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两句:“悠悠雨初霁,独绕清溪曲。”霁是指雨后或雪后转晴。久雨初晴,诗人独自来到清澈的小溪旁,顺着弯弯曲曲的溪岸行走。好像是在暗喻他前半生的经历,如同在绵绵的春雨之中,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弯路,终于找到“愚溪”这块“世外桃源”。第三、四句:“引杖试荒泉,解带围新竹。”写他看到荒野中的清泉,忍不住举起手中的拐杖去试探深浅;并且将自己身上的带子解下,把那些倒伏的嫩竹捆扶起来。通过对景物的描写突出自己的行动。似乎是在自我表白:虽然独自一人被贬到永州,但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利用手中的笔,去试探清泉的“深浅”,什么毁谤、诬陷与攻击,统统撇在了脑后;同时,还要对那些后学晚辈之类“嫩竹”,尽力给予关照与扶持。
第五、六句:“沉吟亦何事,寂寞固所欲。”写他以前经常为了功名利禄之类事情而沉吟不已,白白地浪费了许多光阴;但为了实现“利安元元”的远大抱负和理想,又惧怕什么孤独与寂寞呢?那些东西,本来就是自己应该预料得到的结果。第七、八句:“幸此息营营,啸歌静炎燠。”营营是谋求的意思;炎燠是指天气极热。这两句中的“幸”字和“静”字,特别耐人寻味。“幸”字是“有幸、幸运”的意思。写他“有幸”来到这里休养生息,应该大声唱着歌谣来对付特别炎热的天气。“许国不复为身谋”,要为自己的理想和事业去奋斗,肯定会付出不少的代价。跟屈原以身殉国相比,跟元和元年(公元 806 年)被赐死于贬所的王叔文相比,自己还是非常“幸运”的人。“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呢?
“静”字可以看作全诗的“诗眼”。古人说:“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在柳宗元的眼中,愚溪是一个与自己拥有同样的品质,同样遭遇的天涯知己。他与它对话,倾诉自己的情怀和不平,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暂时平衡和安慰;他有意识地在这人烟稀少的远僻之地,用“拐杖去试探荒泉的深浅”,扶起“倒伏的嫩竹”,“以 动求静”;他用一种平和、恬静的心态,来对待炎热的“天气”——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诗中所创设出来的这种宁静、淡远的意境,是由于柳宗元对世俗的淡漠;而对世俗的淡漠,来自于佛教的出世思想作用的结果。因而,他能够心无挂碍,和世俗事务暂时绝缘,本着一种超功利、超现实的心境,从自然中体会到了禅意,又以禅意去体味人生,从而达到了与自然与人生合一的闲散悠然的境界,放下争逐之心、功利之念,甚至觉得脱离了局促的社会政治樊篱,贬谪南荒对他倒是一件幸事。所以,他觉得必须高高兴兴地去面对未来,敢于大声地唱着歌去迎接“炎夏”的挑战。
《夏初雨后寻愚溪》,跟他同时期的许多诗文都有所不同,格外豁达、乐观,不再为自己的处境而烦恼,不再为日后的前程而困扰,给人一种“解脱世俗尘网的束缚、超越人世间烦扰与困惑”的崭新的精神风貌。他坚持了这种在困境中顽强执着的追求精神,和勇往直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才使得困居“南荒”的十年,成了柳宗元生命里程中崭新的拼搏时期,铸就了唐代文学史与思想史上的又一座丰碑。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啄木诗》是一首咏物抒情的小诗,诗表面上是写啄木鸟,实质上是以啄木鸟喻诗人自己,通过写啄木鸟与世无争的高洁品德,表现出诗人的清高自守、无求宠幸的独立人格,啄木鸟的生活其实也是诗人淡泊自律生活的写照。
