和谐而又形容妥帖。“林风”有本作“风林”,《杜臆》以与下文“衣露”相偶之故,认为当作“林风”,《杜诗详注》更以说理加以论证:“‘林风’相微,‘风林’则大,只颠倒一字,而轻重不同”,大约是说作“风林”的话会妨害意境的和谐,叨扰春夜的静谧,又和“纤月”等意象有失协调。另外,杜甫还有“湖月林风相与清”(《书堂既夜饮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的诗句,也是夜宴情景,以“林风”、“湖月”对举,考虑到诗人的思维习惯,或可作为“林风”的佐证。纤月,则是月初新生的月牙儿,黄昏而生,所以才能中夜而落。成善楷判断该诗写的是早景(《杜诗详注》),就不仅颠倒了时序,亦且错会了诗意,他由此生发的别解,颇乖诗义。正如黄生所云“夜景有月易佳,无月难佳,按此偏于无月中领趣”(《杜诗详注》),即是全诗所描写的是夜景而非早景之意。
衣露,一般解为中夜露下沾衣,《说苑》有“孺子操弹于后园,露沾其衣”的典故,联系到弹琴事,杜甫或正用此事,但也让人极易联想到《诗经》中“胡为乎中露”(《诗经·邶风·式微》)的诗句。露能沾衣,可知湛露其繁,时当春夜,或可拟于李白“春风拂槛露华浓”的景象,但生机略似,杜诗则多一种简素。净琴,一作静琴。《诗经》有“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谢朓也有诗云:“静瑟怆复伤”(《谢宣城集·奉和随王殿下·其六》),似乎作“静琴”才是,意为静好之琴,但“净琴”也不妨为杜甫别出心裁。“净琴”显示了素琴横陈,曲如山泉,潺湲叮咚泻出幽谷,顿时脆响盈耳,清新扑面的景象。且杜甫又是极钟爱“净”字的,诗如“明涵客衣净”(《太平寺泉眼》)、“天宇清霜净”(《九日杨奉先会白水崔明府》)、“雨洗娟娟净”(《严郑公宅同咏竹》)等,都是他用“净”字的出色例证。“张”,又像是设势,同时巧妙地点出了夜宴的开始。一个“张”字,不待言曲而音声之妙已浃人情思,李白有诗“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听蜀僧濬弹琴》)。“张”与“挥”字一般,不仅形象妙肖,而且意味无穷。首联干净洗练,一段雅致,在林风、纤月的映衬下,在中庭静夜悠扬的琴声里,油然升起。
如果说首联意境超然、高蹈尘外的话,颌联“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二句则涉笔成趣,翩接人间。当夜而能辨出“暗水”,应当是闻其淙淙细流之声;而“花径”为黑暗所遮没,也是非其芬芳馥郁之气所不能察觉到的,暗水流花径,虽然不言声味,而声味隐然毕现。纤月既落,春星当繁,“满天星斗焕文章”,自然会有星垂檐低的错觉,一个“带”字,被杜甫锤炼得精当熨帖,妙义入神。然而承上文成善楷误以为是早晨而对“带”字别有新解,他认为“带”字音义同“逝”,流逝而去的意思,盖谓黎明时分,月落星沉,虽似也合文意,但颇违春水繁星的意境。“带”字含义,且如《吴都赋》“带朝夕之濬池,佩长洲之茂苑”,李善注云:“带、佩,犹近也”,而杜甫又有“翳翳月沉雾,辉辉星近楼”(《不寐》)的诗句,那么“带”约略可以训为“近”的意思,描绘的是星垂接宇的景象。“带”的这种用法在杜诗中还有诸如“ 江城带素月”(《听杨氏歌》)等,也可知杜甫是惯常这样描写和表现的。“春星带草堂”,作为诗人的主观感受,描绘的是灿烂星空笼罩下的奇幻夜景: 暗水,溶溶脉脉地沿着花径流转;春星,辉辉煌煌地映带着茅椽草堂。全联正如黄生所评:“上句妙在一‘ 暗’字,觉水声之入耳”,“下句妙在一‘带’字,觉星光之遥映。”(《杜诗详注》)杜甫选取这样的情景和物象形诸笔端,不仅雅致非常,而且野趣盎然。
铺叙停当了,颈联“检书水烛短,看剑引杯长”二句便转笔描写夜宴的场景,宾主雅宜,乐在其中。检书,大约是宾主赋诗而寻检书籍。之所以选取“检书”的意象,也许在应景的同时,杜甫也寄寓了自己的一种偏好和情趣,从杜诗喜欢用事可以推知杜甫十分看重才学,自然而不免热爱读书,“读书破万卷”(《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床上书连屋”(《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等诗句都是他的自纪。这里清夜水烛检书的意象,对读书人而言,有特殊的亲切感,四壁寂然,青灯黄卷,众人不堪其清冷落寞,读书人也不改其读书之乐,更何况与诸同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集·移居二首·其一》),自然更是其乐融融,不觉烛短了,另外杜甫还有“晓漏追趋青琐闼,晴窗检点白云篇”的诗句,也足见他“检书”的乐趣。
