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即事》是一首田园诗。作者以老农一日耕事为中心,分别写三个层次。
首六句为第一层,写不违农时,勤于躬耕。“蒲叶日已长,杏花日已滋”,借眼前景物写季节紧逼,句式类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中“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老农要看此”,造句古拗,不避俚俗,表现耕者的急切心情,与“天时”相应。“饭牛”“ 双驾”都是田家用语,“双”者,我与牛也。第二层四句写耕时所见一幅田乌觅食的特写画面。田乌群合乱噪,嗷嗷待哺,一“啄”一“饥”,极尽饿态形相。春耕刚开始群乌就如此,前一年的灾荒可知。诗人通过“群乌觅食图”形象地展示了一个特殊的背景,深刻地表现了一页悲惨的历史,即使在“小邑犹藏万家室”的盛唐,穷年凶岁,饥及禽鸟,何况是人。这一惊心动魄之笔,包含比具体画面丰富的意蕴;第三层六句写“我”(老农)的恻隐,“两伤悲”者,伤己悲乌也。“拨食与田乌”,其所拨者不仅是口中食,甚至可能有筐里谷种。空筐暮归,亲戚相诮,足以说明悖于常情常理。而结句“我心终不移”则大有释迦牟尼“割肉啖虎”甘为众生承担苦难的胸怀。中国古代的人道主义大概就在于此。
储光羲这首诗的风神骨貌,在于其写实内容与古拙形式,简练的叙事方式,承继汉乐府,虽入唐调,但已洗去六朝体的浮华、铺阵,在近体诗风行之时,五言古风一体,独树一帜。对于盛唐山水田园诗来说,它不鹜声律文采,在一片“田家乐”“风光美”新潮中,以沉浑的传统唱法倾诉农家真实况味,至少也应该说是为多样化存一范本,给盛唐诗多一种样品。
前人对此五首诗各有毁誉。大多数学者认为第二首最为出色,它内涵丰富,妙机四溢,有悠悠不尽的情韵。
第二首诗,首句写景,兼点季节与泛舟洞庭事。洞庭在岳州西南,故可称“南湖”。唐人喜咏洞庭,佳句累累,美不胜收。“南湖秋水夜无烟”一句,看来没有具体精细的描绘,却是天然去雕饰的淡语,惹人联想。夜来湖上,烟之有无,察之极难。能见“无烟”,则湖上光明可知,未尝写月,而已得“月色”,极妙。清秋佳节,月照南湖,境界澄沏如画,读者如闭目可接,足使人心旷神怡。这种具有形象暗示作用的诗语,淡而有味,其中佳处,又为具体模写所难到。
在被月色净化了的境界里,最易使人忘怀尘世一切琐屑的得失之情而浮想联翩。湖光月色此刻便激起“谪仙”李白羽化遗世之想,所以次句道:安得(“耐可”)乘流而直上青天!传说天河通海,故有此想。诗人天真的异想,又间接告诉读者月景的迷人。
诗人并没有就此上天,后两句写泛舟湖上赏月饮酒之乐。“且就”二字意味深长,似乎表明,虽未上天,却并非青天不可上,也并非自己不愿上,而是洞庭月色太美,不如暂且留下来。其措意亦妙。苏东坡《水调歌头》“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数句,意境与之近似。
湖面清风,湖上明月,自然美景,人所共适,故李白曾说“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襄阳歌》)。说“不用一钱买”,是三句“赊”字最恰当的注脚,还不能尽此字之妙。此字之用似甚无理,“月色”绝不能“赊”,也不用“赊”。然而著此一字,就将自然人格化。八百里洞庭俨然一位富有的主人,拥有湖光、山景、月色、清风等等无价之宝(只言“赊月色”,却不妨举一反三),而又十分慷慨好客,不吝借与。著一“赊”字,人与自然有了娓娓对话,十分亲切。这种别出心裁的拟人化手法,是高人一筹的。作者《送韩侍御之广德》也有“暂就东山赊月色,酣歌一夜送渊明”之句,亦用“赊月色”词语,可以互参。面对风清月白的良宵不可无酒,自然引出末句。明明在湖上,却说“将船买酒白云边”,亦无理而可玩味。原来洞庭湖面辽阔,水天相接,遥看湖畔酒家自在白云生处。说“买酒白云边”,足见湖面之壮阔。同时又与“直上天”的异想呼应,人间酒家被诗人的想象移到天上。这即景之句又充满奇情异趣,丰富了全诗的情韵。
