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这首诗时,来到黄州已两年了,乌台诗案的骇浪已成往事,诗人“本州安置”的困境却无法摆脱。《初到黄州》就自找乐趣:“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后又自寻精神寄托,手抄《金刚经》,又筑南堂,开垦东坡;得郡守徐猷庇护,访游近地,与渔樵相处。至黄州后续有新交,诗酒唱和。诗题中的“潘、郭二生”,即在黄州朝夕相处的潘丙、郭遘。前一年正月二十日,苏轼去岐亭访陈慥,潘丙、郭遘和另一位新交的朋友古道耕相送至女王城,作过一首七律。一年过去了,又是正月二十日。想起一年前的这一天,潘、古、郭三人伴送出城所感到的春意,诗人心境荡漾。起句是据前一年所感的设想。“东风”为春之信使,如城里有了春意,“东风”这位信使就先自东门而入;此时,苏轼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想,恐怕是“东风未肯入东门”吧。至于为什么“未肯入东门”,妙在不言之中。但“忽记去年是日”出城之前,也是“十日春寒未出门”,一到郊外方知“江柳已摇村”。就在这年到郊外尚未入城的早春时节,渴望春意的诗人主动“出郊寻春”了。他是旧地寻春,又是“走马”而去,所以次句说“走马还寻去岁村”。
接下去不写寻春所获,却宕开一笔,忽出警句:“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纪昀评价说:“三、四(句)深警。”人如侯鸟,有感于外界信息而动。鸿雁南来北往,即使年年如此从不懈怠,在瞬息万变的宇宙中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人之如候鸟,正在于此,只不过人间的信息比自然季侯要复杂得多;但同样,人因有感而动,其中一切经历、一切思绪,也只如春梦一般,时过境迁,了无痕迹。苏轼之所以有“人似秋鸿,事如春梦”之感,究其根源,是由于他遭受过乌台诗案的沉重打击,又正在贬逐之中,只有把一切往事,一切留恋和烦恼,都强自推向“春梦了无痕”的虚无境地,以解脱失意中难以消除的痛苦。纪昀评所谓“深警”,说的就是此意。这是就三、四两句本身来说。若就它在全诗中的关合来说,则妙在虚实离即之闻。“人似秋鸿”,实接首联;“事如春梦”,反照下文。把人生进取、政治抱负都看得淡漠了,于是才有超然旷达、出郊寻春之举,于是才有下边四句所表达的春游之乐。它看似游离,实为全诗的关键所在。
“江城”指位于长江北岸的黄州。味道醇厚的江城白酒,笑意温和的野老苍颜,既可具体指这次春游的欢聚畅饮,也可概括苏轼在黄州的生活乐趣。总之,他是以此为乐,甚至要以此为归宿了。前一年访故友陈慥,有三位新交的朋友相送,春意涌上心头;这一年出郊寻春,又有潘丙、郭遘为伴,酒醺颜面。山水自然之乐,人情朴野之纯,完全可以驱除那些烦恼的往事,也完全可以冲淡甚至忘却他当时的困厄。所以,诗的最后说:“已约年年为此会,故人不用赋《招魂》。”“赋《招魂》”,指宋玉因屈原忠而见弃,作《招魂》讽谏楚怀王,希望他悔悟,召还屈原(这一说法出自王逸《楚辞章句》,但经后人辨析,其说有误);苏轼在这里借指老朋友们为他的复出奔走。最后两句是在告慰故人:我在黄州过得很好,已和这里的朋友们约定每年作此寻春之游,你们不必为我的处境担忧,也不必为朝廷召我还京多操心。
苏轼“奋厉有当世志”,而且自信“致君尧舜,此事何难”。但在神宗、哲宗两朝党争中几经起落,而其“立朝大节极可观,才意高广,唯已之是信”(马永卿《元城语录》),又从不“俯身从众,卑论趋时”(《登州谢宣诏赴阙表》),遂使他一生陷于无边的灾难之中。苏轼对待历时三十年的灾难,总的态度是“随缘自适”,但各个时期又有不同。刚开始的时候,他赴密州途中说过“用舍由时,行藏在我”(《沁园春》词)的话,那时还有还朝的愿望。乌台诗案中他自料必死无疑,谁知未死。而贬去黄州,恍如隔世;经过这一次打击,“平时种种心,次第去莫留。”(《子由自南都来陈三日而别》)他在黄州“求所以自新之方”,反觉“不可胜悔”,“今虽改之,后必复作”,不如“归诚佛僧,求一洗之,……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黄州安国寺记》)再从他在黄州的诗词文赋和种种活动看,他对起复还朝已失去信心。