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诗由近及远,由小到大,写出了沟水不舍昼夜,滚滚滔滔,流向大海的情景。沟水,绢绢细流,微不足道,但是它始终按一定的方向流去,与大江大河汇合,以汹涌澎湃之势,直奔大海。诗人以小见大,通过一条小小的沟水,表现了一种不屈不挠积极进取的精神,揭示了水流千里归大海这样的历史发展规律。
一沟流水,没有动人的景致,没有广阔的场面,平常又平常,实在难以下笔。但是,诗人从时间、空间上给予展开,由当时,联想到沟水的日日夜夜;从眼下,联想到沟水的千里归宿,把一沟流水同“千里流归大海”这样的道理联系起来,使沟流水闪烁出哲理的光辉,耐人寻味。诗中“住”字用得很好,“住”是人的动作,用它就使沟水拟人化了,富有了感情。若用“尽”字就显得太客观,没有生气。这一问一答,表达了儿童特有的心理,充满情趣,给人亲切的感受,也使全诗活泼生辉。
诗虽然简短,却富于哲理,寓意深刻。诗人写这首诗的时候,或许想起了汉代乐府《长歌行》:“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像小溪水一样流逝,自己一定要发愤努力,不辜负大好的时光。诗人也或许从奔流的小溪联想到人生的历程:小溪不停地流入沧海,象征着一个人从童年逐步地走向成熟、富有智慧,终于汇入浩瀚的人生的大海。诗里还隐隐流露出一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气概。
“青枫飒飒雨凄凄”,首句从时节、送别地点及风声雨景,层层渲染一种愁情,烘托出一个特定的场景。秋天本来就是令人伤感的季节,离别的地点、环境也令人消魂。“青枫”除了暗示分别、在江边外,还透露出一股飘泊的愁情,而此时之秋风秋雨更是愁煞人也。首句实融进了古人不少意境,有丰富含蕴,委婉地映衬出一对好友离别时低徊悱恻、依依不舍的感情。
第二句“秋色遥看入楚迷”,循着上句意脉,将那悠悠愁思形象化地向纵深推进一层。“迷”字用得极妙,既是当时现场景色的真实描写,点染出凄凄秋雨中特有的迷蒙景色,又暗示离人前途的渺茫,自然界的风雨常使人联想到政治风雨,暗含了诗人对好友今后命运的担忧。表达了作者对友人前途不明的忧虑与牵挂。
“谁向孤舟怜逐客,白云相送大江西”,诗的后两句笔锋一转,意境豁然开朗,感情也由低沉转入昂扬,从正面表白心情,明代严嵩专政,采取高压政策,残酷地打击异已。吴国伦既因得罪严嵩而遭贬,李攀龙写此诗送别,许多话自然只能隐约示意了。这二句写唯有白云相送入江西,恐怕不仅在于以此显出别时情境的冷落凄凉,大约还有以此隐示吴国伦为人清正廉洁,正可与白云作伴之意,在艺术表现上更因此而收到了寂寞而又不孤独之妙,使感情不至一味地颓丧消沉。以此结篇,既对遭遇打击的友人传达了充分的同情,显示了双方的深情厚谊,更表达了对友人人格的充分信任,因而自能收到良好的宽慰友人的作用。“白云相送大江西”一句,表现了诗人的牵挂之情,和对朋友的赞赏和激励之意。既表明了自己思念关怀之情与白云同在,也用白云暗喻友人清高飘逸、潇洒独行的品格,字里行间饱含激励之情,只白云相送,何其寂寥;有白云相送,何其绝俗。堪称神来之笔。它是饱含着惜别之情的抒情笔法,又使人想象到当时诗人目送孤舟远去之景。笔意洒脱,与上句“孤舟逐客”联系起来,又传出一种凄凉之感。
这首诗在感情处理和意象安排上,采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其感情由低沉转入激越,意境凄冷转入高远。首句描写秋风秋雨的凄凉惆怅,感情十分低沉,意境十分凄冷。第二句写遥望秋色,表达了诗人对友人前途的担忧牵挂,氛围虽仍低沉。但境界已较前句开阔。三、四句基调急转直上,虚拟一问一答,冲破了低沉的情调,意境高远,感情激越。全在感情的最强音上嘎然而止,但句断而意未尽,余言袅袅,余韵悠长,颇堪回味。感情蕴含相当复杂,结构安排错落有致,伤时、惜别、惆怅、牵挂、劝勉、期望交织重迭,如果安排不当就会落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而本诗通过结构上的巧妙安排、剪贴,将这些复杂的感情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而且意象不显芜杂,语言也十分自然。
“华灯照宴敞豪门,娇女严装侍玉樽。”
这里的“华灯”“玉樽”既是写实,更是用以烘衬“豪门”的穷奢极欲铺排张扬的生活。“娇女”,说明少女处于一种被压迫无力抵抗的地位。两句对衬:一面是奢侈荒淫,一面是生活所迫;一面是酒食喧腾,一面是强为欢乐。两句写了同一场景,而人的苦乐迥异,这正是身份背景对立的表现,也是当时社会贫富悬殊的真实写照。
“忽忆情亲焦土下,佯看罗袜掩啼痕。”
这两句全是写“侍玉樽”的“娇女”。面对着这伙酒气熏熏的富豪们,少女忽然想到了在另一个“世界”另一个“天地”里的亲人。她流下了眼泪,但是这眼泪却不敢也不愿让人看见,一个“掩”字,语重千钧,深刻地反映出这位孤苦无依少女的处境,凝聚着作者鲁迅深厚的同情。“佯看”,见出少女的聪明智慧,更见出少女的不得已;“强颜欢笑”的痛苦,才是最深沉的痛苦。
这首诗作者在“尺幅”之大的画面上,绘出了当时生动的阶级压迫情景,囊括了彼时国民政府统治下的“现实”世界。当时的旧中国,一面是“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吃人者”的荒淫与奢侈;一面是“人们受饿、受冻、受压迫”的“被吃者”的痛苦与呻吟。诗的思想内涵是既广袤而又深刻。
在艺术上作者采取了“以小见大”“以点代面”的写法,由于作者深知七言绝句的“局限”性,所以他一面选取了豪门盛宴这一场景,一面却以“娇女侍樽”作为中心出现在“画面”上。表面看来,前者是“主”,后者是“宾”,但实际恰恰相反,诗的主题中心在“娇女”(她代表着一个阶级,一个“世界”),而“华灯照宴”那喧腾气氛,不过是用来衬托这一中心人物,反衬她的可亲可敬,以及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