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诗盛赞书之好处,讲开卷有益之理,极写读书之趣,作者于谦,是明代著名民族英雄、诗人。他生性刚直,博学多闻。他的勤学苦练精神与他的高风亮节一样名传后世。这首诗写诗人自我亲身体会,抒发喜爱读书之情,意趣高雅,风格率直,说理形象,颇有感染力。
首联说书本好似感情真挚的老友,每日从早到晚和自己形影相随、愁苦与共,形象地表明诗人读书不倦、乐在其中。本诗开篇,即以个人读书的独特体会,谈出自己和书本的亲密关系。中间两联,集中写己读书之乐。
颔联是说眼前的书,一读即是无数字,读书之多之快,表现诗人读书如饥似渴的心情,胸中顿觉爽快,全无一点杂念。“直下三千字”,写为书所吸引;“全无一点尘”,写书本知识荡涤心胸,心无杂念。这两句诗使诗人专心致志,读书入迷的情态跃然纸上,也道出了一种读书方法。
活水句,化用朱熹《观书有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句,是说坚持经常读书,就象池塘不断有活水注入,不断得到新的营养,永远清澈。“东风”句是说勤奋攻读,不断增长新知,就像东风催开百花,染绿柳枝一样,依次而来,其乐趣令人心旷神怡 。
结尾一联,以“金鞍玉勒寻芳客”为陪衬,写出书斋之乐。“勒”为马笼头。“金鞍玉勒”者是富贵公子,再缀以“寻芳客”三字,直是富家浪子。这些人日以寻花问柳为能事,他们和作者是两个不同世界之人,故而他们自然不会相信书斋之中别有一个烂漫的春天。以贵公子反衬,显示读书人书房四季如春的胜景。读书可以明理,可以赏景,可以观史,可以鉴人,可谓是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这美好之情之境,不是玩物丧志的游手好闲者流所能领略的。
作者任职山东佥宪(司法长官)时,爱慕当地的一位名妓金莺儿,两人如胶似漆。后来改任陕西行台御史,不得已分别,就写了这支散曲寄赠给她,而内容则是代金莺儿立言。旧时妇女识字不多,由文人代为捉刀写情诗是常有的事。但本篇将金莺儿对自己的思念写得如此细腻,也可见两人相知非比一般。
上支〔醉高歌〕起首两句写两心相悦的快乐,反衬出下文离别的痛苦。“比目连枝”是两人的盟誓,“新婚燕尔”是两人的憧憬,难怪当离别骤然来临,画船载着心上人前往遥远的任所时,女主人公不甘心相信“人独自”的现实,要遥望千里之外的“关西店儿”了。“人独自”与“比目连枝”、“新婚燕尔”成一对照,“抛闪”的痛苦滋味自不言而喻。而女主人公首先想到的是关心男方沿途的起居,这种感情只有在心心相印的恋人间才会产生。
由“遥望”二字,引出了下支〔红绣鞋〕的“黄河水”、“中条山”,这正是“画船”一路经过的途程。对于女主人来说,水远山长却另有一番意味。“黄河水流不尽心事,中条山隔不断相思。”天造地设的自然屏障,竟催生了天造地设的相思名句!前句是刻骨铭心永在的柔情,后句是海枯石烂不改的信念。
唯因山水阻隔而思情不断,望不见情人的踪影,女主人公才会堕入了深沉的回忆,借助往事的追怀来排遣寂寞。也是在自己独个儿冷清的情形下,夜深人静,他悄悄来到了身边。“来时节三两句话”,是因为两情脉脉,用不着多余的语言。“去时节一篇诗”,是因为两心欢悦,止不住爱的喷涌。这两句回应起首的“比目连枝”、“新婚燕尔”,却因别离的既成事实,而显得既甜蜜,也苦涩。女主人公却发了狠,“记在人心窝儿里直到死”,因为这是她唯一珍贵的慰藉了。这一步步细腻而缠绵的感情,当得上“柔肠百转”的评语;而全曲均以脱口而出的家常语言表出,便更觉情真意真,贴近生活,因而更能打动人心。
乔吉有《水仙子·手帕呈贾伯坚(贾固,字伯坚)》:“对裁湘水縠波纹,援皱梨花雪片云,束纤腰舞得春风困。衬琼杯蒙玉笋,殢人娇笑韫脂唇。宫额润匀香汗,银筝闲拂暗尘,休染上啼痕。”可见贾固是位绮罗丛中的风流郎君。但这并不妨碍他对金莺儿的倾心相爱,据《青楼集》记载,他正因作了这首《醉高歌过红绣鞋》而遭到弹劾丢了官。一个御史对青楼女子这般忠诚不贰,又写出如此纯情的曲子,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顺便一说,贯云石有《红绣鞋》曲:“返旧约十年心事,动新愁半夜相思。常记得小窗人静夜深时。正西风闲时水,秋兴浅不禁诗,凋零了红叶儿。”本篇中的《红绣鞋》,“心事”、“相思”、“时”、“诗”的用韵次序都与之相同,“常记得夜深沉人静悄自来时”更与贯作相似,当非偶然的巧合。作者风流情种,青楼常客,对情词小曲不会陌生,作此篇时忆及酸斋乐府,借作依傍,是并不奇怪的。又《梨园乐府》载无名氏《红绣鞋》一首:“长江水流不尽心事,中条山隔不断情思。想着你夜深沉人静悄自来时。来时节三两句话,去时节一篇词。记在你心窝儿里直至死。”全同本篇,最明显的差别不过是“黄河”改成了“长江”,“诗”改作了“词”。这显然是在民间流传中,好事者记录时的差错。由此也可见出本篇在社会上的广远影响。
这是一首饱蘸生活气息,充满真情实感的思母诗。
首句点明时节,渲染思情:霜打芦花,往日那一片片白茫茫的秋日生机欲舍难舍,令他想起了母亲的白发,想起了母亲的故去,不由潸潸泪下。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去年五月归家省亲时的情景: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季节,僧人典当了法衣,买了些粗米拿回家侍奉娘亲,而白头的娘亲就是在柴门边盼望着儿子的的归来……诗如一帧发黄的老照片,一首低回沉婉的曲子,响着余韵,久萦心间。
与恭出家之后未久,其父见背,唯留老母贫苦独守。恭公虽系出家之人,亦不能有负亲恩。虽然自己过的也是清贫淡泊的生活,仍时时接济老母。现在母亲也走了,留下的只是满腔怀念。这首诗并没有华美的词藻,只是用极普通的词语,叙述极平凡的往事。然而,诗中流露的全是一片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读来令人深为感动,惋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