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景寓意诗,前两句写景,极写柳树的美态,诗人所抓的着眼点是柳条,写出了动态、形态和色泽显出它的材质之美。后两句写的是诗人对柳树遭遇及自己的评价,因为柳树所生之地不得其位,而不能得到人的欣赏,寓意怀才不遇而鸣不平,含蓄地抨击了当时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相关政府官员。
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后两句抒发感慨,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
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是它的枝条,此诗亦即于此着笔。首句写枝条之盛,舞姿之美。“春风千万枝”,是说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一树而千万枝,可见柳之繁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柔嫩多姿。春风和煦,柳枝绽出细叶嫩芽,望去一片嫩黄;细长的柳枝,随风飘荡,比丝缕还要柔软。“金色”、“丝”,比譬形象,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此句上承春风,写的仍是风中情景,风中之柳,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句中叠用两个“于”字,接连比况,更加突出了“软”和“嫩”,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秀色照人,轻盈袅娜,写得极生动。《唐宋诗醇》称此诗“风致翩翩”,确是中肯之论。
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为人珍爱;但诗人笔锋一转,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
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西角”为背阳阴寒之地,“荒园”为无人所到之处,生长在这样的场所,垂柳再好,又有谁来一顾呢?只好终日寂寞了。反过来说,那些不如此柳的,因为生得其地,却备受称赞,为人爱惜。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这里的孤寂落寞,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对比越是鲜明,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
这首咏物诗,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人才埋没的感慨。白居易生活的时期,由于朋党斗争激烈,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诗人自己,也为避朋党倾轧,自请外放,长期远离京城。此诗所写,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
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不着一丝痕迹。全诗明白晓畅,有如民歌,加以描写生动传神,当时就“遍流京都”。后来苏轼写《洞仙歌》词咏柳,有“永丰坊那畔,尽日无人,谁见金丝弄晴昼”之句,隐括此诗,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
这首诗写出了红梅独特的姿态和个性。
诗的起笔手法就与众不同。诗人并不急于点题,而是把所要写的红梅置之一边,先请桃李登场。这样做的用意是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写红梅,读者不易领会,必须有参照物。请出桃李作参照,桃红李白,尽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说明红梅兼有桃的“红”和李的“白”,实则不红也不白,而是在红白之间。这样一来,虽未言及红梅,而红梅已在句中了。
劝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据。这一点诗人已经成竹在胸,深思熟虑了。第二句就用哲理来说服。“夭资元不同”,事物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夭资”。红梅就是红梅,既不同于桃,也不同于李,互不相干,有什么可妒忌的呢。这句从容道来,仍不让红梅亮相。
后二句是诗的重心所在,是骨子。诗人终于将自己思维中塑成的红梅的美奉献给了读者。红梅从它的大家族中分离出来,但它“犹余雪霜态”,梅所固有的傲霜凌雪不畏严寒的品性没有变,而且不是“十分红”。大自然赐予它粉红的花色,又使它优于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变得更加妖娆多姿了。红梅既有高洁的内在美,也有娇艳的外表美,难怪桃李等异族姐妹要嫉妒它了。至此,红梅的形象已玉立于读者心中。“未肯十分红”回应第一句,也是劝告“莫相妒”的理由之一。
这首小诗活泼而有趣。全诗四句都好像是红梅向桃李作解释;花草本为无情之物,但诗中的桃李会“相妒”,红梅也“不肯”红得过分,免得引起“与桃争艳”的嫌疑,增强桃李的妒心,都被人格化为有情之灵了。操守高洁而谦虚和逊的红梅形象刻画得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