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陶渊明除《五柳先生传》外唯一一篇写人传记,不见载于正史,故为别传。文章重点讲述了“庾亮问风俗得失”、“率多时彦中鹤立鸡群”、“对皇帝不受任命不行拜礼”、“重阳龙山登高落帽”、“高阳许询雅相知得”、“神情独得顾景酣宴”、“渐进自然的丝竹人声”和“好酣饮逾多不乱的酒中趣”等充满清高傲世之情、自然风流之趣的故事,展示了孟嘉温雅平旷、冲默远量、行不苟合、言无夸衿、任怀得意、融然远寄的品质个性和清操美德,塑造了孟嘉风流倜傥、名冠州里、声流京邑、俦类咸敬、盛德名流的形象。
在这篇传记中,作者重点讲述了几个代表事情,如庾亮赞嘉、褚裒识嘉、龙山落帽(孟嘉落帽)、龙山造饮、渐近自然等轶事。这些轶事足以展示孟嘉的名士风采和魏晋时代之风流。孟嘉就是很讲究“情”的名士。孟嘉家庭观念很重,这篇传记中记载:“君既辞出外,自除吏名,便步归家;母在堂,兄弟共相欢乐,怡怡如也。”孟嘉主动辞官回家,步行归家会见父母兄弟,享受亲情伦理;且他十分重视曾经上下级关系,孟嘉曾为刺史谢永之别驾,谢丧亡,君求赴义,虽然汉晋之时,下属对上司吊丧送葬成为当然之义务,但他知道主次轻重。当名士许询半途邀请孟嘉时,孟嘉云:“今先赴义,寻还就君。”后来孟嘉在许询处连住两晚,“雅相知得,有若旧交”,首次相会便如同旧交。还有孟嘉有名的丝竹肉论,亦可称之为渐近自然论,也反映出孟嘉多情一面。这篇传记中记载:温尝问君:“酒有何好,而卿嗜之?”君笑而答曰:“明公但不得酒中趣尔。”又问听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答曰:“渐近自然。”这些关于孟嘉的丝竹肉论的记载,简洁有力,清新脱俗,一语中的。孟嘉也因此名垂千古。“渐近自然”的总结极其传神高深,若非对自然、自由之向往,则很难有此种传神总结。
孟嘉有着很好的才学修养和德行涵养,“龙山落帽”的故事家喻户晓,也为后人津津乐道。这篇传记记载:君色和而正,温甚重之。九月九日,温游龙山,参佐毕集,四弟二甥咸在坐。时佐吏并著戎服,有风吹君帽堕落,温目左右及宾客勿言,以观其行止。君初不自觉,良久如厕。温命取以还之。廷尉太原孙盛,为咨议参军,时在坐。温命纸笔,令嘲之。文成示温,温以著坐处。君归,见嘲笑而请笔作答,了不容思,文辞超卓,四座叹之。内容详实具体,细节描写生动有趣、栩栩如生,使读者身临其境,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孟嘉的魏晋名士风度。“了不容思,文辞超卓”此八字褒奖大大超过了《世说新语·识鉴》一六引《孟嘉别传》以及《晋书·桓温传》附《孟嘉传》两本书,生动表现了孟嘉的文思泉涌,才情卓绝。帽子被风吹落而不自觉,也许未能觉察到;也有可能孟嘉意识到自己失态,而佯装未知,呈现出一种魏晋姿态。但无论是哪种情形,读者感受出孟嘉心无杂尘,心中坦荡荡的名士风范。面对桓温的恶作剧式的不怀好意,孟嘉超然、冷静地面对突发情况,“冲默有远量”,淡泊沉静,富有度量,最终为自己赢得了不朽佳名。这段轶事在后代反响很大,后人遂用龙山落帽、孟嘉落帽、落帽参军等词语来称赞一个人的镇定自若,潇洒儒雅。后世文人也纷纷借用此典故来表现大将风度。如李白《九日龙山饮》:“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陈师道《后山诗话》:“孟嘉落帽,前世以为胜绝。”后代的吟咏无形中扩大了孟嘉的个人魅力。孟嘉的文章和人品道德是高度统一的。这篇传纪中记载,晋成帝时,庾亮以帝舅身份当政,他对其弟庾翼说,“孟嘉故是盛德人也”,评价极高。孟嘉“奉使京师,除尚书删定郎,不拜。孝宗穆皇帝闻其名,赐见东堂。君辞以脚疾,不任拜起。诏使人扶入”,晋穆帝召见,孟嘉竟然辞绝,令人起敬。野心勃勃的桓温曾得意洋洋地对孟嘉说:“人不可无势,我乃能驾御卿。”但孟嘉作为桓温的参军,却终生未为桓温所用,助其篡逆。相同的是,陶渊明虽然先事桓玄,后事刘裕,两人都有篡逆之野心,但陶渊明及时醒悟,及早抽身,归隐山林。
