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饱蘸生活气息,充满真情实感的思母诗。
首句点明时节,渲染思情:霜打芦花,往日那一片片白茫茫的秋日生机欲舍难舍,令他想起了母亲的白发,想起了母亲的故去,不由潸潸泪下。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去年五月归家省亲时的情景: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季节,僧人典当了法衣,买了些粗米拿回家侍奉娘亲,而白头的娘亲就是在柴门边盼望着儿子的的归来……诗如一帧发黄的老照片,一首低回沉婉的曲子,响着余韵,久萦心间。
与恭出家之后未久,其父见背,唯留老母贫苦独守。恭公虽系出家之人,亦不能有负亲恩。虽然自己过的也是清贫淡泊的生活,仍时时接济老母。现在母亲也走了,留下的只是满腔怀念。这首诗并没有华美的词藻,只是用极普通的词语,叙述极平凡的往事。然而,诗中流露的全是一片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读来令人深为感动,惋叹不已。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
这首诗诗前两句写悲凉的秋景,后两句写作者因回家路漫漫而悲伤的感交集,柔肠寸断的心情。这首诗因情会景,复因景生情,进而以景显情,将诗人欲归乡不得,极其凄清冷寂的心境渲染淋漓尽致。
首句化用杜甫《登高》诗中名句“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合二为一。杜诗作于四川夔州,袁诗作于南京,但都在长江边,情境俱切。
在这句所写的萧瑟景象中,已透出伤感的气氛,接着点出伤感的原因:“故园归路更茫茫”。“更”字比较的基础是前句的“江水长”。长江滔滔数千里,在南京一带,江面辽阔迷茫。而回到故园的道路,比它更为漫长,渺渺不可见。细心的读者马上会发现:从南京到松江,道路算不得太远,交通又十分方便,这样说是不合道理,但正是从这不合理的表述中,隐约透露真情。原来故园隔绝的原因,并不是天遥地远,而是身不由己,羁縻朝廷。况且又处处危险,弄不好就要送命。这样的处境中,遥望归乡之路是“茫茫”无尽头,此意闪烁,一点即止,下面转写,“夜坐”情怀。
在思乡的焦虑中,听到南飞雁群的鸣声,想到人竟不如雁儿自由,可以往来高空,无所阻遏。说“一声新雁”,是突出心理的敏感,也就表现出思归的急切。但终究是无可奈何,长夜枯坐,不能入眠,听那淅淅沥沥的秋雨,飘洒到三更。不用多说,“三更雨”已经从侧面描绘出诗人百无聊赖的、沉闷的心情。结句不从第三句直接引申,作深一层的抒发,却眺开一步,说此情此景,令离乡之人,无不哀痛欲绝。这也是吞吞吐吐的笔法,避免对自身的境遇,切入太深。同时也隐含世路崎岖,伤心非我一人的意思。
这诗字面很陈旧,看起来好像没有多少新意。但仔细地读,才感觉到种闪闪烁烁,欲说还休的沉痛,表述其实是很用心。选用陈旧的语言、意象,只是要把某些尖锐的情绪掩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