因此,这首诗的结尾两句,不是牢骚,不是反语,是一种真情实感。苏轼在黄州寄情诗书山水,寄情新交故旧,尤其是切望惠及百姓,迥异于失意文士的消极避世。他的画像自题诗说:“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也不应看作牢骚反话。他在最失意最痛苦之时,总在努力使自己和大家都得到安慰,都生活得愉快些,这是他度过一切灾难的精神力量。他临死时对儿子说:“吾生不恶,死必不坠。”人们敬仰他、纪念他,一个原因是他的诗、词、文、书、画五艺俱绝,另一原因就是他有一腔正直忠厚的心肠,一种开阔旷达的襟怀。
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苍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苍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苍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苍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
大丈夫言而有信,一言九鼎。现代人早就认识到,信用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原则,他们将狡狤视为人的恶习之一。本文正说明这个道理。
确实,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不得不使自己与社会兼容,而这纷纭复杂的社会包含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依靠种种社会规范来维系这些关系,使社会得到正常的健康发展。如果都像鲁君那样言而无信,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成为正常的有秩序的社会,人与之间就除了互相欺骗以外,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做人须讲信用,无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都应明白这个道理,朝令夕改乃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尔虞我诈是人际关系淡漠的结果。但愿这种状况不复存在。
陈给事即陈京。韩文公早年与陈有旧,可后来,韩文公被贬去广东阳山县当县令,而陈京却因精通礼仪得到了皇帝的欣赏。韩文公经“落实政策”“平反昭雪”后回到京师,可这时的陈京却表现出相当的冷漠和寡言。韩文公陷入迷惘的境地,认为陈京是念旧情的,他对自己的漠然完全是对自己不勤于登门的抱怨。
韩愈在信中述写了与陈京交往和疏远的原因,历敷了与陈给事的见面情况,希望与对方恢复交往,代为引荐。信中处处体现其诚惶诚恐的心态;同时字里行间又透露出其不甘低眉之情。
803年(唐德宗贞元十九年),关中地区大旱,年成歉收,民间饥馑,韩愈上书奏请减免徭役租赋,因此得罪了权贵,由监察御史贬为阳山县令。陈给事却在这年得到了升迁。此年皇家准备举行祭祀大典,陈给事奏请祭祀必尊太祖,而且祖宗灵位的排列,以及参加祭祀人员的排列,都要分出尊卑长幼的先后次序,必须讲究礼仪。他因此得到皇帝的赞赏,自考功员外郎迁给事中,可谓宦海扬帆,春风得意。而韩愈却因爱民而被贬,极为苦闷,茫然若失。但他对仕途仍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有人荐举,重返朝廷做官。所以他对这位备受皇帝欣赏的新迁给事中陈京,还抱有很大的希望。
其实此信中并没有实质的内容,只是要同陈给事联络个人感情而已。然而文章的通篇围绕着一个“见”字,历敷了与陈给事的见面情况:上半篇从见说到不见,下半篇从不见说到要见。好像通幽曲径,峰回路转;如柳暗花明,若断若续。信中处处自贬自责,表现了韩愈诚惶诚恐的心态;同时在字里行间,又微微透露出其不甘低眉伏首的慷慨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