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对举开头,一句写“居人”——送行者,即胡兴安;一句写“客子”——行者,即诗人自己。轼,车前横木,代指车;行转轼,将要回车。维舟,系上船。“居人”将“客子”送到江边,客子登舟,船虽然还系在岸边,但马上就要起航了;“居人”的车夫自然也要作回车的准备,“别”已在眼前了!这两句十个字,简捷而生动地白描出一幅将别未别、两情依依的水边送别图,包含了极其丰富的情节,极其难以言传的深情。陈祚明说:“何仲言诗经营匠心,惟取神会”(《采菽堂古诗选》)。确非虚语。别时如此,别后会怎样呢?三四两句即沿着这一思路,回答这一问题。不过妙在第三句先作一兜转,从时间上说是回到别前的酒宴,从情绪上说则仍是席中的欢声笑语。但这只是一种陪衬,意在反跌出下一句。因为“一筵”之后,就将分为“两地”,所以“笑”只是短暂的,“愁”才是难尽的,是彼此的真情。诗至此,已是一首颇有余味的小诗了。“去马嘶春草,归人立夕阳。元知数日别,要使两情伤”(韦应物《答王卿送别》)。其情境、格调,和这首诗的前四句很相似。但是,何逊没有就此搁笔,第一,诗题中的“夜”字还没有点出;第二,前面说了“两地愁”,对方的愁情如何,虽不便代言,但自己的愁,自己对朋友的思念,还有让朋友了解的必要。这样,诗人又写了四句。“露湿寒塘草,月映清淮流”,前句细腻,后句空旷,放在一起便是一幅颇有层次的水边夜色图。这二句点出了“夜别”,还照应了“维舟”二字,不过更深一层的意思还在于景中寓情,景中有人,若与前四句结合起来,便不难构成冷月寒江一孤舟,人自伤心水自流的境界。那寂寞的情怀,失落的迷惘惆怅,自在不言之中,真是“情词宛转,浅语俱深”,无怪它早已被人列为何诗的佳句了。最后二句是悬想自己回家后的感情:“方抱新离恨,独守故园秋”,离恨犹在,故园独守,那是倍感孤寂的。如此思愁难遣,则友情之可贵,友人在心中的位置,是不须明说的了。
此诗的一二句是两面分写,三四句将两面合写,五至八句尽吐己之羁愁离恨,前两层皆为此蓄势,其重点在第三层,抒发对送者的日后思念之情。这种人已分、思不断、愁更深的深情绵邈的诗句,那友人读之,其情如何?这更是诗的余情、余韵了。“何之难摹,难其韵也”(陆时雍《诗镜总论》)!正道出了何诗的又一个特色。
“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赞扬了古人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做学问的艰难。说明只有少年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竭尽全力地打好扎实基础,将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诗人从古人做学问入手娓娓道来,其中“无遗力”三个字,形容古人做学问勤奋用功、孜孜不倦的程度,既生动又形象。诗人语重心长地告诫儿子,趁着年少精力旺盛,抓住美好时光奋力拼搏,莫让青春年华付诸东流。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强调了做学问的功夫要下在哪里的重要性。孜孜不倦、持之以恒地做学知识,固然很重要,但仅此还不够,因为那只是书本知识,书本知识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不能纸上谈兵,要“亲身躬行”。一个既有书本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人,才是真正有学问的人。书本知识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能否符合此时此地的情况,还有待实践去检验。只有经过亲身实践,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变成自己的实际本领。诗人从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关系着笔,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凸显其真知灼见。“要躬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学习过程中要“躬行”,力求做到“口到、手到、心到”,二是获取知识后还要“躬行”,通过亲身实践化为己有,转为己用。诗人的意图非常明显,旨在激励儿子不要片面满足于书本知识,而应在实践中夯实和进一步获得升华。
