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韦使君新堂记》记述了韦使君修建新堂的过程和前后的深刻变化,赞颂了他居高望远,顺应民情,铲除残暴,废除贪污,保护贤良和富民的政策。这些过誉之词实则表现了柳宗元对如何作好一方官员的看法,寓示了在被贬谪的困苦中他仍然坚持政治改革的主张和理想,表现了他远大的政治抱负。本文先由反面设喻,导入本题;中段重在写景,末段重在颂人。写景详明,处处为下文伏笔;颂人汩汩涛涛,层层推进,句句与上文呼应,前后浑为一体。文章立意新颖,结构严密。文中穿插赋体(骈散互见),极力铺陈,着力渲染,文如行云流水,辞采清丽,画面鲜明,语言洒脱,音韵优美,确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优秀散文。金圣叹评论此文:“奇特在起笔,斗地作二反一落,如槎桠怪树,不是常观”。论议部分还反映了作者进步的政治观点。更是难能可贵,文如其人,作者本人也正是这样身体力行的。
文章分为三段。在第一段中,作者间接表述了对永州奇异风光的深刻印象。生长在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的柳宗元,认为在城郊之中很难出现那种峭壁深谷的奇异景观,如果用人工修造出来,则“疲极人力”。大概柳氏在长安见过这样的人工胜景,而深知其耗费之巨。永州的奇景,自然而成,令他感叹,“昔之所难,今于是乎在”。这个起段,是全篇拓展文意的基础。段中的几个短句,如:“辇山石,沟涧壑,陵之险阻,疲极人力”,读来简洁精炼,表现出作者运用文字的工力。
下一段,作者简略描摹出永州州治所在的自然景观:“永州实惟九疑之麓。其始度土者,环山为城。有石焉,翳于奥草;有泉焉,伏于土涂。蛇虺之所蟠,狸鼠之所游。”
唐朝时的永州,辖地包括了现在湘、桂两省的交界地区,为零陵(约当今湖南零陵、东安)、祁阳(约当今湖南祁阳、祁东)、湘源(约当今广西湘源)三个县。永州府所在地是零陵,正在九嶷山西北麓。这一带是丘陵山区,气候温和湿润,唐朝时尚是人烟稀少、荒凉冷僻的未开化地区,草石相杂,水土交融,虫兽盘桓,自然景色十分秀丽。但当时之人似乎不欣赏过份天然的去处,厌其杂乱无章,草木横生。柳氏的评价,反映了这种审美观:“茂树恶木,嘉葩毒卉,乱杂而争植,号为秽墟。”茂盛的树木中有恶木,绚丽的花草中有毒花,好坏杂居,善恶难分,实在不是一个清新洁净的去处。在这里,柳宗元的写景包含了更深的含意,暗示了他对朝政的贬斥和人生爱憎之情,是画龙点晴之笔。新来的刺史韦公对“新堂”之地的价值幸而有鉴赏力,“望其地,且异之。始命芟其芜,行其涂。”从这里开始,新堂才被开发出来。韦公不仅有认识,更有行动,动员人力进行修葺,按照人的审美观改善环境,使自然景观焕然一新,悦目怡人。于是“清浊辨质,美恶异位”。尽管唐朝的改革者均罹不幸,命运多舛,但柳宗元对他的政治抱负始终怀有美好的向往和实现的愿望。所以,文中此处借“新堂”的“清浊美恶”,憧憬着改革派的政治理想。治理后的“新堂”,柳氏作了一番描写:
“怪石森然,周于四隅。或列或跪,或立或仆,窍穴逶邃,堆阜突怒。乃作栋宇,以为观游。凡其物类,无不合形辅势,效伎于堂庑之下。外之连山高原,林麓之崖,间厕隐显,迩延野绿,远混天碧,咸会于谯门之外。”全段的叙写,恰当地运用拟人、比喻的写景手法,先由内及外,再由近及远,把一处风光佳景的新意表达得恰成气象。文字短促而有力,概括了柳宗元的语言风格。
以上两段,先是喟叹自然美的鬼斧神工,又对自然美的不合谐产生疑问,由物及世,由物及人,可见下笔之前成竹在胸,先扬而后抑,复而别开洞天,表达了柳宗元写景的真实寓意。
最末一段,柳宗元别出机抒,从韦公身上引出联想,夹叙夹议,抒发他的善政益民的封建吏治思想:“公之因土而得胜,岂不欲因俗以成化?公之择恶而取美,岂不欲除残而佑仁?公之蠲浊而流清,岂不欲废贪而立廉?公之居高以望远,岂不欲家抚而户晓?”
