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写春天让人寂寥落寞,情思涌起,于是慨然高歌,暗自垂泪。词以疑问语气开篇,“那能寂寞芳菲节,欲话生平”。在芳菲时节,姹紫嫣红、满城春色的胜景。但是此篇中,词人的心情似与佳景甚不相合一“寂寞芳菲节”。一边是莺啼燕语、百花盛开,—边是茕然独处,形影相吊,两相比衬之下,词人的内心确实是寂寞惆怅。因此,在这个时候,“欲话生平”自然是再也不能了。词人自二十二岁起,便担任康熙侍卫,扈从銮驾南巡北征。侍卫一职十分辛劳,容若“性耐劳苦”,恪尽职守旦夕不懈,但是让词人痛苦的并不是辛劳,而是违背理想和本性。他在八年的光阴中,熟练的弓马只能用于担任警卫和奉陪狩猎,杰出的诗才也只能用于涂写那些言不由衷的应制篇章。值此如水春夜,他却独自不成寐,想到这乏味的人生唯有“泪暗零”而已。
下片写秋日落叶春日繁花年复一年地催促着人逐步迈向衰老,抒发世俗的感慨。“须知秋叶春华促,点鬓星星。”词人风华之年,尽在枯燥的鞍马间度过,然而时光荏苒,秋叶飘零,春花盛开,年复一年地催促着人由少到老,除了徒增白发之外,了无生趣。“遇酒须倾.莫问千秋万岁名。”结篇处,词人宕开一笔,说遇到美酒当前,就应该一醉方休,不要戮力去追求千秋万岁的俗世功名。既然理想渺茫,人世如风,等不到“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时候,那么何妨有酒就干,任诞放达,身后名定不如生前一杯酒。结处化李白《行路难》中名句: “且乐生前酒一杯,何须身后干载名。”颇得太白逍遥超脱之风。
全词虽写春,感慨人生,轻叹岁月,但意境苍凉,抒发了人生无常,转瞬即逝,年华似水,不胜今昔的慨叹。
本文首先指出艺术发展的规律,即“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意思是艺术经验是不断积累的结果,不是一个人独力能完成的。这种从发展看问题的观点是正确的。接着,文章指出无论学术文化还是百工技艺都是经过长期发展才完善的,杜诗、韩文、颜书、吴画均在前人基础上集大成,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古今之能事毕矣”。这个评论一直存在,无论是什么朝代仍不变,说明作者卓有识见。然后,文章分析了吴道子深厚的画功,用比喻手法生动地说明了他的画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最后,文章非常辩证地阐述了吴画的精髓,并指出好的艺术品有强烈鲜明的个性。作者还感叹当时吴画的真迹太少,所见多为假冒伪劣。
这篇文章在创作艺术方面,本文主要采取了衬托和比喻的手法。以杜甫、韩愈、颜真卿所共知的笔法之精,更能衬托出吴道子笔法高超,堪称“画圣”。又以“游刃余地”和“运斤成风”的故事作比喻,生动地说明吴道子的绘画达到炉火纯青绝妙的境界,“盖古今一人而已”。
第一首诗赞美了宣城物产的丰饶、景色的清嘉,并特别将土产的紫毫笔冠以“风流”的名号,暗指历代文人曾用此写下名诗佳篇,流传不朽。诗中又以调侃的口吻,说诗人舅氏往任太守,如以牛刀割鸡,一则叹其大材小用,一则赞其理政游刃有余。全诗多用借语、典故,显示其“无一字无来处”的特点。
首联“试说宣城郡,停杯且细听”,写在酒宴上告别,谈到舅舅李公择要去的地方,诗人便来了劲,一古脑儿倒出宣城的情况,让人们停住酒杯听他按照预定的想法非正式地讲。此联是侧面总写,提起人们对宣城了解的兴趣。
颔联“晚楼明宛水,春骑簇昭亭”,写了宣城的山水。春天来了,“山晚望晴空”的谢朓楼被清亮明静的宛溪河缠绕着,更显得高耸雄伟,多姿多彩。春光像跑马似的,跨越山山水水,簇拥围拢着敬亭山。敬亭山原名昭亭山,晋初为避晋文帝司马昭名讳,改称。南齐诗人谢眺《游敬亭山》诗有“兹山亘百里,合杳与云齐,隐沦既已托,灵异居然栖。”的描绘;唐代李白先后7次登临此地,且留有“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联的“明”与“簇”,皆活用看动词。
颈联“罢稏丰圩户,桁杨卧讼庭”,写了宣城是一个天然的粮仓,是一个讲究法治的地方。前句意思是说,圩户的种田人家,家家户户五谷丰登。后句写犯了罪就要处治,处治是依法律程序,不能乱来。“桁杨卧讼庭”,是一种有序的审判。当时黄庭坚的舅舅正任淮南西路提点刑狱,故黄庭坚用依法律程序来说事。
尾联“谢公歌舞处,时对换鹅经”,是写宣城民风淳朴,歌舞升平,讲求道德与教化。谢公谢眺,在宣城任太守时他“勤于郡治、劝民教士、关心农政”,给宣城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被称为“谢宣城”。歌舞处,指谢朓楼,那里歌舞升平,人民生活安逸。这些楼台歌舞是一种教化,时时焕起人们的道德良心。此联意下,一个地方的治理应该像宣城那样和谐安定,稻熟年丰。
第二首诗咏赞宣城山明水秀的佳丽风光,并以想象之笔写出舅父到任后受到民众拥戴、歌舞欢欣的景象,以及百姓富足、政事简易清明的情形。且以曾在此地做官的谢脁来比喻舅父的文采风流,还特别用王羲之故事点明其淡泊心境。全诗笔法简炼,内涵丰富,虽未全脱送人上任的陈套,但因诗中多写入当地名胜、人物,平易亲切。
黄庭坚是北宋诗的大家,造诣很高,与苏轼齐名,并称苏黄。黄庭坚在文学艺术上是具有很高天才的,而又卓然自立,不肯随人后的。他作诗时,态度郑重,精心结撰。第一首,开头似叙事,接下来作描叙,中间两联对仗工整,活用名词、动词为形容词,讲究字眼的锤炼,他通过奇特的意象、新颖的比喻和使事用典,达到了停杯细听说宣城的目的,形成一种峭拔生新的艺术效果。这种以叙述为诗、以议论为诗、以理趣为诗的独特艺术手法显示出他独特的个性风貌。
此诗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开篇以柏舟泛流起兴,写女主人公为自己的婚姻恋爱受阻而苦恼,就好比那在河中飘荡的柏木小舟一样。她早已自己相中了一个翩翩少年,他的发型很好看,透出活泼灵动的精神劲儿。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她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可是她的母亲千般阻挠万般阻拦,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古代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这种敢爱敢恨的女子自己找婆家的事情,真是有违传统习俗的,当父母的当然不会同意。可能也不一定是父母要展示权威,多半是他们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在为儿女把关,以确保日后生活美满。但是代沟的存在,使两代人的择偶观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冲突。这原也正常。问题的关键是,母女二人的矛盾不可调和,因此才有了“之死矢靡他”的决绝抗争。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