看剑,有本作“煎茗”,一作“说剑”。作“煎茗”在格律上既不合乎平仄,在诗意上又与当句“引杯”有复,意境平常,当非杜甫原诗。作“说剑”则与《庄子》外篇《说剑》篇名有复,而杜甫此处似乎并非想用《庄子》的典故,当系后世传抄中浅人所臆改,但看杜诗其他篇目,可以得知杜甫实有中夜“看剑”的喜好,如《蕃剑》诗中描写道:“如何有奇怪,每夜吐光芒。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在《夜》诗中又有“独坐亲雄剑,哀歌叹短衣”;在《重送刘判官》诗中又云:“经过辨丰剑,意气逐吴钩”;再到苏轼化用杜诗有“引杯看剑话偏长”的诗句,均表明当是“看剑”。杜甫所以喜好看剑,其实不难从他致君尧舜的抱负和其性格中慷慨磊落的特点看出,雄剑、虎气、龙身,未尝不是杜甫自况,虽是一介寒儒,但当其意兴勃发,便自有心雄万夫的气概,《杜诗详注》云:“因看剑而豪气生于此,快饮亦宜引杯长矣”,言颇中肯。至于清夜引杯,似乎是杜甫的一大嗜好,杜诗有“邻人有美酒,稚子夜能赊”(《遣意》)的句子。 酒兴偶动,便不可支,若遇贫困潦倒之际,自然难免“酒债寻常行处有”了,而检书论文看剑,又是无酒不欢的。诗酒流连,对于古代文士而言是极适意的享受,杜甫有诗:“何当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说诗能累夜,醉酒或连朝”(《赠卢参谋》);“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似乎以诗文侑觞,才能畅情恣性。而《新唐书》记载杜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事”,那看剑引杯,不亦宜乎?
颈联上句检书恬淡虚静,下句看剑引杯挥洒灵动,表现出夜宴气氛渐趋热烈,而宾主欢洽之情透在字间,“顾宸曰:一章之中,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乐事皆兴”(《杜诗详注》),正是此意。
尾联“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写宴席上勾念起作者以前泛舟吴越的记忆,即事作诗。开元十九年(731年),二十岁的杜甫开始了历时四年的吴越之游,他登金陵、下姑苏、渡浙江、游鉴湖、泛剡溪,历览了诸多名胜古迹,领略了江南水乡的无限秀美,反映在杜甫的诗篇如《壮游》,就用大量的笔墨来追忆吴越之游,且充满眷恋、略带遗憾,而想往之情不能自已,如“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再如《夜三首》之一写道:“向夜月休弦,灯花半委眠……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题郑监湖亭》),可知吴越之游给杜甫留下了十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或者简直可以说吴越已经成为他心中的一方乐土。此时此景此地,在相距千里的齐赵之地听到吴音吟哦,杜甫心中很自然地会油然升起一种异样的亲切感,而联想回忆起自己泛舟吴越的情景。《史记》有范蠡乘扁舟游五湖的故事,杜甫若心存此典故,大约也透露他委心自然、形神萧散的人生追求。《夜宴左氏庄》是杜甫早期的作品,尚未为忧愁和烦恼所累,尾联所反映的,也许正是杜甫自然流露出的向往自由的超脱心境。
全诗取象自然而脱俗,林风、纤月、湛露、净琴、暗水、花径、春星、草堂,使诗篇透着隐隐的生气和散着丝丝的野趣;而叙事如检书、看剑、引杯、咏诗,又不辜负风月,极切于情景,可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毕具;不单如此,再经由杜甫笔夺造化的炼字工夫,用“落、张、流、带”等字将上述意象巧妙地点缀联接,不觉句句清新逼人,妙不可言;而末一联杜甫又用含蓄不尽的笔法点出自我感受,既应景又情真意切,自然容易引起读者共鸣,不禁陶醉在全诗的和谐之美中。《唐诗近体》赞此诗曰:“写景浓至,结意亦远。杜律如此种,气骨有余,不乏风韵。虽雅近王、孟,实为盛唐独步。”全诗结构如《杜诗详注》所说,“时地景物重叠铺叙,却浑然不见痕迹,而逐联递接,八句总如一句,俱从‘夜宴’二字蓦写尽情”,知是丝丝扣题而又浑如天成,最是上乘。此诗确实如杜甫所推崇“诗清立意新”(《奉和严中丞西城晚眺》)的标准,《夜宴左氏庄》称得上杜甫清丽诗篇的典范之作。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