总的说来,第二首诗之妙不在景物具体描绘的工致,而在于即景发兴,艺术想象奇特,铸词造语独到,能启人逸思,通篇有味而不可句摘,恰如谢榛所说:“以兴为主,浑然成篇,此诗之入化也”(《四溟诗话》)。
第一、三、四首诗的末句都有“不知”二字,这三个“不知”,词相同而义不同,因此不相重复。第一首诗“日落长沙秋色远,不知何处吊湘君”,并非真的想去吊湘君而觅其处所,仅是抒发缅怀古人之情而已;第三首诗“记得长安还欲笑,不知何处是西天”,是对自身遭遇不满、怅然若失、前途未卜之嗟吁而已;第四首诗“醉客满船歌白苎,不知霜露入秋衣”,是沉醉于洞庭湖之月色与船歌、乐不知返,寒意侵袭而未能察觉而已。三个“不知”各有其妙处。
最后一首诗,“帝子潇湘去不还,空馀秋草洞庭间”,运用娥皇、女英的美丽传说,表达一种人生难以完美的感慨;“淡扫明湖开玉镜,丹青画出是君山”,赞美洞庭湖的景色,写得空灵、明净,表现出一种超脱于尘世之外的皎洁明净的心境。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塞上》诗主要描写剽悍的北方少数民族的能骑善射。万里晴空之下,辽阔草原之上,数百名健儿纵马驰骋。忽然,一枝响箭穿向云天,大家不约而同地立刻勒马伫立,昂首放目,凝神远望。诗人仿佛是一名技艺超群的摄影师,迅速抓住这瞬间的景象,拍下一个精彩无比的镜头,并且贯注了诗人炽热的主观感情。
在这首诗中,诗人先用“鸣骹直上一千尺,天静无风声更干”两句来描写一枝飞箭风驰电掣地刺入高空。《汉书·匈奴传上》:“冒顿乃作鸣镝。”可知响箭是北方少数民族习用的武器,“直上”,表现箭射出后的锐不可当之势。“一千尺”,写箭的射程之远。“天静无风”,不单写出了草原上空的清明宁谧,也写出了“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的寥廓无边。因而那飞箭的呼啸之声就掠过大地,响彻云霄,传送得更加清晰、更加嘹亮、更加遥远——“声更干”。云气潮涩,回音必滞,器物浸润,发音必沉;于是诗人以表现燥性的“干”,来形容箭声的轻脆、尖厉,可谓一字传神。刘克庄《黄蘖诗》说“疏林霜下叶声干”(《后村大全集》卷五),联系落叶的飘然而下的形态,“干”字就用得不是地方,倒不如“萧萧”二字能曲尽其妙。与刘克庄同时略早的徐玑在其《晓》诗中说“犹干竹叶声”(《二薇亭集》),以“干”状风竹之飒飒作响,亦不尽妥帖。惟独形容“天静无风”中“鸣骹”之声用“干”为逼肖。这里,诗人扣着“鸣骹”绘影绘声:上句“直上一千尺”,属于视觉感受,侧重写高,箭身一点,箭影如线;下句“无风声更干”,属于听觉感受,侧重写远,箭声震荡于旷野之上,而这旷野之上的天幕,又恰为箭身、箭影的深色点、线提供了面的浅色背景,点、线、面相互结合而成天然精巧的构图。
写了天上的“鸣骹”之后,诗人紧接着写地下仰看“鸣骹”的人,这就是诗的后两句:“碧眼胡儿三百骑,尽提金勒向云看。”“碧眼”在这里既突出了北方某些少数民族的生理特征,又切合此时抬头望箭的规定场景,还因为眼睛作为心灵的窗户,人物的内在情感与外在风采,都可以通过它来集中体现,所谓“传神写照,正在阿堵(这个,指眼珠)中”(东晋画家顾恺之语)。王安石的《明妃曲》诗说“明妃初嫁与胡儿”(《王文公文集》卷四十),欧阳修的和诗也说“维将汉女嫁胡儿”(《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八《明妃曲和王介甫作》),都以“胡儿”称外族年轻人。而在柳开诗中则更包含着亲切的语调。“碧眼胡儿三百骑”,描绘一队少数民族的年轻骁骑,句中虽只排列名词,实是以静写动,使人想像那眉宇间流露着威武气概的草原汉子们扬鞭跃马、奔逐追驰的热烈场面。