古人认为啄木鸟是一种很丑陋的益鸟,诗人拿啄木鸟自比,暗示自己远离宫闱中的明争暗斗,只为自己心中的志向而努力的决心。“性清者荣,性浊者辱”,这种标举清高的口吻,很有几分哲理的味道,其中含有对自己清高品性的自信,又有对其他嫔妃只知道追逐荣华富贵的鄙视。人生最可宝贵的是要有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而此诗正反映出她的心灵充溢着对生命的愉悦、达观,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
这首诗朴素自然,毫无雕琢的痕迹,流露出一种清新自然之美。这和西晋趋于绮糜繁缛、过分雕琢的文风迥然不同。左棻的诗歌毫无雕饰的痕迹,在她的现实生活中,精神的漫游是“书诗”与“文词”,幻化在文章中的是朴质自然而潜含伤悲的感情,只将情愫平叙出而自有震撼人心的效力。《啄木诗》就是如此。
唐人朱庆余也有一首咏啄木鸟的诗《啄木儿》,诗是这样写的:“丁丁向晚急还稀,啄遍庭榆未肯归。终日于君除害,莫嫌无事不频飞。”同样是咏啄木鸟,由于各自心境不同,诗的格调也就差别很大。跟朱庆余的《啄木儿》相比,左棻的《啄木诗》,以啄木鸟自喻,表现自己于世无争的高洁品质,读后让人感到干净自然,给人一种精神的超脱。
这首《啄木诗》受到后人很高的评价。清人陈沆《诗比兴笺》卷二引傅玄《啄木诗》:“啄木髙翔鸣喈喈,飘摇林薄着桑槐。缏缘树间啄如锥,嘤喔嘤喔声正悲。专为万物作倡俳。当此之时,乐不可回。”后笺注曰:“刺小人也。”然后引左棻《啄木诗》与之对比,谓左棻是用啄木鸟“以之自况,与此正反,故诗之取兴,无有定义”。清人冒春荣《葚原诗说》卷四将左棻此诗作为魏晋时期四言诗的代表作,与郭璞的《赠温峤》、陶渊明的《时运》《荣木》《归鸟》《劝农》诸诗并列。
词的开头,点出季节“秋后”,接着选写了两个带有秋天特征的景象:“亭皋木叶稀”和“关塞雁南归”。“晓云”二句,用拟人化手法,描绘晓云散尽、宿雨来时山间之朝暮变化。一“瘦”字写出了山腰的线条,清晰又柔和;一“肥”字点出了秋雨后水面宽阔的情景。云去山瘦了,雨来水肥了,极有趣味。以上四句道出了自然界奇妙无穷的变化,用笔洗练,秤色俱佳。秋天,对于文人来说,本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季节,借秋景写凄冷之情是词人们的惯技,而这里则不然。词虽写秋风扫叶、大雁南飞,但不动声色、不露凄寒之感,在写法上似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酒》)。词人直接呈现秋后物态,差不多看不到词人把景物作为自己情绪的烘托,但词人闲适、宁静的心情,以及他对大自然的赞美,却可感人。其含意与王维《山居秋暝》“随意香芳歇,王孙自可留”相近。
过片抒怀,叹自己年迈,自愿过这种恬淡、与世无争的生活已久。忘机,与李白《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中“忘机”义相同。“沙鸥”一句化用了孟浩然“离家复水宿,相伴赖沙鸥”(《夜泊宣城界》)句,但形象更具体含蓄。沙鸥与人相对,本在画中才有可能,这里沙鸥见人不惊,说明人鸥相处已久。词人飘然一身,正像广阔天地间一只孤独的沙鸥。但词并无飘泊无依的感伤,相反宕开一层,写“柳溪父老”、“溪南旧钓矶”,转而急止。这一笔,回应“久忘机”,又让读者体昧到作者人世的机巧之心确已荡然无存,寄托的是淡泊而活远的情怀,写得超然。
这首词上下片乍看好象没有直接关系,其实是横云断岭,似断实连。上片四句秋景,已淡淡地暗示了词人的心迹,即;春天的芳华消歇了,秋景也佳,我自可留在山中。这种恬静执著的情怀,暗度下片,为下片定了基调,其内容也是“天梯石栈相钩连”的。下片的中心是“久忘机”。正因为山中有无穷的景致可供欣赏,在这儿,他可以得到灵魂的休息,可以保持着一种独立的不媚世俗的人格,所以他人虽老,仍不改初衰,喜与沙鸥为伴,与“柳溪父老”为友,自甘恬淡一生。这里正是“金针暗度”手法的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