这是一首教子诗,诗人在书本与实践的关系上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间接经验是人们从书本中汲取营养,学习前人的知识和技巧的途径。直接经验是直接从实践中产生的认识,是获取知识更加重要的途径。只有通过“躬行”,把书本知识变成实际知识,才能发挥所学知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本诗通过写陆游对儿子子聿的教育,告诉读者做学问要有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精神。一个既有书本知识,又有实践精神的人,才是真正有学问的人。
柳子厚与刘梦得在公元793年(贞元九年)同为赐进士及第,踏上仕途,二十多年来,肝胆相照,取长补短,是中唐文坛上的“双星”。孙昌武先生在《柳宗元评传》中 写道:“刘禹锡是柳宗元一生中最为亲密的友人,是一代差可与柳宗元比肩的卓越的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二人交谊终身不渝,在政治斗争中同进退,相支持,在思想理论上互有影响,在文学上也共同切磋,相互学习。”从步入仕途到“永贞革新”,从革新失败到被贬谪,从奉旨返京到再度远谪,他们始终患难与共。永州十年,二人交谊最密切,通讯最频繁。公元815年(元和十年)旧历二月,二人作为“十一年前南渡客,四千里外北归人”(柳宗元《诏追赴都二月至灞上亭》)分别从永州、朗州回到长安,满以为劫难已过,对前途充满希望和幻想,谁知不到一个月,却被外放至更为荒僻的远州任职。是年三月,二人打点行装,携家带口,又一次踏上南下之路。就心态而言,彼此都凄然伤感,二人都幻想着有朝一日能东山再起,造福桑梓;但朝廷一再疏远,新贵们造谣中伤,其理想已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纵有雄才大略仍无用武之地,因而更加愤懑。柳宗元便有“皇恩若许归田去,晚岁当为邻舍翁”(《重别梦得》)的打算,刘禹锡则更低调:“耦耕若便遗身 世,黄发相看万事休”(《答重别》),他们已把功名看淡,悟出东山再起遥不可及的道理。到衡阳后,一人往西南去了柳州,一人向南直奔连州,歧路分手,万语千言,甚为感人。刘梦得形容惜别时的情景为“归目并随回雁尽,愁肠正遇断猿时”(《再授连州至衡阳酬柳柳州赠别》),分手之后,相互写诗酬答,共六首,其中七律二首,七绝二首,五绝二首,均字字含情,句句有泪,深沉而郁抑,哀伤而悲凄。《衡阳与梦得分路赠别》为第一首。
首联两句,有回顾,有直面,起伏跌宕,贮泪其中。始“伏”而“起”,旋“起”而又“伏”,短短十四个字,把两位诗人十几年来的坎坷命运集中凝炼地表现了出来,引发读者无穷的联想和遐思:“永贞革新”失败后,“二王八司马”们死的死,病的病。两位诗人总算万幸,只是外放而已。但十年时间过的是囚徒般的生活,身心均受伤害。为官乃徒有虚名,治民又力不从心,持家实艰难异常。作者到永州后,老母爱女相继弃世,自己因水土不服而染病在身,所居处所凡四遭火,差点被烧死。名为六品官员,实则“弼马温”而已。故“颜色憔悴,形容枯槁”,不足为怪。好不容易等到皇恩浩荡,大赦天下,终于得以与友人在长安相见。“到秦京”为一“起”,心境也稍微好一点。谁知好景不长,到长安不到一个月,圣旨下,又把他们明升暗降地外放至更为荒僻的州郡做刺史,“谁料翻为岭外行”乃再一“伏”。此刻,一切希望都化为泡影,海市蜃楼般顷刻之间无影无踪,本是“憔悴”的面容又蒙上厚厚风尘,更显其“憔悴”。这一年柳宗元44岁,刘禹锡45岁,正是为国效力的大好年华,奈何贬谪远州,英雄失路,宁不哀哉。
颔联以伏波将军马援的故事暗点“古道西风瘦马”之意,令人瞻望前途,不寒而栗。作者说:想当年,伏波将军马援率领大军南征到此,叱咤风云,威风八面,战旗猎猎,金鼓声声,似在目入耳,可睹可闻;后人将其铸成石像,立于湘水西岸将军庙前,如巨人翁岭铜像立于咸阳宫门外一般,供人瞻仰,何其光灿。而今他等踏上这条古道,只见将军庙前荒草遍地,断壁残垣,不觉怆然泪下,虽是季春,却有《黍离》之悲。物已如此,人何以堪。想想自己的境遇,看看唐王朝的倾颓,则又平添了几分愁思,多加了一层愤懑。这一联妙在借古讽今,即景抒情。写伏波风采,叹自己身世;描故道荒凉,讽当朝衰微,从而再表“憔悴”之意,可谓一石双鸟,言在此而意在彼也。此联失粘,仓促成章之未暇订正,或竟不以律害辞,不以辞害意。亦见唐人知律而不为律所缚也。
