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系诗人归隐之作,诗中发泄了一种怨悱之情。首联两句记事,叙述停止追求仕进,归隐南山;颔联两句说理,抒发怀才不遇的感慨;颈联两句写景,自叹虚度年华,壮志难酬;尾联两句阐发愁寂空虚之情。全诗语言丰富,层层辗转反复,风格悠远深厚,富有韵味。
落第后的孟浩然有一肚子的牢骚而又不好发作,因而以自怨自艾的形式抒发仕途失意的幽思。这首诗表面上是一连串的自责自怪,骨子里却是层出不尽的怨天尤人;说的是自己一无可取之言,怨的是才不为世用之情。
字面上说“北阙休上书”,实际上表达的正是“魏阙心常在,金门诏不忘”的情意。只不过这时他才发觉以前的想法太天真了;原以为有了马周“直犯龙颜请恩泽”的先例,唐天子便会代代如此;却才发现:现实是这样令人失望。因而一腔幽愤,从这“北阙休上书”的自艾之言中倾出。明乎此,“南山归敝庐”本非所愿,不得已也。诸般矛盾心绪,一语道出,富有余味。
三四句具体回述失意的缘由。“不才明主弃”,感情十分复杂,有反语的性质而又不尽是反语。诗人自幼抱负非凡,“执鞭慕夫子,捧檄怀毛公,感激遂弹冠,安能守固穷!”他也自赞“词赋亦颇工”。其志如此,其才如此,不谓“不才”。因此,说“不才”既是谦词,又兼含了有才不被人识、良骥未遇伯乐的感慨。而这个不识“才”的不是别人,正是“明主”。可见,“明”也是“不明”的微词,带有埋怨意味的。此外,“明主”这一谀词,也确实含有谀美的用意,反映他求仕之心尚未灭绝,还希望皇上见用。这一句,写得有怨悱,有自怜,有哀伤,也有恳请,感情相当复杂。
而“多病故人疏”比上句更为委婉深致,一波三折;本是怨“故人”不予引荐或引荐不力,而诗人却说是因为自己“多病”而疏远了故人,这是一层;古代,“穷”、“病”相通,借“多病”说“途穷”,自见对世态炎凉之怨,这又是一层;说因“故人疏”而不能使明主明察自己,这又是一层。这三层含义,最后一层才是主旨。
求仕情切,宦途渺茫,鬓发已白,功名未就,诗人不可能不忧虑焦急。五六句就是这种心境的写照。白发、青阳(春日),本是无情物,缀以“催”“逼”二字,恰切地表现诗人不愿以白衣终老此生而又无可奈何的复杂感情。
也正是由于诗人陷入了不可排解的苦闷之中,才使他“永怀愁不寐”,写出了思绪萦绕,焦虑难堪之情态。“松月夜窗虚”,更是匠心独运,它把前面的意思放开,却正衬出了怨愤的难解。看似写景,实是抒情:一则补充了上句中的“不寐”,再则情景浑一,余味无穷,那迷蒙空寂的夜景,与内心落寞惆怅的心绪是十分相似的。“虚”字更是语涉双关,把院落的空虚,静夜的空虚,仕途的空虚,心绪的空虚,包容无余。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