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之词,风格豪放,气势雄浑,境界开阔,已成为不刊之论,是学者所共识的,但论及最能代表其风格的作品时,众人皆推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殊不妥。这首词,虽有豪放之因素,但细究可发现,此词风格非“豪放”一词所能全面概括。从整体上来看,此词并非一首激情澎湃、斗志昂扬的豪放之文,而是一首沉郁顿挫、悲壮苍凉之作。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作者以“千古江山”起笔,喷薄而出,力沉势雄,显示出作者非凡的英雄气魄和无比宽广的胸襟,也说明了作者写诗为文的起因不是囿于一已私利,而是不忍见大好江山沦落异族之手。这就为本词定下了较高的格调。仲谋,即指三国时代吴国国主孙权,他继承父兄基业,西拒黄祖,北抗曹操,战功赫赫,先建都京口,后迁都建康,称霸江东,为世人公认的一代英雄豪杰。辛弃疾对孙权很是佩服。在其另一首词作《南乡子》中,他就以万分钦佩的口吻赞扬孙权:“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但正如明代杨慎所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江河不改,青山依旧,但历史却是风云变换、物是人非了。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燕、后秦时,所向披靡,威震四方,有气吞万里之势。而如今,英雄了得的刘裕的居所,也沦落为毫不起眼的“斜阳草树”与“寻常巷陌”,再也不复当年的辉煌与气势了.寄奴即南朝宋武帝刘裕,刘裕先祖随晋室南渡,世居京口,当年北伐南下。在上半阕中,作者由京口这一历史名城联想到与京口有关的历史英雄孙权与刘裕,以此顺势写来,自然流畅,含蓄蕴藉,共蕴含了三层意思:一、表达了时光流逝、岁月不居给作者带来的无限怅惘的感受:时间一如滔滔长逝的流水,不禁抺去了历史英雄的丰功伟绩,也卷走了风流人物的风采神韵,当年的英雄所留下的也只有荒芜的“斜阳草树”而已。二、由于世无英雄,奸臣当道,皇帝昏庸,致使曾经英雄辈出的锦绣江山痛落敌手,中原人民沦为异国之奴,而又看不到收复故国的希望。此情此景,无不激起作者心中翻江倒海般的丧权辱国之痛。三、把自己的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困顿与历史英雄人物功成名就、名留青史作对比,表达了对英雄们的追慕与缅怀,羡慕他们都能够大展才华、建功立业,而自己却屡被贬谪,遭遇坎坷,抒发了自己怀才而不能施展、有壮志难以实现的无奈心境。悲凉之感、怅惘之情,溢于言表,为全篇奠定了沉郁苍凉的情感基调。这三层意思,层层递进,步步深入,感情饱满而真挚,情绪热烈而低沉,完美地勾画了一个忧国忧民、急于收复故地却又屡遭排挤的爱国志士的形象。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元嘉”为宋文帝刘义隆的年号。元嘉二十七年,宋文帝命王玄谟北伐拓拔氏,由于准备不足,又贪功冒进,大败而归,被北魏太武帝拓拔焘乘胜追至长江边,扬言欲渡长江。宋文帝登楼北望,深悔不已。此三句在于借古喻今,警告主战权臣韩侂冑不要草率出兵,但韩并未听从辛弃疾的建议,仓促出战,直接导致了开禧二年的北伐败绩和开禧三年的宋金议和。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在此,作者将笔锋从沉寂远去的历史拉向切近的自身,开始追忆住事,回顾自己一生。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奉表南渡,至开禧元年至京口上任,正是四十三年。这四十三年中,金国与宋朝战事不断,连年不绝。而作者虽一直极力主战,并为收复故国不畏艰难,戎马一生,但眼看英雄老去,机会不来,于是心中自有一腔无从说起的悲愤。