李白诗云:“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对于柳、刘二人来说,头顶上就不只是一片浮云,而简直是满天乌云了,“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事如幽灵般伴其左右。据传刘梦得“十年憔悴到秦京”以后曾写诗两首嘲讽新贵,其中“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两句讽喻十年以来由于投机取巧而在政治上愈来愈得意的新贵们不过是他被排挤出长安后才被提拔起来的罢了,而“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 (《再游玄都观》)二句则暗刺朝廷政治危机,旧宠新贵们一“花”不如一“花”的现实情况。由于两诗“语涉讥刺,执政不悦”,新贵们于是大进谗言,一时间风云突变,厄运又至,两位诗人再度遭贬。作者说:老朋友,我们似失之慵疏呀。“慵疏”者,非懒散粗疏也,意谓迂直,坚持操守,固其本性也,无怪乎新贵与你我冰炭不相容。颈联“直以慵疏招物议,休将文字占时名”,妙在正话反说,寓庄于谐,似调侃,类解嘲。言下之意是:倘若我们能违心地歌功颂德,趋炎附势,少写几句讥讽的诗文,也不至于再度遭贬南荒吧。
尾联两句,表友情之深厚,叹身世之悲凄,将全诗的感情推向高潮。诗人说:你我即将分路,天各一方,想当年,苏武去国离乡,李陵赠别诗有“临河濯长缨,念别怅悠悠” 两句,我们分路,“怅悠悠”则同,但用不着“临河”取水,这流不尽的泪水便足以濯缨洗冠了——“垂泪千行”,看似乖谬,实则在理。这艺术上的夸张同样给读者以丰富的想象和深沉的思考。彼时彼地的两位诗人,命运坎坷,前途渺茫,可垂泪;生离死别,无缘再见,可垂泪;英雄失路,报国无门,可垂泪;新贵弄权,国之日衰,亦可垂泪。即使“垂泪千行”,也不足以表达我们的悲痛、愤懑、伤感、失落、依恋、忧郁互为交织的复杂感情啊!王勃云“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劝慰之中,尚有勉励,读之令人胸襟开阔,格调颇高,堪为千古名句;而此诗结句从苏李赠别诗中翻出无穷之意。尾联乃表两个断肠人相别,将国事家事融为一体,可忧可叹,形象地表达了诗人的真情实感,同样脍炙人口,且有令人潸然泪下的艺术效果。
这是一首钱别词,全词明白如话而情意深切、凄恻。上片写她与丈夫诀别前饯行的依依难舍之情。下片写作者以死殉情的决心。最后唯一的心愿,是以杯酒浇在她的坟土上,意味着她仍然希望丈夫不要把她忘掉,九泉之下,也就足以自慰了。此词感情极真,艺术极美,辞语婉转厚重。
“惜多才,怜薄命,无计可留汝。”起笔三句,即说尽全部悲剧。这里的“多才”不仅指富于才华的人,它也是宋元俗语,男女用以称所爱的对方。这里是戴复古妻用以称其夫。父亲爱复古之才,以女儿嫁之。这在现代人看来已有荒谬意味,更离奇的是婚后女儿竟深深爱上了复古,这是幸事还是不幸?谁料到丈夫竟然已结过婚!这个消息无异于五雷轰顶,但事到如今,自己仍然爱你,只能自伤命薄,尽管千方百计要挽留你,却无法挽留下你。
“揉碎花笺,忍写断肠句。”作者说:在这诀别之际,展开花笺,又揉碎花笺,怎能忍心写下让人肝肠寸断的诀别辞句?揉碎二字,将女词人与丈夫诀别之际痛苦无奈的心情展现无遗。所揉碎者,非花笺,乃心也。
“道旁杨柳依依,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此四句写至眼前分手之情景。道旁杨柳依依,就像那惜别之情,依依不舍。此句用《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成句,亦是用乐景写哀。“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愁绪却比柳丝多上千万倍。此三句一气流贯,比兴高妙,委婉而深沉地表现了缱绻柔情与无限悲伤,确是词中不可多得的佳句。
“如何诉。便教缘尽今生,此身已轻许。”这几句是说:事至今日,从何说起?又有何可说?今生今世,夫妻缘分,从此结束。是父亲当初把我轻率地许配给你啊。这对于我,是可喜还是可哀之事?末句哀而不怨,甚可玩味。女词人对丈夫仍然是爱的。如果有怨,恐怕主要也不是怨丈夫之不诚,不是怨父亲之作主,而是自怨命薄,如起笔之所言。这正是性情柔厚的女词人当时应有之心态。实际上,事到如今,怨又有何用?
“捉月盟言,不是梦中语。”言简情长,说得十分深刻。意思是:当年你曾说,只要我喜欢,连天上的月亮你都能摘下来送给我,这可不是作梦时的梦话啊!可仅仅三年,誓言竟已成空。
紧接着,结曰:“后回君若重来,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作者说:今日一别,便是永诀。只希望你若重来此地,如未忘情,请把一杯酒浇在我的坟土上。意谓:你若不忘记我,我在九泉之下,也就可以瞑目了。结笔所提出的唯一要求,凝聚着女词人执着热烈的爱,高于生命的爱。情之所钟,可以震撼人心。
这首词写得哀惋动人。无情无义的丈夫,善良贤淑的妻子。她忠于爱情,死于坚贞。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