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意思简明直截。如果按照主人公是男子的说法,就是小伙子要求与姑娘私奔,并指天发誓,一定要和姑娘结合,生不能同床,死也要同穴。爱情的强烈、坚定、至死不渝,大概总可以感动姑娘了。
这首诗把环境气氛与主人公心情结合起来,相互烘托促进,是一个特色。第一章写小伙子赶着盖有青色车篷的大车奔驰,在隆隆的车声里,小伙子心潮澎湃:“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意思是说:姑娘,你到底敢不敢与我相爱相恋呢?小伙子的冲动,与姑娘的犹疑,制造了恋爱中的痛苦。第二章以沉重的车轮声,衬托小伙子内心的苦恼。这时候,小伙子终于明白了:姑娘的犹疑是因为她家里不同意这段恋情。因此,摆在面前的是:姑娘敢不敢、能不能不经父母许可就和小伙子私奔,结成夫妻。这是姑娘的终身大事,不能不慎重考虑。因为一旦遇人不淑,又背叛了父母,那么自己的前途就十分悲惨了。第二章既回溯了第一章姑娘犹疑的原因,又提出私奔有无后顾之忧的考虑。诗歌是由小伙子口中唱出来的,表示小伙子已经明白姑娘的处境和心思了。于是,自然地引出第三章:小伙子指天发誓,永远忠于爱情,即使生不能同床,死后也要同穴。古人指天发誓是十分慎重的行为,这是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时代极为庄严的仪式。因为他们相信,违反了诺言要受到天谴的。小伙子慎重的发誓,从意蕴而言,已是圆满地解释了姑娘的疑虑,使姑娘放心大胆地投向恋人的怀抱。从情节而言,诗歌却不再描述其最后结局了。人们可以从诗意延续中推想:这一对恋人,一定高高兴兴地驾着大车,奔向相爱相伴的幸福生活了。
这首诗,将环境气氛与人物心情相结合相衬托,把故事按情节发展而安排诗章,以心理推想取代完整故事结局,都有特色。
诗的开头两句,从环境背景勾勒出草堂的方位。中间四句写草堂本身之景,通过自然景色的描写,把诗人历尽战乱之后新居初定时的生活和心情,细致而生动地表现了出来。
“桤林碍日”、“笼竹和烟”,写出草堂的清幽。它隐在丛林修篁深处,透不进强烈的阳光,好像有一层漠漠轻烟笼罩着。“吟风叶”,“滴露梢”,是“叶吟风”,“梢滴露”的倒文。说“吟”,说“滴”,则声响极微。连这微细的声响都能察觉出,可见诗人生活的宁静;他领略、欣赏这草堂景物,心情和草堂景物完全融合在一起。因此,在他的眼里,乌飞燕语,各有深情。“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乳燕定新巢”,罗大经《鹤林玉露》说这两句“盖因乌飞燕语而类己之携雏卜居,其乐与之相似。此比也,亦兴也”。诗人正是以他自己的欢欣,来体会禽鸟的动态的。在这之前,他像那“绕树三匝,无枝可栖”的乌鹊一样,带着孩子们奔波于关陇之间,后来才飘流到这里。草堂营成,不但一家人有了个安身之处,连禽鸟也都各得其所。翔集的飞乌,营巢的燕子,也与诗人一同喜悦。在写景状物的诗句中往往寓有比兴之意,这是杜诗的特点之一。然而杜甫居住的草堂,毕竟不同于陶渊明归隐的田园,杜甫为了避乱才来到成都,他初来成都时,就怀着“信美无与适,侧身望川梁。鸟雀各夜归,中原杳茫茫”(《成都府》)的羁旅之思;直到后来,他还是说:“此身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因而草堂的营建,对他只不过是颠沛流离的辛苦途程中的歇息之地,而不是终老之乡。从这个意义来说,尽管新居初定,景物怡人,而在宁静喜悦的心情中,总不免有彷徨忧伤之感。“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王国维《人间词话》)这种复杂而微妙的矛盾心理状态,通过“暂止飞乌”的“暂”字微微地透露了出来。
尾联“旁人错比扬雄宅,懒惰无心作《解嘲》”,有两层涵意。扬雄宅又名草玄堂,故址在成都少城西南角,和杜甫的浣花草堂有着地理上的联系。杜甫在浣花草堂吟诗作赋,幽静而落寞的生活,有些和左思《咏史》诗里说的“寂寂扬子宅,门无卿相舆”的情况相类似。扬雄曾闭门著书,写他那模拟《周易》的《太玄》,草玄堂因而得名。当杜甫初到成都,寓居浣花溪寺时,高适寄给他的诗说:“传道招提客,诗书自讨论。……草《玄》今已毕,此后更何言?”(《赠杜二拾遗》)就拿他和扬雄写《太玄》相比;可是他的答复却是:“草《玄》吾岂敢,赋或似相如。”(《酬高使君相赠》)这诗说草堂不能比拟扬雄宅,也是表示他自己并没有像扬雄那样,写《太玄》之类的鸿篇巨著。这意思是可以从上述答高适诗里得到印证的。此其一。扬雄在《解嘲》里,高自标榜,说他闭门写《太玄》,阐明圣贤之道,无意于富贵功名。实际上,他之所以写这篇《解嘲》,正是发泄宦途不得意的愤懑之情。而杜甫只不过把这草堂作为避乱偷生之所,和草玄堂里的扬雄心情是不同的,因而也就懒于发那《解嘲》式的牢骚了。这是第二层意思。
诗从草堂营成说起;中间写景,用“语燕新巢”作为过脉;最后由物到人,仍然回到草堂,点出身世感慨。“背郭堂成”的“堂”,和“错比扬雄宅”的“宅”遥相呼应。关合之妙,不见痕迹。