柳宗元在这里所用的反诘句,可知文章虽是写“新堂”,但不全为写“新堂”。四个反诘句的排比,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是全文立意的点晴之笔,它突然而来又待机已久,与前面文字有着密切关联。柳氏认为韦公治理“新堂”,足以反映韦公的远大志向,所谓“视其细知其大也”,事情虽细微,却反映出一个人的人格操品之大节。“美、仁、清、廉”都是封建道德的核心思想,柳宗元把“新堂”的景观和韦公的吏治最终联贯到这些思想上来,期望以此为“二千石楷法”。明确地表现了他的政治抱负和寄望。
此诗共三章,采用复沓形式,各章仅异数字。孔颖达疏曰:“三章上二句恶四国,下四句美周公。”
第一章前两句以“既破”、“又缺”起始,斧、斨均为生产工具,人们赖以创造财富、维持生计。然这些工具均因为四国之君长年累月服劳役而致破致缺,家计亦因此而处于困苦之中,故尔怨恨深深。这里是以斧斨等工具的破缺来反映劳役之长之苦;以人们赖以生产劳动的必要条件的毁废,来反映生活之困。这是以点代面,以个别代全部,言事而寄慨的手法。
关于这两句,郑笺另有说法:“既破毁我周公,又损伤我成王,以此二者为大罪。”以斧斨之破缺比作对周公、成王的流言毁谤,这似乎过分拘泥于史事而说得太玄远了。而将周公比斧,成王比斨,恐亦有失礼度。
人们生活在这么艰难困苦之中,终于有了转机,有了希望:周公率兵东征了。当时周京为镐,在今陕西境内,管蔡等四国在今河南一带,故云“东征”。
三、四两句是因果关系:由于周公东征,所以四国叛乱者惊惧恐慌。毛传释“皇”为匡,即四国乱政得到纠正,走上正道。亦通。政局有转机,全是周公的功劳,故这两句从国的角度美周公,亦是叙事中含抒情,是间接的赞颂。
第五句“哀我人斯”,是省略了主语周公。周公对人民如此哀怜体恤,故逼出第六句:这是很崇高很伟大呀!这是人民以自身的感受,从内心发出的歌赞声,是直接的赞颂。
第二、第三两章,结构与第一章完全相同,仅换几个字。“錡”不论解作凿或锯,“銶”不论解作凿还是独头斧,均为劳动生产的工具,其在诗中的作用亦与第一章的“斨”同。这头两句同样在“恶四国”。下四句亦是“美周公”,仅换几个字。“吪”,化也,即受教育,移风易俗。“遒”,毛传解作固(坚固),郑笺解作敛(聚合)。孔颖达疏协调两说云:“遒训为聚亦坚固之义。”即“使四国之民心坚固也”、“四国之民于是敛聚不流散也”。流散之民回归,家人团聚,万民团结,国家自然强固。
综观全篇,这第四句的最后一字“皇”、“吪”、“遒”似非信手安排,而是有逐层递进,逐层深入的关系在。“皇”,如解为惊恐,则只是乱政的动摇,还未真正改变;如释为匡正,那也只是治的开始,对人民来说这只是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吪”,受教育、受感化,这是深入到内部的变化。最后的“遒”,团聚、强固,则已结出丰硕的果实了。
末二句“嘉”、“休”基本同义,亦如第一章,是对周公的德行发自内心的直接赞颂。
不过对此诗也有不同的理解,例如闻一多、程俊英就认为这是东征士卒庆幸得以生还之作。这样,对诗中一些词的解释也就与上面不同。如第一、二两句的斧、斨、錡、銶均指为武器。第五、六两句的“哀我人斯”的“人”则是指战士。因有的战士已战死沙场,活着的也都离乡背井与家人久不见面,这些都让人哀伤。这样的解释,与传统的“美周公”观点是大相径庭的,但也言之成理,可备一说。
此诗描绘了巳上人居处的僻静,环境的优美,对他的品格和才学予以赞叹。巳上人住在僻静的林间茅庵里,池上的白莲迎风而舞,像鹭鸶羽毛般轻盈。岩畔天门冬飘拂着青青的丝蔓。走过悠长而狭窄的林间小径,来到山的幽密深处,一间并不张扬的茅屋突然出现眼前,像是进入世外桃源的先兆一般,顿时使心胸为之豁然开朗。
杜甫来到这里不觉诗兴大发。小心翼翼,怀着崇敬的心情,缓缓步入屋内,置身其中,心中的诗情被无端地撩拨,一首新诗似乎将随之喷薄而出。那安卧于寂静林间的枕席,在绿树掩映下,似乎也带着葱茏的生意。主人置枕簟于林下,留他消夏,喝茶吃瓜,一坐就是大半天。茶叶与各种瓜果,就地取材,应有尽有,此刻以特殊的形式在小巧的木桌上栖息。品茶餐果,享用天然,被世俗浸润已久的心灵,正被一丝丝唤醒,自然以最简单和质朴的方式昭示了其原初的存在,它的美好充满芳香。不远处溪流淙淙而过,习习的凉风,扑面而来,使原本激越的心瞬间变得沉静。
