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歌颂坚贞爱情的民歌。写夫妻远别,借描写一对白鹄顾恋不舍的别离情景,抒发了患难夫妻被迫分离缠绵哀伤的情态。诗中的夫妻感情甚笃,丈夫不忍别妻远行而又不得不离别,当是为生活所迫或外出服役。全诗分“正曲”和“趋”两段,运用比兴手法,以哀怨缠绵的笔调,状雄鸟之情深义重,感人肺腑。
诗的前段以雄鹄的口吻,是魏晋大曲歌辞的主曲,也称正曲。后段以雌鹄口吻,是魏晋大曲中的趋。最后是大曲的乱。魏晋大曲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四段式,即“艳—曲—趋—乱”的组合式。“艳”指的是楚歌,当时人有“荆艳楚舞”之说;“曲”指的是清商三调曲,它的音乐素材来自流行于中原的汉代相和歌;“趋”指的是吴歌,当时吴地歌曲便称为“吴趋”;“乱”也是楚歌,《楚辞》中已常用“乱”来作为卒章之节。在这个四段式中,曲辞是主体部份。或者说,魏晋大曲是以流传于中原的相和歌为核心,以之结合来自南方的艳、趋、乱而形成的。曲前应有艳,是一支楚地风格的器乐曲,无歌辞。
这首诗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表演性、音乐性和民间性,其艺术风格其实就是这些特征的体现。例如:这篇诗歌的前四解用一种比兴手法,很生动地刻划了一个被迫弃妻的男子的形象;后一解则用展示内心感情的方式,细腻地描写了一位女子思念亲人、渴望团聚的悲哀。两种表现手法与两种不同的语言风格相配合,收到了相互映衬、相互对比的良好效果。这同诗歌的组合方式——前四首来自中原相和歌,后一首来自吴地歌曲——是分不开的。又如:诗歌中用“十十五五,罗列成行”的形象描写,暗示了并翼齐飞的美好生活,由此反衬出雌雄离散时的凄凉;又用“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吾欲衔汝去……吾欲负汝去”的排比手法,很有力地渲染了雌雄离别时的依依不舍。这些表现方法,则是由于歌辞同民歌的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总之,尽管全诗杂采了多种民歌作品,里面有拼凑的痕迹,但由于它服从于一个完整的音乐主题,并由于它按表演需要造成了由聚而分、由男而女这样的情节变换,读者仍然可以从诗篇中得到一个整体的审美感受。这种感受,在一些非音乐的作品中反而是难以得到的。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这是一首“感旧”之作。所感怀的对象为三十年前见到的“德公”,德公已如海鹤仙逝。当年一别,转眼三十载了,生死存亡真是无常啊!触发其感怀的媒介则是“长沙驿前南楼”。陈景云《柳集点勘》说:“长沙驿在潭州,此诗赴柳时作,年四十三。观诗中‘三十秋’语,则驿前之别甫十余龄耳。盖随父在鄂时亦尝渡湘而南。”据诗意,大约三十年前,宗元之父柳镇任鄂岳沔都团练判官,宗元随父曾在长沙驿前南楼与“德公”话别。“海鹤”自然是指德公,但称德公为“海鹤”,却自有其独特的蕴涵。其具体所指,今日虽已不可确知,却可从中领略到一种潇洒、自由、无拘无束、来去自如的意味,并由此给全诗增添一种空灵的诗化的情调。
通首抒情,蔼然仁者之言。无一字不质朴,无一语不出自肺庸。今昔之感,洋溢在字里行闻,字字句句扣紧感旧的题旨,一气贯注,自然浑成。“存亡三十秋”,蕴藏着无限的伤感。既有世路的艰险,更有人生的坎坷,既有昔日的情愫,又有今朝的思慕。“数行泪”是哭德清公,也是哭自己的功业未就,谤责飞腾。着一“独”字,而身世之寂寥。前路之渺茫,概可想见。诗人怀旧伤今,所以有诸多感慨。
其实还有一层无常感他没说出来:仕宦更是无常!一月奉命北归,二月到京,三月又贬柳州,人生太难预料了!怀旧伤今,诗人禁不住流下数行清泪。这首诗与前《过衡山见新花开却寄弟》诗相较而读,一喜一悲,炎凉相继,颇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