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至后日初长,远在剑南思洛阳”。第一句准确地写出了冬至的特点:一年中日最短,影最长的日子,冬至之后,日渐长而影渐短。诗人杜甫写此诗时,正在成都(剑南),在朋友严武那里做幕僚,而且与严武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心情十分低落,所以就思念起了洛阳。杜甫的青少年时期是在洛阳度过的,而且他与李白当年也正是在洛阳相识的。
“青袍白马有何意,金谷铜驼非故乡”。青袍白马,指的是自己当前的处境,指闲官卑位,这里作借代用,也可指处于闲官卑官中的自己。随即他又说,故乡洛阳已经物是人非。当时安史之乱,洛阳已经沦陷。这里的金谷,指的是金谷园,西晋石崇的花园,在洛阳西北,这是古代诗歌中经常出现的一处名园。铜驼,指的是铜驼街,铜驼路是西晋都城洛阳皇宫前一条繁华的街道,以宫前立有铜驼而得名。故人们常以金谷、铜驼代表洛阳的名胜古迹,或者指代洛阳。但洛阳城里的“金谷铜驼”并非故乡的典型特征。诗中的“金谷”与“铜驼”,已十分清楚地告知我们,杜甫在剑南所思念的洛阳,是可肯定为其故乡的。而诗中的“非故乡”,并不是指洛阳不是杜甫的故乡,而是说:但洛阳的金谷园、铜驼等胜地的风景,因遭受了安史之乱而使其非昔日可比了。正如《杜诗详注》云:“金谷铜驼,洛阳遭乱矣。”
“梅花欲开不自觉,棣萼一别永相望。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咏转凄凉”。《诗经·小雅·常棣》“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诗以开花繁盛紧密的棠棣起兴,讲对兄弟的思念。所以棣萼指的就是兄弟,所以表面上作者是在讲两种花,指堂棣之华早就开谢了,自己还在想着它,而梅花正含苞欲放。而实际上,作者前一句是起兴,讲的是眼前的景:梅花欲开。后一句讲的是由此景而联想的情绪:对远在洛阳的兄弟朋友的思念。洛阳遭受战乱,那里有知我怜我的兄弟,所以我特别地想念它。(棠棣,有人以为就是郁李,以上为郁李花。)诗人说,愁闷极了,本想写首诗来排遣这愁闷,没料到诗写成后自己吟咏起来,反而更觉得凄凉与寂寞了。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离别情景。它没有特殊的背景,却充满了深深的依恋和牵挂。它适合于大多数离别场合,因此被纳入乐府,成为了广为流传、久唱不衰的歌曲。
诗人抓住了送别时刻的一瞬间,使其成为了永恒。朋友即将远行,将前往边疆绝域的满地黄沙。此时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只能将依依惜别之情、所有的关怀与祝福融进一杯离别之酒中。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这两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诗人对将要前往荒凉之地的友人元二的深深依恋和牵挂。诗的前两句描绘了春天的景象,却暗示了离别的悲伤。其中,“柳”和“留”谐音,是离别的象征,“轻尘”“客舍”也都暗示了旅行的目的,点出了送别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后两句点明了主题是以酒饯别,诗人借分手时的劝酒,表达对友人深厚的情意。友人此行要去的安西,在今天的新疆库车县境,同时代的王之涣有“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形容,何况安西更在玉门之外,其荒凉遥远可想而知。
绝句在篇幅上受到严格限制。这首诗,对如何设宴饯别,宴席上如何频频举杯,殷勤话别,以及启程时如何依依不舍,登程后如何瞩目遥望等等,一概舍去,只剪取饯行宴席即将结束时主人的劝酒辞:再干了这一杯吧,出了阳关,可就再也见不到老朋友了。诗人像高明的摄影师,摄下了最富表现力的镜头。宴席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酿满别情的酒已经喝过多巡,殷勤告别的话已经重复过多次,朋友上路的时刻终于不能不到来,主客双方的惜别之情在这一瞬间都到达了顶点。主人的这句似乎脱口而出的劝酒辞就是此刻强烈、深挚的惜别之情的集中表现。
三四两句是一个整体。要深切理解这临行劝酒中蕴含的深情,就不能不涉及“西出阳关”。处于河西走廊尽西头的阳关,和它北面的玉门关相对,从汉代以来,一直是内地出向西域的通道。唐代国势强盛,内地与西域往来频繁,从军或出使阳关之外,在盛唐人心目中是令人向往的壮举。但当时阳关以西还是穷荒绝域,风物与内地大不相同。朋友“西出阳关”,虽是壮举,却又不免经历万里长途的跋涉,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因此,这临行之际“劝君更尽一杯酒”,就像是浸透了诗人全部丰富深挚情谊的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这里面,不仅有依依惜别的情谊,而且包含着对远行者处境、心情的深情体贴,包含着前路珍重的殷勤祝愿。对于送行者来说,劝对方“更尽一杯酒”,不只是让朋友多带走自己的一分情谊,而且有意无意地延宕分手的时间,好让对方再多留一刻。“西出阳关无故人”之感,不只属于行者。临别依依,要说的话很多,但千头万绪,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这种场合,往往会出现无言相对的沉默,“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不自觉地打破这种沉默的方式,也是表达此刻丰富复杂感情的方式。诗人没有说出的比已经说出的要丰富得多。总之,三四两句所剪取的虽然只是一刹那的情景,却是蕴含极其丰富的一刹那。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这是一首劝诫世人不要听信谗言的诗歌。此诗分三章,每章以托物起兴的表现手法开篇。所谓“兴”,依朱熹的解释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第一章的“采苓采苓,首阳之颠”,第二章的“采苦采苦,首阳之下”,第三章的“采葑采葑,首阳之东”等等,都是用“先言他物”的手法以引起下文的。“苓”,一名黄药,又名大苦,叶似地黄。“苦”,是苦菜,亦作“荼”,似葵。“葑”,是芜菁,亦称蔓菁,俗称大头菜,根块肥大,可供蔬食。这三种植物,都是《诗经》时代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诗人用这三种习见之物以起兴,从而表达自己“人之为(伪)言”“苟亦无信”、“苟亦无与”、“苟亦无从”的理念。
此诗三章,先后告诫人们对待谣言要有三种态度“无信”、“无与”、“无从”。“无信”,是强调伪言内容的虚假;“无与”,是强调伪言蛊惑的不可置理;“无从”,是强调伪言的教唆不可信从。意思是说,首先要认识到它不可信,其次要不参与传播,第三要不能听信折磨自己。语意层层递进,从而强调伪言之伪。接着诗人又用“舍旃舍旃”这个叠句,反复叮咛,进一步申述伪言的全不可靠,要舍弃它们,不要信以为真,因为这世道很复杂,人心不古比比皆是,三人成虎、众口烁金之事不绝如缕。至此,诗人所要申述的“人之为(伪)言”“无信”、“无与”、“无从”的理念已经阐述得淋漓尽致,无须再说了。假若世人都能做到“无信”、“无与”、“无从”,那么伪言也就没有市场,制造伪言的人也无立足之地了。故此诗人在每章的结尾用“人之为言(伪言),胡得焉”以收束全诗,表明造谣者徒劳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