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是一首咏物诗。
这首诗它既没有刻意描摹柳絮的形态,也没有借柳絮抒写惜别伤春之情,而是以凝炼准确的语言,概括出柳絮最主要的特征,求神似而不重形似,简洁鲜明,富有风趣。
“无风才到地,有风还满空。”描写柳絮“似花还似非花”,极为纤细、轻灵,无风时慢悠悠地落到地面,一遇上风,那怕是和煦的微风,也会漫天飞舞起来。它的这种性状是很难描述的。薛陶说:“二月杨花轻复微”,并没说清是怎么个轻法。雍裕之从风和柳絮的关系上落笔,并对比了柳絮在“无风”和“有风”时两种不同的状态,只十个字,就将柳絮的特征给具体地描绘出来了,这不能不说是状物的高手。
“缘渠偏似雪”句则是写柳絮的颜色。柳絮不仅其轻飞乱舞之状象雪,而且其色也似雪。所以东晋谢道韫早就以柳絮喻雪花,赢得了“咏絮才”的美名。可见要描绘柳絮的颜色,还是以白雪为喻最为恰切。但如果仅指出其“偏似雪”,那就是重复前人早就用过的比喻,显得淡而无味,所以诗人紧接着补上第四句:“莫近鬓毛生”。这一笔补得出人意料,十分俏皮。自来人们多以霜雪喻白发,这里因为柳絮似雪,遂径以柳絮隐喻白发,这已不落窠臼;不仅如此,诗人又从咏物进而表现人的情思:人们总是希望青春永驻,华发迟生,而柳絮似雪,雪又象白发,所以尽管柳絮轻盈可爱,谁也不希望它粘上自己的头发。这一句在全诗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写出了人物的思想感情。这也可以说是托物言志、借物抒怀的又一格吧。
这首诗通篇无一字提及柳絮,但读完全诗,那又轻又白的柳絮,似乎就在我们眼前飞舞,它是那样具体,那样鲜明,似乎一伸手就可捉摸。全诗二十个字,如同一个精心编制的谜语。由于准确地道出了柳絮的特征,那谜底叫人一猜就着。于此可见诗人体察事物之细,艺术提炼功夫之深。
词前小序,交待了写作这首词的缘由。淳熙十五年(1188)冬,陈亮过访辛弃疾,两人同游江西的铅山鹅湖,陈亮东归的次日,稼轩意殊恋恋,追至鹭鸶林,雪深而止,夜半闻笛,赋《乳燕飞》(《贺新郎》别名)寄意。两人词作往返,稼轩自和凡三篇之多,激越顿挫,抒发了抗金的豪情壮志。刘学箕所处的时代,略晚于稼轩。南北分裂,当道都无抗金对策,有的还主张投降,对此,词人悲愤难平,写下这首步稼轩原韵的词,内容也仿效稼轩,继承和发扬了辛词的爱国传统。
起句“往事何堪说”。辛酸的往事那堪说起,靖康之耻,绍兴年间屈辱的和约,朝廷奸佞当道….“往事”,高度概括了北宋灭亡到作者赋词这一段时间的多少历史变故,多少国恨家仇。正因为不堪说,所以一说起来便心境难平。词人虽也游历过江浙等地,但长期过的却是隐居不仕的生活。“念人生,消磨寒暑,漫营裘葛”,人生在世,徒然张罗衣食,追求温饱,不过是虚度年月而已。这里词人下了“消磨”二字,透露了不甘寂寞的消息。词人年轻时也有过报效祖国的理想,“少日功名频看镜,绿鬓鬅鬙未雪”。那时,他十分担心国仇家耻未报,便蹉跎了岁月,于是对镜频繁,满头乌发油黑,他唯恐年华早逝,未老先衰,致使壮志不酬。可是,由于朝廷“诸公”未能“修饬内治以待外攘“等原因,”渐老矣、愁生华发’,虽然才刚刚跨入渐老的年龄,却因为愁而早生了华发。愁什么呢?国耻家仇何年报?痛伤神、遥望关河月。”“何年报”,何时报.什么时候才能报,不是不报,而是难报此仇,难雪此耻!遥望北国关山河月,不觉令人黯然神伤。刘学箕和南宋爱国词人一样,对北宋的沦灭是痛心疾首的。
此诗开头一句的“杨叛儿”,指以古乐府《杨叛儿》为代表的情歌。“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写一对青年男女,君唱歌,妾劝酒。表明男女双方感情非常融洽。
“何许最关人?乌啼白门柳。”白门,刘宋都城建康(今南京)城门。南朝民间情歌常常提到白门,后代指男女欢会之地。“最关人”,犹言最牵动人心。是何事物最牵动人心呢?——“乌啼白门柳”。五个字不仅点出了环境、地点,还表明了时间。乌啼,是接近日暮的时候。黄昏时分在恋人相会的地方聆听乌鸦苦啼,不用说是最关情的了。
“乌啼隐杨花,君醉留妾家。”乌邪归巢之后渐渐停止啼鸣,在柳叶杨花之间甜蜜地憩息了,而“君”也沉醉于“妾”家了,这里既是写景,又含比兴意味,情趣盎然。这里的醉,自然不排斥酒醉,同时还包含男女之间柔情蜜意的陶醉。
“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沉香,即名贵的沉水香。博山炉是一种炉盖呈重叠山形的薰炉。这两句承“君醉留妾家”把诗推向高潮,进一步写男女欢会。男子的醉留,正如沉香投入炉中,爱情的火焰立刻燃烧起来,情意融洽,像香火化成烟,双双一气,凌入云霞。
这首诗,形象丰满,生活气息浓厚,风格清新、活泼。古词只四句:“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君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李诗一开头,“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比古诗增添的生动的场面,并制造了笼罩全篇的男女慕悦的气氛。第三句“何许最关人”,这是较原诗多出的一句设问,使诗意显出了变化,表现了双方在“乌啼白门柳”的特定环境下浓烈的感情。五句“乌啼隐杨花”,从原诗中“藏乌”一语引出,但意境更为动人。接着,“君醉留妾家”则写出醉留,意义更显明,有助于表现爱情的炽烈。特别是最后既用“博山炉中沉香火”七字隐含了原诗的后半:“君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又生发出了“双烟一气凌紫霞”的绝妙比喻。这一句由前面的比兴,发展到带有较多的象征意味,使全诗的精神和意趣得到完美的体现。
李白《杨叛儿》中一男一女由唱歌劝酒到醉留。在封建社会面前是带有解放色彩的。较古之《杨叛儿》,情感更炽烈,生活的调子更加欢快和浪漫。这与唐代经济繁荣,社会风气比较解放,显然有关。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