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叙战国时秦国关于外交军事的一交论争,是秦惠王进行军事扩张,推进王业的军事论辩。秦相张仪主张伐韩,秦将司马错主张伐蜀,二人针锋相对,各陈己见。
文章先列张仪的观点。首先,张仪认为伐韩可分三步:第一,亲善魏,楚,出兵三川,扼住轘山和缑氏山的出口,挡住屯留的通道;第二,由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牵制韩军,秦军乘机直逼二周郊外,声讨周天子之罪,迫其交出象征王权的九鼎宝器;第三,拥九鼎而挟天子以令诸侯,成就王业。其次,张仪驳司马错伐蜀之论。认为蜀地偏远,劳师乏众,不足以成威名,也不足以得厚利。而创建王业的关键之地在三川,周室,伐蜀离成功之业太远,不宜采用。
针对张仪之论,司马错斩钉截铁地用王不然”二字进行反驳,然后也分三步论证伐蜀的理由。第一,从宏观上提出建立王业的三条件,即地广物丰,兵强民富,博德广施。而秦地小民贫,尚不具备成就王业的条件,宜从易处着手,增强国力;第二,蜀有桀,纣之乱,易攻易伐,用兵不伤众,取其地可广域富民,道义上还可获得禁暴平乱之名,一举数得,既有利又师出有名,不会引起诸侯国的反对;第三,伐韩不可行。伐韩未必有利,又有挟天子的恶名,势必迫使各诸侯国联合抗秦,使秦处于危险的境地,故伐蜀是为上策。
两人观点迥异,但从论辩中可看出:张仪的主张多主观唯心的空想,诸如魏,楚是否同秦国友善,是否愿出兵牵制韩军;尤其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国是否臣服,均是不可知因素。司马错是从实际出发,知己知彼,提出积极稳妥的办法,既能发展壮大自己,又能在舆论上站住脚。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