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不过是一篇绘画题记,却写出了文同高明的画论、高超的画技和高尚的画品,写出了作者自己与文同的友谊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随笔挥写,却是形散神凝,“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文与可的画竹理论写起,突兀不凡,生面别开,起首就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第二段叙述作者和文与可交往中的趣事;最后一段说明写作此文的缘由。这篇散文语言天然本色,朴素清新;全文好似从作者胸中自然流出,滔滔汩汩,毫无滞碍,所用语言不加雕琢,文从字顺,活泼流畅。
文章劈头的一段议论,提出十分精彩的画竹主张。“胸有成竹“的成语,就是从这里来的。但议论又不能发挥过多,否则便离开了追怀、悼念逝者的主题。所以下面紧接着指出:“与可之教予如此。“点明被追怀、悼念的《筼筜谷偃竹》的作者文同。是文同这么告诉苏轼的。苏轼也是诗人而兼书画家,他和文同建立了深厚情谊,不只因为是朋友、亲戚,也不只因为彼此的政治倾向一致,还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艺术爱好,他们写文章赠答,用诗歌唱和,而且在画竹方面属于同一流派。文同关于画竹的主张,实际上也是苏轼的主张。苏轼曾在《郭祥正家醉画竹石壁上郭作诗为谢且遗古铜叶》诗中描写他在友人家喝酒后作画的过程,同时还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诗中认为写诗要像追赶逃犯那样紧急,迅速把眼前景色描绘下来,略有迟缓,景色一消失,就没法描画了。这如同画竹的“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一样,必须善于捕捉形象,并且及时加以表现。其实绘画作诗,原理本来相同,都讲求形象的气韵生动,而不追求外在体貌的形似。我们以前讲过,苏轼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中也指出绘画上注重外形相似,这就等于小孩子一般的见识。如果写诗也这么要求,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不懂得诗。画竹的钩勒法,“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就是力求形似,而水墨画法的主张“胸有成竹“,然后—挥而就,则是力求神似,通过竹子的完整形象表现出竹子的神态来。
苏轼很谦虚,他说这些艺术见解是文同告诉他的。而且,苏轼还讲述了实际是艺术理论与艺术实践的关系,并且提到一般的认识论原理上来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这是上文“胸有成竹“一段议论的补充与深化,也是一位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各方面都有着极深造诣的艺术家的甘苦之言。苏轼从自己的方面指出由于“不学“而“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那言外之意,还是在肯定文同的艺术理论的同时,进一步肯定其艺术实践的“操之“甚“熟“,因而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文章总是紧扣着追怀、悼念文同这一主旨。所以下面又引用一段旁人赞扬文同的话来加以印证。“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是苏轼的弟弟苏辙的字。
《墨竹赋》是苏辙为文同所画的墨竹而写赠文同的一篇赋。赋中以“客“的口吻,举了两个古代技艺高超的的事例来说明文同的精于画墨竹是表观了他懂得事物发展的普遍法则。在这篇《墨竹赋》中,苏辙用庖丁解牛和轮扁斫轮来比喻文同,认为文同具有高超的画竹才能,但画竹只是作为寄托,他实际是了解、掌握了事物规律的人。苏轼引用苏辙这几句话,是把文同画竹的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提到“有道“的高度来认识,而不停留在绘画技巧本身。不过,苏轼还指出:“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因为苏辙不会作画,所以他只能从一般意义上来评论,而苏轼自己也是画家,他除了通过画竹了解文同是“有道“的人以外,还能掌握文同画竹的方法。这里,用“并得其法“一句收结了前面关于画竹的议论。
文章的第一段,高度评价文同的画竹主张和画竹实践。下面由“并得其法“引出文章的第二段,叙写作者与文同关于画竹的书信、诗歌往来的故事,进而高度评价文同的画品、画德,并且归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上来。