圣洁的莲花在风中摇曳,恰似挥着白羽的智者,在指点人生的迷津。天门冬,山间随处可见的藤蔓植物,随心尽兴,伸展着长长的绿色手臂,尽情将青翠挥洒。作为后学,陪侍巳公左右,说道谈玄,内心忽觉自愧,自己并非是许询那样的人物,而巳公如高僧支遁那样,以超越尘俗的智慧,以清音妙语开解蒙昧的人生《高僧传》载东晋高僧支遁讲《维摩经》,他每通释一义,居土许询无以设难;许询每设一难,支遁也不能再作通释。
杜甫与巳上人谈禅,称赞他造诣很高,简直像支遁一样,而自愧不如许询。这是客套话,但可看出他当时曾与学问僧有过交往,多少也懂得点佛学。
词的上片,写作者眼前所见的元宵景色。前三句,紧扣节日,写灯火的光灿耀眼。其中第一、二句是分写,第三句是总写。谭献评的《词辨》,于周邦彦《齐天乐·秋思》起句“绿芜凋尽台城路”评为“以扫为生”,这首词的起句也是如此。元宵佳节,到处都是辉煌灯火,所谓“东风夜放花千树”:而作者却偏在第一句用了一个“销”字,意谓通明的蜡炬在风中逐渐被烧残而销蚀。但由于第三句“花市光相射”骤然振起,可见元宵的灯火是愈燃愈旺,随销随点,纵有风露,不害其灿烂闪灼的。特别是第二句以“露浥红莲”夹在两句之间,得虚实相映之妙,就更见出作者得“以扫为生”了。“焰蜡”是真,“红莲”是假,“风销焰蜡”是写实,“露浥红莲”则近于虚拟,由于在灯烛的映射下莲花灯上宛如沾湿了清露。这就不仅写出节日的盛妆,而且还摹绘出新春的生意。此正如孟浩然的《春晓》,尽管他说“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却无“落红满径”的残春之意,相反,倒显得万紫千红,春色无边。那是由于诗人写到雨后初晴,晨曦满树,既然处处鸟啭莺啼,足见春光正艳。这与此词同样是“以扫为生”。当然,周词毕竟含有消极成分在内,第一句也同下片“旧情衰谢”“舞休歌罢”等句暗自呼应。因为元夜灯火纵然热闹通宵,也总有灯残人散之时的。
“桂华流瓦”三句,是写了灯光又写月光。对“桂华”一句,人们多受王国维《人间词话》的影响,认为“境界”虽“极妙”,终不免遗憾,“惜以‘桂华’二字代‘月’耳”。特别是王氏对词中用代字的意见是十分苛刻的。他说:“词忌用替代字。……其所以然者,非意不足,则语不妙也。盖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这就使人觉得周邦彦此词此句真有美中不足之嫌了。其实《人间词话》的评语未必中肯,至少是对词用代字的意见未必适用于这首周词。诚如王氏所云,那只消把“桂”字改成“月”字,便一切妥当。然而果真改为“月华流瓦”,较之原句似反觉逊色。这首词的好处,就在于没有落入灯月交辉的俗套。作者一上来写灯火通明,已极工巧之能事;此处转而写月,则除了写出月色的光辉皎洁外,还写出它的姿容绝代,色香兼备。“桂华”一语,当然包括月中有桂树和桂子飘香(如白居易《忆江南三首》“山寺月中寻桂子”)两个典故,但更主要的却是为下面“耿耿素娥欲下”一句作铺垫。既然嫦娥翩翩欲下,她当然带着女子特有的香气,而嫦娥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香气正应如桂花一般,因此这“桂华”二字就不是陈词滥词了。这正如杜甫在《月夜》中所写的“香雾云鬟湿”,着一“香”字,则雾里的月光便如簇拥云鬟的嫦娥出现在眼前,而对月怀人之情也就不言而喻,昔曹植《洛神赋》以“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警句刻画出一位水上女神的绰约仙姿,杜甫和周邦彦则把朦胧或皎洁的月光比拟为呼之欲下的月中仙女,皆得异曲同工之妙。周词这写月的三句,“桂华”句宛如未见其容,先闻其香;“纤云散”则如女子搴开帷幕或揭去面纱;然后水到渠成,写出了“耿耿素娥欲下”。如依王说,不用“桂华”而迳说“月明”,则肯定不会有现在这一栩栩如生的场面。所谓美成此词设想新奇,构思巧妙,正是指的这种表现手法。
然而作者的笔触并未停留在这里,他又从天上回到人间,写“时序风物”和“人家宴乐”之盛美。但作者把这些全放到背景中去写,突出地写只有在良辰佳节才出来看灯赏月的女子,故紧接着绘出了“衣裳淡雅,看楚女纤腰一把”的窈窕形象。“淡雅”二字,恰与上文“素娥”相映衬。
