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李次云窗竹》是一首咏竹诗。
竹与松、梅并称为“岁寒三友”,又与梅、兰、菊并称为“四君子”,它象征着高尚、坚韧、虚心等美好品格。白居易的这首诗,是一首咏竹诗,借竹言志,对竹子赞誉的同时,也明确了自己的精神追求。
首二句,平淡无奇,不仅用词浅显,亦无深刻的寓意,只是交代了竹子一般的用途,但作者强调的是“不用”、“不须”,至于缘由,结尾两句予以点明。原来,前三句都是陪衬,是为了与末句构成对比的。诗人说,我不用把竹子制成笛子,也不把它用作钓鱼竿,要的是让竹子在千花百草凋零之后,在大雪纷飞之时,能够屹立在雪中,使我看到那一番凌雪傲霜的情调。
前两句实际上写的是竹子的功利实用性,末句则是竹子的精神“实用性”,而功利实用性是不被作者看重的,他看重的是竹子品格对人的影响。作者故意使之构成强烈的对比,对比之中,流露出作者对竹子的喜爱及对竹子品格的赞誉。“留向纷纷雪里看”,看什么?自然不是为了看竹子的青翠之姿,而是从雪里的孤竹中看到了竹的高洁本质,一种独立于世俗的孤傲。此诗托竹寓意,巧用对比,表达了作者对那种高洁孤傲、坚贞不屈精神的追求。
竹的生存环境,总是猗猗静谧幽雅,醉心在竹的世界里,可以弥补人的心理缺陷和远离凡尘的愉悦、超脱!可以获得暂时的心理平衡。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