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分章,各家之说不同。毛诗分七章,第一、二章每章六句,第三至第七章每章四句;郑玄笺分八章,每章四句;朱熹《诗集传》分四章,每章八句。
第一章先从路旁芦苇起兴。芦苇初放新芽,柔嫩润泽,使人不忍心听任牛羊去践踏它。仁者之心,施及草木,那么兄弟骨肉之间的相亲相爱,更是天经地义的了。这就使得这首描写家族宴会的诗,一开始就洋溢着融洽欢乐的气氛。
第二章正面描写宴会。先写摆筵、设席、授几,侍者忙忙碌碌,场面极其盛大。次写主人献酒,客人回敬,洗杯捧盏,极尽殷勤。再写菜肴丰盛,美味无比。“醓”、“醢”、“脾”、“臄”云云,可考见古代食物的品种搭配,“燔”、“炙”云云,也可见早期烹调方法的特征。最后写唱歌击鼓,气氛热烈。
第三章写比射,为宴会上一项重要活动。和第二章的多方铺排、节奏舒缓不同,这一章对比射过程作了两次描绘,节奏显得明快。两次描绘都是先写开弓,次写搭箭,再写一发中的,但所用词句有所变化。场面描绘之后写主人“序宾以贤”、“序宾以不侮”,表明主人对胜利者固然优礼有加,对失利者也毫不怠慢,这就使得与会者心情都很舒畅。
第四章仍是写宴会,重在表明对长者的尊敬之意。先写主人满斟美酒,以敬长者,再写主人祝福长者长命百岁,中间插以长者老态龙钟、侍者小心搀扶的描绘,显得灵动而不板滞。
此篇表现了周代贵族家宴的盛况,体现了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和睦友爱、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诗写宴会、比射,既有大的场面描绘,又有小的细节点染,转换自然,层次清晰。修辞手法丰富多采,有叠字,如形容苇叶之润泽,则用“泥泥”,形容兄弟之亲热,则用“戚戚”,贴切生动;有排比,如“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显得极有气势。这些对于增强诗的艺术效果,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
这首曲开头三句写出一种旷远的境界,进入全曲主题。“拍阑干。雾花吹鬓海风寒。”作者站在多景楼上手扶着阑干,顿时诗兴大发。这两句直接切人了“登楼咏叹”的主题,且营造出一种悲凉的氛围,气势十分恢弘,开篇立意不凡,故明代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评价乔吉称:“乔梦符之词,如神鳌鼓浪,若天号跨神鳌,噗沫于大洋,波涛汹涌,截断众流之势。”其言不谬。宋代辛弃疾《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中有言:“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乔吉此句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论语·述而》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中国古代的诗文之中,“浮云”多指那些功名利禄、不足挂心的俗事。乔吉性格骄傲不逊,不肯入俗流,“浩歌惊得浮云散”便充分展现了其藐视现实、孤傲自诩的性格特点。从此处开始,作者的思绪便发生了转折,开始进入一个虚幻的世界,也暗含着作者的理想和追求。
接四句写作者对神仙般生活的无限向往。“细数青山,指蓬莱一望问。纱巾岸,鹤背骑来惯。”“细数青山”,暗用“买山”之典,本意指归隐,作者在这里则借纠表达超脱情怀。“一望问”谓作者之心境实与仙境一脉相通。求超脱是元代文人一种普遍的心境,乔吉《满庭芳·渔父词》有“回首是蓬莱”之句,乃是此心境更明确的表露,可作此句的注脚。而“鹤背骑来惯”则是诗人正以王乔自喻。一“惯”字,下得极洒脱,表现了超脱尘俗之念,遨游于无羁无绊的天地问乃是作者一贯追求的人生至境。表达作者对那种如同神仙般自由生活的钦羡。
末二句写作者感觉自己直上天坛,得道成仙。作者以“举头长啸,直上天坛”把这种仙境推向全曲的归结,收束了全篇。它与“浩歌惊得浮云散”在意脉上相呼应:摆脱了人间“寒”气,摆脱了“浮云”的缠绕,诗人的身心便似乎进了“天坛”。从“举头长啸”四字中可以深刻感受到作者心中无法释怀的愤懑之情,正因为如此,他才想要摆脱世俗的烦心之事,到达自由之境。
全曲充满了一种与前代“登楼”之作所不同的意趣,正是这个总格调的典型体现。所以曲子深沉,但不悲切;慷慨,但不凄凉。从此曲的酣畅豪爽中,体验到一种渴望自由的生命之力。然而,乔吉的这种豪放之情,也让人感到一丝“雾花吹鬓海风寒”的冷气。
李煜从他做南唐国君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北方强大的赵宋政权的威慑下过着朝不虑夕的日子,随时都有灭国为虏的危险,这在南唐君臣的心中投下了很深的暗影。大臣徐锴临终时就说:“吾今乃免为俘虏矣!”庆幸自己逃过了做亡国俘虏的下场。然而亡国的一天终于来了,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为宋兵占领,李煜肉袒出降。作为俘虏,他与子弟四十五人被宋兵押往北方,从此开始了他忍辱含垢的生活。三年之后,宋太宗毕竟容不下这个亡国之君,将他毒死在汴京,时仅四十二岁。此词便写于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
南唐自先主李昪于公元938年立国,至975年后主亡国,计三十八年,称四十年是举成数言。版图共有三十五州,方圆三千里,定都金陵,当时堪称大国。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三句是说,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宫中危楼高阁,栖凤盘龙,上迫云霄;御园内遍布名花奇树、草木葳蕤,烟聚萝缠,一派豪华浓艳的景象。据宋人笔记中载,南唐宫中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外种梅花;梁栋、窗壁、柱栱、阶砌等都作隔筩,密插杂花,可见其豪奢。所以此词的上片可视为实录,而且写得词意沉雄,气象宏大,与当时盛行于词坛的花间派词风格迥异,已开后来宋人豪放一路。上片结拍:“几曾识干戈?”顺着前面豪华安逸的宫廷生活而来,峰回路转,承上启下,生出下片屈为臣虏的情景,转折之妙全在于自然流走,绝无拗折痕迹。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这两句是说,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后三句是说,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的辞别宗庙的时候,宫中的乐工还吹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教坊的音乐是李煜平日所钟爱的,他前期的不少词中都有听乐的记载,然而此时笙歌已不复能给人带来欢乐,却加深了别离的悲凉。从一国之主骤然沦为阶下之囚,李煜的感受自然是深沉悲痛的,然而千愁百感从何说起,况且面对着这些幽居深宫的宫女,于是只能挥泪而别。
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