“尽提金勒向云着”,则又以动写静:拉紧了马缰,抬起了望眼,一个接一个的动作霎时聚落在全体骑手的屏气凝视中;正见喧腾,忽归沉静,“向云看”的“三百骑”深深被“直上一千尺”的“鸣骹”所吸引,全神贯注、目不转睛,宛如戏曲舞台上的角色亮相,具有一种雕塑型的美。唐人李益有一首题为《从军北征》的边塞诗:“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遍吹《行路难》。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首月中看。”这末二句,写“征人”因闻笛思乡始翘首望月,情原非由所“看”之“月”引起,“月”仅作为乡心之寄托,故而茫然“回首”,格调低沉、色彩灰暗,且无雕塑型的美。对照起来,柳开诗可谓青出于蓝了。 因为是一首绝句,字数有限,诗中就难以面面俱到地展开一个全过程。诗人恰能利用短小篇幅,舍弃次要情节,捕捉最为精彩动人的意象,将北方少数民族的剽悍性格与尚武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不愧为宋代边塞诗的“压卷”之作。
柳开生活在北宋初年,宋诗尚未形成铺陈直述,以议论说理见著的特色。同样的内容,在欧阳修诗里却是“胡人以鞍马为家,射猎为俗,泉甘草美无常处,鸟惊兽骇争驰逐”(《明妃曲和王介甫作》)的质直表现。后来苏辙出使辽国时,在《虏帐》诗中也是“舂粮煮雪安得饱,击兔射鹿夸强雄”,“钓鱼射鹅沧海东”,“弯弓射猎本天性”(《栾城集》卷十六)的夹叙夹议。比较起来,柳开此诗犹有唐人风韵,空灵蕴藉,情辞丰腴。在以意趣气骨、拗折瘦劲取胜的宋诗中,也应算是别具一格的了。而柳开曾经“部送军粮至涿州”,“使河北”,“知代州”,又“徙忻州刺史”,并且“善射”、“倜傥重义”(《宋史·柳开传》),则又表明《塞上》诗写得如此成功,乃是与诗人身历其境,具有实际生活体验紧密相关的。
这首诗以诗的形式,正确评价了谢脁的艺术成就及其地位,对这位文坛奇才过早地死于非命,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和感伤。诗人沈约雅爱谢脁的五言诗,他经常赞叹:“二百年来无此诗也。”(《南齐书·谢脁传》)此诗前四句就是这一高度评价的具体化。诗人沈约认为,谢脁才华杰出,荦荦独占文坛鳌头,具有很高的地位。这是因为,其诗之“调”与“思”都与众不同。诗思高华,追风逐云,灵秀而飘逸,固非常人可以攀比;而诗的铿锵音调,优雅动听,都堪与音乐之声媲美,犹令人赏心惬意。这里的“调”,已不仅仅是指诗的自然音节,也兼指沈约、谢脁等人率先追求的诗的人工音律,即声律。诗人沈约醉心于追求诗的声律之美,他著《四声谱》,创“四声八病”之说。谢脁、王融等人积极响应,身体力行,把沈约的声律说运用于诗歌创作之中,开创了风靡一时的“永明体”。沈约和谢脁都是“永明体”的代表诗人,而“永明体”实际上成了古体诗向近体诗过渡的桥梁。由此可见,在对诗的“调”的认识与追求上,他们是灵犀相通、默契一致的。所以,沈约这里称赞谢脁诗“调与金石谐”,确是知音之评。
后四句对谢脁的不幸遭遇,寄寓了深切的同情。沈约这里先盛赞谢脁品质高洁,接着一曰“忽随人事往”,“人事往”指非自然死亡,而“忽随”二字更透露出非同寻常的意味,暗示谢脁是死于非命;二曰尺璧之质而与丘壤同污,埋没于地下,实在可叹可惜。这样,诗人便在这里着意造成了品质之优秀和生命之短暂的反差,由此发抒出对谢脁不幸遭际的无比惋惜之情,感情激烈、发露,溢于言表。
爱其美才而悲其横死,是此诗的主旋律。全诗评骘公允,不谀不贬,因而成为品评谢脁的千古不易之辞;真情率意,不假雕饰,因而又是千古悼亡怀友的传诵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