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诗均以乌鹊自比。这组诗写的坚定、明快;第一首诗通过描写北山张网捕南山之乌,来说明康王欲拆散夫妻是白费力气。第二首通过描写乌鹊不和凤凰一同飞翔栖息,来比喻自己虽然贫贱,但绝不爱有权有势的宋王。诗中比兴得体,抒写了作者忠于爱情,不贪富贵,不畏权势的坚贞情操。
第一首,以传统起兴手法开篇:“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但兴中又含比。南北二山,相互对立,毫无关涉,喻示何氏与宋王乃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虽毫无关系,捕鸟之人又偏要在北山张开罗网,去捕那南山之鸟,这分明是毫无道理之举动。同时也表明这是南辕北辙的作法,“乌”是何氏自喻,“罗”喻康王的阴谋,暗示宋王想强占何氏,逼她就范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因为南山的“乌自高飞”,北方的“罗当奈何”。罗网虽有,但对那不贪恋富贵、坚贞不屈的女子来说,也就形同虚设。这里是在嘲笑,在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面前,权势与荣华都变得苍白无力。何氏最后以死明志,使宋王的计谋完全落空。
第二首也是用比兴手法来写自己坚贞的情怀。“乌鹊双飞,不乐风凰。”乌鹊与凤凰在这里形成了一种对立。乌鹊是一种平凡的鸟儿,凤凰则是高贵的鸟中之王。但乌鹊虽然平凡普通,但却双飞双宿,情深意笃。而有此真挚的爱情,他们已心满意足,谁也不愿去与凤凰同居一处。这就是何氏这一普通女子的爱情观。因此,她明白她告诉暴君:“妾是庶人,不乐宋王。”我是平民百姓,自愿过平民百姓的生活,不愿意来侍侯你这无道的宋王。这种不慕荣华、不畏权势的气骨,表明了她对真挚爱情的追求与忠贞。
这两首诗妙在质直。它们都用比兴手法,直接了当地表明劳动人民的爱与憎。第一首侧重于嘲笑暴君的痴心妄想,第二首侧重于表明自己追求淳朴爱情的心迹,但都十分鲜明地塑造了一位忠于爱情、蔑视权贵、勇于反抗的女子形象。
这两首诗共八句,前六句是比兴,后两句是“赋”,直抒胸臆。前后相贯通,兼有婉约、刚正之美,意象清新,音韵谐和,含蓄隽永,感情色彩鲜明。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