《范增论》属于史论,是一篇翻案文章。苏轼善于读书,能从书缝中看出问题。一般人读史,见项羽与范增君臣不能善始善终,常为之叹息,认为这是楚失败的原因之一。苏轼却相反,独恨范增不早离开,认为项羽早有杀增之心,还认为义帝之存亡,关乎楚之盛衰,也关乎范增之祸福。全篇并没有贬低范增,篇末还高度肯定范增是人杰,只是惋惜项羽和范增的关系早有裂痕,范增不明“去就之分”。
全文围绕“去就之分”这一中心论旨,逐层展开:首先,简叙历史史实,提出论点:“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耳。”“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其次,具体论证观点。文章反复分析了项羽杀掉宋义之后,势必要谋害义帝,而范增必然力谏,项羽肯定不从,最终必然疑忌范增等等情势,论证了范增应当在此时离开项羽的主张,批驳了那种认为陈平反间计离间项范二人的传统看法。然后,作者替范增设想,“合则留,不合则去”,“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仍然不失为大丈夫作为;批评范增不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最后,又从另一侧面论述:“增不去,项羽不亡”,“增亦人杰也哉”。作者对范增的谋略、才干表示了肯定,实际上批评了项羽的不知人、不善任。
该文学《公羊传》《谷梁传》解《春秋》经文的表现手法,设为问答,层层推论。如由义帝之立,范增为谋主,推断义帝之兴废关乎范增之祸福,又进而推断项羽弑义帝,范增必反对。由义帝之明推测项羽之杀宋义,义帝必不能堪,又推测义帝必杀项羽,项羽故必杀义帝。一环套一环,有很强的逻辑性。作者征引史料不多,才识、才气胜过才学;在语言表达上多用反诘句,多用感叹句。全文共有七个反诘句、六个感叹句,冷静的理性思考与热烈深切的赞叹、惋惜相结合,使文章笔调变幻无端,抑扬顿挫之至。
这是《归园田居》组诗的第五篇。它以一天耕作完毕之后,回家的路上和到家之后的活动做为描写对象,来反映“归园田居”后的另一个生活侧面。
全诗可分做两层。前四句为第一层,集中地描绘了还家路上的情景。
“怅恨独策还,崎岖历榛曲。”写出结束了劳动,独自一个人手持扶杖,怀着“怅恨”之情,转回家去。但回家的道路坎坷崎岖,荒芜曲折。从表面看,他辛苦劳作一天,且孤独无伴,只身奔家,难免怅然生恨。就深层涵意说,此诗意在抒写欣然自得之情,那么,此“怅恨”二字,实具反衬下文欢快欣然的作用,若将《归园田居》组诗做一整体阅读,便会发现这里的开端“怅恨”,是紧接上诗凭吊丘垄荒墟,人生终当归于空无的感叹而来。“崎岖历榛曲”渲染出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所致道路的荒凉和艰难,透露出时代特定背景的影象。
“山涧清且浅,可以濯吾足。”路上经过清澈见底的山泉,洗洗沾染尘埃的双脚,整天耕作的疲劳,也就随之一洗而光,浑身变得舒坦自在起来。这两句一扫“怅恨”之意,那么轻松自如,正是坦然自适心态的自然流露。托出归隐之志坚持不改之意。“可以濯吾足”一句,出自古《沧浪歌》,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原是借沧浪之水的清浊为比兴,形象地表达时清则仕,时浊则隐的意思。而陶渊明却任凭涧水清澈见底,依旧用来“濯我足”,完美的显示了作者的生活情趣和委身自然、与自然相得相洽的质性。
最后六句为第二层,全力叙述归家之后的一些活动。
“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过滤好自家新近酿好的熟酒,去浊存清饮用。并招来农家近邻,同桌共饮,以“只鸡”为肴,真是快慰无比。此二句诗,描画出了隐逸诗人之宗的陶渊明,归居田园之后的淳朴农家生活。他依躬耕垄亩维生,勿需醇醪美酒,山珍海味,只要有自酿之熟酒,自饲之家鸡,邀上邻友,共酌共饮,即已足矣。从中亦可见,作者与近邻农户,相处友善,往来密切的景况。
“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不知不觉间“日入室中暗”,日落西山,室内暗然,于是索兴燃起根根荆草权当明烛。此句看似寒酸却将诗人的潇洒自如,自得其乐表现出来。
“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欢快之情涌满心头,在“欢”字下着一“来”字,自然传神。黄文焕便又称“‘来’字下得奇”。此情此景,引得诗人竞怨起“夕”时短暂,兴致难尽。那就索性不理时间的早晚,尽情畅饮。“已复至天旭”,直至旭日渐升天已放亮,方肯做罢,以寄其高远之志,抒其胸中超然之情。
此篇在组诗中,取材独特,既非描绘田园风光,亦非陈述劳动状况,而是以傍晚直至天明的一段时间里的活动为题材,相当于今天所谓“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为内容,来表达他于田园居中欣然自得的生活情境。其视角新颖,另辟一境,与前四首连读,可以见出组诗实乃全面深刻地再现出陶渊明辞官归隐初期的生活情景及其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