“萧鼓喧,人影参差”是写实,却用来烘托气氛,体现闹中有静;而以“满路飘香麝”作为上片小结,到底是因人间有衣裳淡雅而又馨香满路的“楚女”引起作者对团而明朗的皓月产生了“耿耿素娥欲下”的联想和幻觉呢,还是用月里嫦娥来衬托或拟喻人间的姝丽,仙乎,人乎,那尽可由读者自己去补充或设想,作者却不再饶舌了。此之谓耐人寻味。
上片是作者眼前目击之景,下片则由当前的灯节一下借回忆而连接上了昔日自己在都城的灯节,由眼前景色,很自然地联想到汴京风光,用“因念”二字领起。结尾处的今昔之感,实自此油然而生。“都城放夜”是特定的时间地点。“千门如昼”写得极空灵概括,然而气派很足。“嬉笑游冶”转入写人事,即都中士女在上元节日总的活动情况,其中也包括作者在内。
这些都是写上元应有之文,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可是着重点却在于“钿车罗帕,相逢处,自有暗尘随马”。这大有“晚逐香车入凤城”(张泌《浣溪沙》)的味道。柳永在一首《迎新春》的词里写汴京元宵的景况也说:“渐天如水,素月当午。香径里,绝缨掷果无数。更阑烛影花阴下,少年人往往奇遇。”与周词所写,意趣正复相同。不过柳词朴实坦率,直言无隐;周词委婉含蓄,比较收敛而已。柳词是客观描述,周词则由上片的眼前风物回顾当年,情绪上是由波动而克制,终于流露出年华老去,“旧情衰谢”的无可奈何之感。故两词风调仍复不同。历来注家于“自有暗尘随马”一句都引苏味道《上元》诗中五六二句:“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苏轼《蝶恋花·密州上元》词则反用其意,说是“更无一点尘随马”。而周词此处的用法似与苏味道诗略异其趣,意思是说女子坐着钿车出游,等到与所期男子在约定地点相遇之后,车尾便有个骑马的男子跟踪了。“暗”不独形容被马蹄带起的“尘”,也含有偷期密约,蹑迹潜踪的意思。这是苏味道原诗中所没有的。
底下作者自然而然转入了自嗟身世。“年光”二句是说每年都有这样一次元宵佳节,可是自己饱历沧桑,无复昔日情怀,那种嬉笑游冶的轻狂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于是以“清漏移”三句作结。一到深夜,作者再也无心观赏灯月交辉的景象,流连追欢逐爱的风情,于是就乘着车子赶快回到官邸(“飞盖归来”有避之唯恐不及的意味),心想,任凭人们去狂欢达旦吧。
结尾之妙,在于“从舞休歌罢”一句有两重意思。一是说任凭人们纵情歌舞,尽欢而散,自己可没有这等闲情逸致了;二是说人们纵使高兴到极点,歌舞也有了时,与其灯阑人散,扫兴归来,还不如早点离开热闹场合,留不尽之余地。作者另一首词《满庭芳·夏日溧水无想山作》的结尾也说:“歌筵畔,先安簟枕,容我醉时眠。”两者都是写自己无复昔时宴安于声色的情怀,却又都尽极蕴藉含蓄之能事,也可以说是异曲同工。到了李清照,由于感情过分悲凉伤感,便直截了当地写出“试灯无意思,踏雪没心情”(《临江仙》)这样万念俱灰的句子,看似衰飒,情感却反而显得奔放,不嫌其尽。有人认为李清照的《词论》中没有提周邦彦,事实上却是承认周邦彦为词道正宗的,以此看来,未必尽然。
前544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左传》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前585年)就已称王。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春秋》记事称之为“吴子”,“子”的爵位在公、侯、伯之下,所以实际上是贬称。而《公羊传》出于“诸夏”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甚至否认吴国“有君、有大夫”,对《春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
这篇文章是《春秋公羊传》解释《春秋》为什么用“吴子”肯定吴国“有君”,用“聘”肯定吴国“有大夫”的。全文层层设问,步步深入,以事实说明公子札的贤、仁、深明大义,正是他使吴国在诸夏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