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知府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政,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知府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官吏。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政,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
首句“门径俯清溪”,是写别墅的大环境:门前有路径相通,门外有清流一道。这是极为幽雅的去处。有路,则幽人自往来;有溪,则可以濯吾缨。句中一个“俯’’字,充满动态感,表现出居舍与清溪的距离和高下。
第二句“茅檐古木齐”,是写别墅的小环境;茅屋为舍。古树参天。这是极为简朴高洁的去处。茅屋,则绝无世俗的铜臭;古木,则可渗透人世的沧桑。句中一个“齐”字,极写茅檐处境之高雅幽静。
第三句“红尘飘不到”,实中带虚,既写出了别墅远绝尘嚣的妙境,也隐含着诗人飘然出世的逸情。作者从激烈的政治斗争漩涡中脱身出来,休憩在这绝尘脱俗的所在,感到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轻松与解脱。生理上,耳目所及,皆山光水色,涛声松韵;心理上,不必再思考进退得失,也不必再提防暗箭明枪。诗人对这种情况,充满了自慰与自豪。
末句“时有水禽啼”是写实。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众生自在,人鸟同乐,不时传来水禽安然的啼声。只写其“啼”,未状其貌,大约是远在门外溪中之故。而“时有”二字。说明啼声不断,此起彼落,使得这幽僻的所在不致凄冷,而是充满生气。
这首诗用欣赏的口吻描绘自己乡间别墅的幽雅环境。诗写得清淡脱俗,格调超逸高古,不事雕琢而神韵自佳。南朝诗人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历来受到人们的称道,以为天然妙句。裴度“时有水禽啼”之句,似亦尽得其妙。
杨布出去时穿的是白色的衣服,下雨了,环境条件变化了,他换了黑色的衣服,杨布依旧是杨布。但是他家的狗却无视这些变化,冲着换了装的杨布狂吠。原来狗只忠实于那个穿白衣服的杨布,却不理穿黑衣服的杨布!杨布的狗只看衣服不看人,结果咬错了人。狗犯这样的错误并不可笑,人看问题,如果只注意表面现象,不抓住本质特征,同样会犯类似的低级错误。现实生活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不能用旧的眼光看待变化了的事物,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中心:当别人因为表面现象误解自己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清醒,说明真相,消除误解。而不能像杨布那样发火解气,那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弄不好会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