此文记载:太傅河南褚裒,简穆有器识,时为豫章太守,出朝宗亮。正旦大会州府人士,率多时彦,君在坐次甚远。裒问亮:“江州有孟嘉,其人何在?”亮云:“在坐,卿但自觅。”裒历观,遂指君谓亮曰:“将无是耶?”亮欣然而笑,喜裒之得君,奇君为裒之所得。乃益器焉。褚裒在人才济济的州府人士中,也能慧眼识才,可见孟嘉精神脱俗,气度不凡一面。这段内容,《世说新语》的记载和《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中有出入。在鉴人过程中,褚裒“眄睐良久”,可谓用心良苦,最后根据“小异”辨出孟嘉。《晋书》所载和《世说新语》大同小异。三者都体现出孟嘉超凡脱群一面,但《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更能体现孟嘉与众人更大的不同之处,精神差距不是“小异”,在精神气质上是真正的鹤立鸡群。此外,孟嘉赴义吊谢永,经过永兴县界,适逢大名士许询,纳闷道:“都邑美士,吾尽识之,独不识此人,唯闻中州有孟嘉,将非是乎?”许询当时为大名士,看一眼就能估摸猜出其为孟嘉,实为不易。在这篇传纪中,孟嘉“至于任怀得意,融然远寄,旁若无人”,至于放纵情怀、得其意趣之时,便心寄世外、恬适安然,旁若无人。陶渊明叔父陶夔曾经问光禄大夫刘耽,孟嘉若在世,是否可以做到三公位置?刘耽说,孟嘉本是三公中人。他被当时的人所推重,已是显而易见。
孟嘉“常会神情独得,便超然命驾,径之龙山,顾景酣宴,造夕乃归”,喝酒随性而为,造饮龙山。顾景酣宴,饮酒助兴,虽如此,但逾多不乱。但孟嘉虽事桓温,为人处世有自己的原则立场。《容斋随笔》之容斋五笔评价:孟嘉为人夷旷冲默,名冠州里,称盛德人。仕于温府,历征西参军、从事、中郎、长史,在朝陨然仗正,必不效郗超辈轻与温合。然自度终不得善其去,故放志酒中,如龙山落帽,岂为不自觉哉!温至云:“人不可以无势,我乃能驾驭卿。”老贼于是见其肺肝矣!嘉虽得全于酒,幸以考终,然财享年五十一,盖酒为之累也。陶渊明实其外孙,伤其“道悠运促”,悲夫!孟嘉不为桓温所用,只能借酒浇愁,幸以全身。但身体最终为酒所累而早逝,极其可惜。“道悠运促,不终远业,惜哉!仁者必寿,岂斯言之谬乎!”外祖父早逝,陶渊明感到无比痛惜,质疑“仁者必寿”是欺骗人的假话。这篇传记中评价孟嘉“清蹈衡门,则令问孔昭;振缨公朝,则德音允集”,他以高洁的情操隐居柴门之时,美名远扬;出仕为官,有口皆碑。孟嘉隐则隐,仕则仕,都声名远扬,威名远播。孟嘉的名士本色给了外孙诸多潜移默化的影响。
陶渊明单为孟嘉作传,足见其外祖父在他心目中之重要地位;通过对孟嘉魏晋风流轶事的生动追溯,言说己志,“写心”写意,向读者昭示出“孟嘉即我,我即孟嘉”的身份。
这篇传记中每一个小故事都洋溢着孟嘉的风度翩翩,作者对传主身在官场能坚守“行不苟合,言无夸衿”的清操美德给予高度评价,“至于任怀得意,融然远寄”的情怀其实是陶渊明所仰慕的,桓温问孟嘉,孟嘉答曰“渐进自然”的性情同样也是陶渊明所追求的,从这些笔墨中不难看出陶渊明在表现孟嘉操守品行时所流露出来的爱好趣向。他评价孟嘉“始自总发,至于知命,行不苟合,言无夸矜”,他对外祖父的崇拜也表明了他向魏晋风流的致敬和礼赞。这篇文章体现了家族传承在陶渊明身上所打下的烙印,也揭示了陶渊明与魏晋风流的渊源和继承。
此词抒写了对扬州的怀念,也透露了对仕宦生活的厌倦。上片着意描写扬州的风景名胜,令人神往。下片抒写对重返扬州的生活展望。全词平易浅近而内涵丰富,感情真挚,颇具特色。
口语化而又典雅的文字的塑造,往往需要一定的雅醉。这样,在醒醉之中方能一吐快绪。性情自然而生,笔下文字在情感的催促下静静流露。《满江红·思家》读起来让人感觉十分亲切和畅快。
“我梦扬州,便想到扬州梦我”,人世终究没有将我忘怀,如此眷恋于我,此时感知自己是如此的重要。在劳累之余,似乎不仅眼睛一热,要哭一下鼻子的。冷漠的社会,该对自己敞开心扉。过好自己的生活是很重要的。不管金窝银窝,还是最喜自己的草窝。只要自己生活得开心,过个自由自在的生活,便不去追逐那些轻浮的感觉,为俗事所累。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