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生长于水泽地带。幼虫期稍长,个别种类有活到二三年的。但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一般都是朝生暮死。蜉蝣又是漂亮的小虫。它身体软弱,有一对相对其身体而言显得很大、完全是透明的翅膀,还有两条长长的尾须,飘舞在空中时,那姿态是纤巧而动人的。而且,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因而,这小东西的死,会引人瞩目,乃至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借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
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这远远是不够的。而且,人作为自觉的生物,在其生存过程中就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当然,活着是美好的,而且人与其他一切生物不同,他们懂得以人的方式来装饰自己,懂得追求美的姿态。然而放在死亡的阴影下来看,短暂生命的装饰与姿态,实也是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于是,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此诗开篇即以“蜉蝣之羽”为比,这个小生命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诗人见此情景生发感慨。一种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油然而生。第二章意思大致相同。第三章,描述蜉蝣的初生,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相比之下,人当然要学习蜉蝣精神,生之光华,死之绚烂。
这诗的内容简单,结构更是单纯,却有很强的表现力。变化不多的诗句经过三个层次的反复以后给人的感染是浓重的:蜉蝣翅膀的小小美丽经这样处理,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艳光,那小虫的一生竟带上了铺张的华丽;但因这种描写之间相隔着对人生忧伤的深深感喟,所以对美的赞叹描画始终伴随着对消亡的无奈,那种昙花一现、浮生如梦的感觉就分外强烈。
这诗的情调自然是有点消沉的。但人一旦追问自己:“你是谁?你往哪里去?”深入骨髓的忧伤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在缺乏强有力的宗教的古代中国,由于不能对生死的问题给出令人心安的解答,人心格外容易被忧伤笼罩。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死的忧伤、困惑、追问,归根结蒂是表现着对生的眷恋,这也是人心中最自然的要求。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写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一系列短寿的生物在世间各自发出声音和光色,感叹说:“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但这也就是世界的基本面目。
无声是最大的悲哀。辛弃疾《丑奴儿》词中有:”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几句,算是把愁写到了极致。汪元里此诗的开头,采用的也是这种方法。其中“愁到浓时“总提,以下分写斟酒、挑灯、看剑、流泪,诗句不再言愁,但愁绪自见。在这种地方,辛词用说话表现,汪诗用动作表现,可谓异曲而同工。又,第二句用辛弃疾《破阵子》词中“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成句,浑然再现了一个报国无门的志士形象。只是此诗再缀以“泪痕深”三字,显示了一个宫廷乐师在亡国之后的心理状态,已不能和当年的辛弃疾相比了。
颔、颈两联,一叹知音少,一抒故乡情,既应题,表明只有王昭仪方能引为知己,又以家乡之思暗寓亡国之痛,显示出作者的创作意图。据《上谷郡图经》,黄金台在今河北易县东南十八里,燕昭王置千金于其上,以延天下士,遂以为名。又,《乐府诗集》卷四五引《乐苑》碧玉歌者,宋汝南王所作也。碧玉,汝南王妾名。颔联前一句说空有黄金之台,后一句说枉调碧玉之歌,反复陈述的既是作者同王清惠在元大都的孤寂处境和悲怆情怀,又含有他们洁身自好,不与元人贵族和宋室降巨们为伍的坚贞节操。颈联先写秋风中颤抖的“万叶”,衬托别梦不成,再用孤灯夜雨衬托归息难禁—-自然,这里的“故乡心”表达的仍是对宋室的追念。写法上,前两句用典故直抒胸臆,后两句用环境反衬乡心,手法变化,效果极好。
末联故意宕开,由抒情转入写景,用梧桐雨、劲气构成凄切悲凉的意境,为上文中已经酝酿出来的感情设计了大自然的深沉回响,因而使作者的“浓”愁有充溢寒空、侵凌肌肤之势。
李压林《湖山类秘》说:“吴友汪水云出示《类稿》纪其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艰关愁叹之状备见于诗。微而显,隐而彰,哀而不怨,歌欺而悲,甚于痛哭。”徽”与“湿”, 隐与彰,本来是互相对立的,但水云(元量号)独能把它们和谐地统一起来,形成自己特殊的艺术风格。就这首诗而言,其中“少知己分”、“空好音护”、“孤馆梦”、“故乡心”等等,几乎可以说是千百年来被文人学士们唱烂了的陈词,因而人们可能误认它是一首等闲之作—这是此诗 “显”与“彰”的一面。但如果知人论世,稍作进一步的考察,那么汪元只要愿意攀附元朝新贵,则“黄金台”必不甚远,故乡也可“荣”归,由此又可断定这首诗中的知己之叹、故乡之思绝不能作通常意义来理解——这又是此诗‘隐”与“微”的一面。
此诗是一首抒情诗,前四句说夫妻恩爱,五句至八句写深夜话别,九句至十二句写黎明分手,最后四句写互勉立誓。全诗以时间为序,围绕夫妻恩爱,突出话别、分手和互勉。语言质朴明白,生动流畅。
开头四句从夫妻平时恩爱叙起,说明自结为夫妻之后,两相恩爱,从无猜疑,这样就为离别与相思,做了铺垫。三四两句,虽未明言离别,但从欢娱燕婉,仅有今夕的描写中,已透出夫妻即将分别的信息。既然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良辰在于今夕,这短暂的时光就特别可贵,从惜时写惜别,虽未明言离别而离思已满。开头四句,委婉含蓄地写出了夫妻离别的凄苦。
“征夫怀远路”以下四句,叙述将要分别的景物。“征夫”乃作者自指,“远路”即去匈奴之路。此时作者王命在身,奉命使北,不得不割舍夫妻之情。也可能是王命急宣的缘故,诗人需要夙夜起身,故起观夜色,惟恐误了行程。仰观天际,看到参星与辰星皆已陨落,天色将曙,此时应踏上征途,别妻远行了。
“行役在战场”以下四句,正面摧写夫妻离别。首句点明去路,“战场”指匈奴统治之地,自秦至汉,匈奴成了北地主要的边患,可以说是个古战场,所以李白《战城南》云:“秦家筑城备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不过这次苏武使匈奴,并不是到这个古战场上去与匈奴打仗,而是因“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此处露出了伪托的马脚。既然去路是如此遥远,不管行役作战也好,出使也好,夫妻再相见是无有定期的,想到这里,夫妻之间惟有握手长叹,泪满衣襟,有不胜临歧之痛。
末四句写新婚夫妇临别时的相互郑重叮咛。其中“努力”二句是妻子对丈夫的嘱托,她要丈夫在行役中爱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注意保重身体,同时牢记夫妻间的恩爱与欢乐,体现了一个妻子的关心和担心;“生当”二句是丈夫对妻子的回答:“若能生还,一定与你白头偕老,若死在战场,也将一直把你怀念。”表现了丈夫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段对话,不仅展示了人物朴实、美好的内心,而且更充实了诗首二句中“两不疑”的内容,使全诗增添了一种悲剧气氛。前贤曾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此诗正符合这样一种说法。男女相爱结为夫妻,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可是在残酷的兵役制逼迫下,它只能像一朵刚绽放即被摧残的花,转瞬即逝,无法追回。
历史上有许多写离状别的佳作,此诗当能在其中占一席之地。它的选材、表达、风格等,都对后代有广泛的影响。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名作《新婚别》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