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红梅花得“红”字》是《红楼梦》中邢岫烟所作,该诗和《咏红梅花得“梅”字》、《咏红梅花得“花”字》都出自小说第五十回。书中众人在芦雪庵联句,贾宝玉写诗“落了第”,被罚往栊翠庵折红梅花。大家又叫新来的邢岫烟、李纹、薛宝琴每人再作一首七律,按次用“红”、“梅”、“花”三字做韵。专命折得红梅的贾宝玉做一首《访妙玉乞红梅》诗。
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作者曾借王熙凤的眼光介绍邢岫烟虽“家贫命苦”,“竟不像邢夫人及他的父母一样,却是个极温厚可疼的人”(《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她的诗中红梅冲寒而放,与春花难辨,虽处冰雪之中而颜色不同寻常,隐约地包含着这些意思。
此文《于园》已被收录于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下课本中,选自《陶庵梦忆》。编委选编此文时把“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删除了。
从写作意图看这篇短文重点是介绍于园磊石之奇及其建筑的幽远意境.赞颂了园林假山建造者高超的艺术造诣。无论是写用石块垒成两丈高的石坡,突出它的“以实奇”;还是写“奇峰绝壑”堆砌在后面厅堂旁的大池塘,突出它的“以空奇”;抑或是写形状像螺蛳回旋形贝壳盘旋而下的沟壑,突出它的“以幽阴深邃奇”。作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把重点放在写于园“奇在磊石”的特点。作者又由于园说到了瓜洲众多的园林亭榭,这些园林亭榭跟于园一样,是凭借巧夺天工的假山而闻名的,而假山是依据自然之山石而创作的。它“胎于石”,有了自然之山石为蓝图还不行,还要“磊石者”一双巧手才能使它成为现实。所以说“娠于磊石之手”。“磊石者”手再巧还不行,还要有主人的精心构思,主人精心构思了,假山就诞生了,就像孩子出生或男或女一样。这种假山或雄伟,或秀丽。这样就不仅写出了假山建筑的全过程,还赞颂了能工巧匠的一双手和园林主人的高超的艺术构思。删除掉“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后就无法表达出作者这一写作意图。
从行文连贯看删掉“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一句后,因为前一句是“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显”,所以学生一致认为“至于园可无憾矣”应该这样读:“至/于园/可无憾矣”。理解为到于园就没有什么不满意了。其实,课文这一部分从于园介绍到瓜洲诸园亭,进而说明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闻名。假山“胎于石,娠于磊石人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紧随的 “至于园可无憾矣”是“至()于()”的省略形式。在文中就是“至之于园”。于:作介词,表处所。之:表示指代,具体内容为前面的假山。文句应译为:“把假山安置园林中就不会使人不满意了。而由于编委把“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删除掉而打乱了上下文的衔接,致使学生发生误解。
从语言特色本文语言是雅语、俗语兼用,十分传神,极有表现力。如“四围灌木蒙丛”中的“蒙丛”一词,就写出灌木丛生覆盖地面的状态。又如“一壑旋下如螺蛳缠”这一通俗的比喻,很形象地写磊石而成的沟壑盘旋而下的形状。而删除掉的一段文字是介绍假山建筑的过程的.使用极其通俗的市井语言,极形象地写出建筑假山的几个步骤,编者把如此通俗形象的语言删除掉又是为了哪一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