文章的第二段开始说的几句是说文同对自己的画竹,开始并不很看重,人有请求,就答应为之作画。其后四面八方拿着绢绸请求作画的人脚踩着脚,越来越多,文同便厌烦了,把绢绸投掷在地,说是用来做袜子,表示极端轻视。文人官僚之间把他这件事当作谈话的资料。苏轼通过求画人的“足相蹑于其门“,写出文同画竹的为人们所喜爱和贵重,又通过文同把缣素“投诸地而骂“,写出文同的不肯自居于画匠,以画竹作世俗应酬,沽名钓誉。文同不肯轻易为人画竹,却同苏轼开玩笑,要人们去找苏轼画竹。这样一来,做袜子的材料绢绸就集中到苏轼那里去了。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话,但由此却可以看出文同与苏轼之间关系的亲密,而且说明了苏轼对文同的精于画墨竹确实是“并得其法“的。苏轼略举文同信后附诗的两句,也完全证实了这一点。鹅溪绢,是鹅溪出产的绢绸。鹅溪在四川盐亭县,那里出产的绢绸洁白、均匀、细致,很适宜于作画。扫取,是挥写而成的意思。寒梢,指经冬不凋的长长的竹枝。
这两句诗体现了文同的墨竹画法:竹子是一挥而就的,即“扫取“,画在短短的一段绢绸上,却具有直节云霄之势,所谓“万尺长“。文章至此点山《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两位诗人而兼书画家的朋友,亲戚之间,为了二百五十匹绢绸的进行讨价还价式的调笑,实际上是彼此心照不宣地谈论着画竹的艺术。“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与“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其精神实质完全一致,都说明了生活与创作的源与流关系,说明了艺术美不同于自然美,说明了诗人画家在自己的作品里对现实客观事物所进行的提炼、集中、夸张、渲染。《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就是如此,所谓“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因为提到了筼筜谷,自然需要对这个地方作一交代。但苏轼不是孤立地进行介绍,而是由此又描述了文同的一件趣事、雅事。文同在洋州喜好种植花木,修建园亭,曾就各处景物逐一题咏,写了《守居园池杂题》诗共三十首。苏轼也逐一和了诗,这就是《洋州三十咏》,苏轼诗集作《和与可洋州园池三十首》,其中第二十四首题为《筼筜谷》,即这里所引的诗,诗中扣着筼筜谷产竹,描写文同爱山爱竹并喜欢吃竹笋。汉川,即指洋州,因洋州在汉水上游。箨,是笋壳。竹子一名龙孙,所以称竹笋为箨龙。渭,指陕西的渭水。《史记·贷殖列传》曾记载“渭川千亩竹“,那里的人因而很富有,相当于“干户侯“。这里借用“渭滨干亩“,来表示洋州盛产竹子。全诗意思是洋州那么多高高的竹子,像蓬草一样遍地都是,斧头逮着竹笋就砍,想来是太守清贫贪馋,把渭水边上千亩竹林都吃进了肚里。这也是开玩笑的话,所以文同打开信封读完这首诗,那时他正和妻子在筼筜谷烧竹笋进晚餐,不由得大笑起来,口中的饭喷了一桌子。这一段简短的描述,十分形象,生动,刻画了文同豁达、爽朗的思想性格,也表现了苏轼同他的亲密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突出了文同的品德。作知州而“清贫“,以竹笋为食,是写其廉洁,携妻子游山,自备晚炊,是写其旷放,而“渭滨千亩在胸中“,则又照应前面的“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的议论,以诙谐的笔调,通过文同的趣人趣事、雅人雅事,写出他的画竹理论主张。
文章的第二段写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下面第三段则以交代文章的写作缘由作为全篇的结束。文同于元丰元年(1078)十月被任命为湖州知州,湖州,治所在今浙江吴兴县。文同去湖州上任,元丰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病逝于陈州的宛丘驿。这年七月七日、继文同任湖州知州的苏轼晾晒书画,看到了文同送给他的《筼筜谷偃竹》,感伤故旧不禁痛哭失声。他放下画卷,便写下这篇记念文章。“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曹孟德,即曹操。桥公,指桥玄。曹操年轻时,桥玄对他多有鼓励帮助,后来他们的情谊日益加深,曾约定无论谁死了,活着的人路过墓地而不用鸡酒祭奠,那么车过三步就要闹肚子疼。这不过是说着玩的话,但显示了二人关系的不同寻常。苏轼引用这个典故,来说明他在这篇文章中记述当年与文同的“戏笑之言“,也为的显示他们之间的“亲厚无间“,那么,作者对逝者的追怀之深切、悼念之沉痛也就充分表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