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作于公元1188年(宋孝宗淳熙十五年戊申)正月初一这一天,刚好是立春。自然界的节候推移,触发了他满腔的忧国之情。这一年辛弃疾已四十九岁,屈指一算,他渡江归宋已经整整二十七个年头了。二十七年来,辛弃疾无时不盼望恢复大业成功,可是无情的现实却使他一次又次地失望了。于是,他在春节的宴席上挥毫写下这首小词,借春天花期没定准的自然现象,含蓄地表达了自己对国事与人生的忧虑。这也是辛词善于以比兴之体寄托政治感慨的一个特点。
这首词的开篇通过节日里众人热闹而自己索然无味的对比描写,表达了自己与众不同的感伤情怀。“谁向椒盘簪彩胜?整整韶华,争上春风鬓”,说的是当时民间春节风俗。正当美好年华的整整等人,争着从椒盘中取出春幡,插上两鬓,春风吹拂着她们头上的幡胜,十分好看。
这里通过描写节日里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年轻人们的欢乐,来反衬自己“忧愁风雨”的老年怀抱。接下来两句:“往日不堪重记争,为花长把新春恨。”笔锋一转,说明自己并非不喜欢春天,不热爱生活,而是痛感无忧无虑的生活对于自己早已成为“往日”的遥远回忆。并且,其不爱春天热闹的原因还有更深的意义。
在过去的岁月里,作者岁岁苦盼春来花开,可年复一年,春天虽来了,“花”的开落却无凭准,这就使人常把新春怨恨,再没有春天一来就高兴的旧态了。显然这里一个“恨”字,已不是简单地恨自然界的春天了。接下来,作者从一个“恨”字出发,着重写了自己对“花期”的担忧和不信任。字里行间,充满了怨恨之情。这种恨,是爱极盼极所生之恨。
“春未来时先借问,晚恨开迟,早又飘零近。今岁花期消息定,只愁风雨无凭准。”作者急切盼望春来,盼望“花”开,还在隆冬就探询“花期”;但花期总是短暂的,开晚了让人等得不耐烦,开早了又让人担心它很快凋谢;这一年是元日立春,花期似乎可定,从他平时言行读者不难了解,可是开春之后风风雨雨尚难预料,谁知这一年的花开能否如人意?
作者在这里写的虽是自然界的变化,实际上是在曲折地表达了对理想中的事物又盼望、又怀疑、又担忧,最终还是热切盼望的矛盾复杂心情。作者之所以会有如此缠绵反复、坚凝执着的心理呢?就是因为他心中有抗金复国这一项大事业!所谓“花期”,即是作者时时盼望的南宋朝廷改变偏安政策,决定北伐中原的日期。
在正月初一这样的节日,人们忙着庆贺这个双喜的日子。尤其是年轻人,更是天真烂漫,兴高采烈,欢呼新春的到来。但是,这样的节日场景,对于长期削职闲居,壮志难酬的辛弃疾来说,无疑是别有一番滋味,眼看着这一派歌舞升平的气象,却怎么也乐不起来。
就在他写此词前两个月,太上皇赵构死了,这对于恢复大业也许是一个转机。如果宋孝宗此后善作决断,改变偏安路线,则抗金的“春天”必将到来。可是锐气已衰的孝宗此时已无心于事业,赵构刚死,他就下令皇太子赵惇“参决国事”,准备效法他老子传位于太子,自己当太上皇享清福了。
由此看来,“花期”仍无定准,“风雨”也难预料。上饶离临安不远,作者想必已听到这一消息。而他在词中所感叹的“花期”无定、“风雨”难料,也是由此而发。通篇此词,作者比兴结合,含而不露,十分自然地表达了他政治上的感受和个人遭遇的愁苦复杂的心情。
当时,辛弃疾被劾离官闲居已五年余。是年奏邸忽腾报辛因病挂冠,此迟到的风雨具见京城大老们的荒唐和对稼轩的忌恨。
这首诗记述作者愉快的游赏以及同朋友们惬意的交往,表达了他的悲秋恋乡之情。诗中所展示的秋景,静谧而又纷乱,繁闹而又萧索,在清新雅逸、气息纤轻的景物对比描写中,透出悲秋之情,而援引的“青毡故物”典故,更流露出子美的恋旧恋乡之情。
这首诗写得很出色,让人真切地新鲜地感觉到那秋水的清澈、那傍晚泛舟的愉快、那城边景物的萧疏和那因季节的更换而产生的淡淡的乡愁。宋代周紫芝说:“余顷年游蒋山,夜上宝公塔时,天已昏黑,而月犹未出,前临大江,下视佛屋峥嵘,时闻风铃,铿然有声。忽记杜少陵诗:‘夜深殿突兀,风动金琅珰’。恍然如己语也。又尝独行山谷间,古木夹道交阴,惟闻子规相应木间。乃知‘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之为佳句也。又暑中濒溪,与客纳凉,时タ阳在山,蝉声满树,观二人洗马于溪中,曰:此少陵所谓晚凉看洗马,森木乱鸣蝉”者也。此诗平日通之,不见其工,惟当所见处,乃始知其为妙。作诗正要写所见耳,不必过为奇险也。”(《竹坡诗话》)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