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 428篇诗文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这组诗是王安石重游西太一宫时即兴吟成,题写在墙上。两首诗都蕴含了落叶归根之意,亦兼有韶华易逝的慨叹和日暮乡关的愁绪。第一首诗由眼前的夏日美景联想起江南故乡的风光,抒发了对故乡、亲人的思念,写得情景交融,浑然天成;第二首诗回忆初游西太一宫的情景,表现了对当年父兄同游之乐的无限眷恋之情,以叙述方式通过今昔对比来传达诗意,具有动人的意味。
第一首,“柳叶鸣蜩绿暗,荷花落日红酣”这两句写所见景物,纯以名词巧妙组合,色彩对比鲜明。“绿”而曰“暗”,极写柳叶之密,柳色之浓。鸣蜩,就是正在鸣叫的知了(蝉)。“柳叶”与“绿暗”之间加入“鸣蜩”,见于那些知了隐于浓绿之中,不见其形,只闻其声,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浑然一体,有声有色。“红”而曰“酣”,把荷花拟人化,令人联想到美人喝醉了酒,脸庞儿泛起了红晕。“荷花”与“红酣”之间加入“落日”,不仅点出时间,而且表明那本来就十分娇艳的荷花,由于落日的斜照,更显得红颜似醉。
第三句“三十六陂春水”补写池塘水,但写的不仅是眼中的水,更主要的是,还是回忆中的江南春水。最后一句“白头想见江南”,由眼前的景色联想到故乡。三四两句有回环往复之妙。就是说,读完“白头想见江南”,还应该再读“三十六陂春水”。眼下是夏季,但眼前的陂水却像江南春水那样明净,因而就联想到江南春水,含蓄地表现了抚今追昔、思念亲人的情感。
此诗前两句就“柳叶”“荷花”写夏景之美,用了“绿暗”“红酣”一类的字面,色彩十分浓艳美丽。这“红”与“绿”是对照的,因对照而“红”者更红,“绿”者更绿,景物更加动人。第四句的“白头”,与“绿暗”“红酣”的美景也是对照的,但这对照在“白头”人的心中却引起无限波澜,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全诗由真入幻,触景生情,语意简明而含蓄。
第二首,“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东西”这两句回忆初游西太一宫的情景。三十年是概指,当年初游此地,他还幼小,父亲和哥哥王安仁牵着他的手,从东走到西,从西游到东。而岁月流逝,三十多年过去了,父亲早已去世,哥哥也不在身边,真是“向之所欢,皆成陈迹”。
于是由初游回到重游,写出了下面两句:“今日重来白首,欲寻陈迹都迷。”——“欲寻陈迹”,表现了对当年父兄同游之乐的无限眷恋。然而连“陈迹”都无从寻觅了。四句诗,从初游与重游的对照中表现了今昔变化——人事的变化,家庭的变化,个人心情的变化。言浅而意深,言有尽而情无极。比“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赵嘏《江楼感旧》)之类的写法表现了更多的内容。
这组诗的第一首是最受关注的,其色彩、意象、意味,俱不可及。但读者也不能忽略了第二首。这两首诗所写的是同一情事,是一个整体,它们是互相完成的关系,只有在整体上理解了这两首诗之后,才能更好地理解其中的一首。第一首是以兴象的方式来传达诗意的,既有意境,也有意味;第二首则不具备第一首的色彩、意象之美,它是以叙述的方式来传达诗意的,但却同样有很动人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