下三句中的“回首”应接上句,由回忆往昔转入写眼前实景。这里值得探讨的是,佛狸是北魏的皇帝,距南宋已有七八百年之久,北方的百姓把他当作神来供奉,辛弃疾看到这个情景,不忍回首当年的“烽火扬州路”。辛弃疾是用“佛狸”代指金主完颜亮。四十三年前,完颜亮发兵南侵,曾以扬州作为渡江基地,而且也曾驻扎在佛狸祠所在的瓜步山上,严督金兵抢渡长江。以古喻今,佛狸很自然地就成了完颜亮的影子。如今“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与“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形成鲜明的对比,当年沦陷区的人民与异族统治者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烽烟四起,但如今的中原早已风平浪静,沦陷区的人民已经安于异族的统治,竟至于对异族君主顶礼膜拜,这是痛心的事。不忍回首往事,实际就是不忍目睹眼前的事实。以此正告南宋统治者,收复失土,刻不容缓,如果继续拖延,民心日去,中原就收不回了。
最后作者以廉颇自比,这个典用得很贴切,内蕴非常丰富,一是表白决心,和廉颇当年服事赵国一样,自己对朝廷忠心耿耿,只要起用,当仁不让,奋勇争先,随时奔赴疆场,抗金杀敌。二是显示能力,自己虽然年老,但仍然和当年廉颇一样,老当益壮,勇武不减当年,可以充任北伐主帅;三是抒写忧虑。廉颇曾为赵国立下赫赫战功,可为奸人所害,落得离乡背井,虽愿为国效劳,却是报国无门,词人以廉颇自况,忧心自己有可能重蹈覆辙,朝廷弃而不用,用而不信,才能无法施展,壮志不能实现。辛弃疾的忧虑是有道理的,果然韩侂胄一伙人不采纳他的意见,对他疑忌不满,在北伐前夕,以“用人不当”为名免去了他的官职。辛弃疾渴盼为恢复大业出力的愿望又一次落空。
在这首词中用典虽多,然而这些典故却用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它们所起的作用,在语言艺术上的能量,不是直接叙述和描写。所以就这首词而论,用典多并非是辛弃疾的缺点,这首词正体现了他在语言艺术上的特殊成就。
这首词是写江行采石所见所感的,虽自称“戏作”,其实寄慨遥深。
上片写江行所见。“千丈悬崖”,言采石江岸高峻陡峭;“削翠”,言江岸壁立如削,却草木葱茏。如果说“千丈”句写江岸,而“一川”句则写江水。廖世美《好事近》词说:“落日水镕金。”此句化用廖词,言落日的余辉照射在江面上,一川江水像镕金那样灿烂。落日熔金,悬崖削翠,作者从这两个侧面,表现出采石水光山色之壮美。“白鸥”句写江上的沙鸥;“选甚”句写江上的游人。白鸥在江上自由飞翔,毫无戒心,与人和谐相处;而人则乘舟遨游,任其所之。张志和《渔歌子》说“能纵棹,惯乘流,长江白浪不曾忧”,还谈什么“今日任风波”,则其江行之安闲可知。
下片写江行所感。“别浦”二句写江行生活。“别浦”句映带开头两句,写长江沿岸水产丰富,鱼蟹肥美,可供享用。“前村”,和“别浦”对应,言前行途中有江村可以沽酒。“重斟”二字,足见其逢酒必饮。苏轼《渔父》词说:“酒无多少醉为期,彼此不论钱数。”又说:“酒醒还醉醉还醒,不论人间今古。”“前村美酒重斟”,似与苏词意近,所不同者,苏写渔父,辛写自己而已。采石为江防要地,历代南北战争,多于此渡江。宋开宝七年(974),曹彬率师攻取南唐,于此渡江不必说了。隋开皇九年(589),韩擒虎灭陈,也是由此济师。至于东汉、晋、梁之师,出入建康,率皆由此。因而,采石成为历代王朝兴衰的历史见证。“千年”二句,言上述历史的变革,王朝的兴衰,均已成为往事而销声匿迹,为何还去管他?作者借渔父之口出以旷达之语,实质上是反映了他对南宋朝廷的失望和不满。不管兴亡,正是对于兴亡之事的执着,这里不过是故作反语而已。在稼轩词中反映出世思想的作品,有些是出于一时的愤激,有些则的确表达了真情实感,必须根据作者当时的具体处境,结合同时的其他作品,以及这类词篇的本源,来作全面而具体的分析。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