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就是祭奠亲人和好友而写的押韵的文辞。明代徐师曾在《文章辨体序说文体明辨序说》中说:“其辞有散文,有韵语,有俪语;而韵语之中,又有散文、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之不同。”毛泽东的这篇《祭母文》采用四言韵语,可说是一首四言诗。它重在叙事和抒情,歌颂了母亲的盛德和养育之恩,表达了自己对母亲逝世的无限悲痛之情。
全文分五层来表述:
第一层“呜呼吾母”至“待徐温吐”写母亲的早逝和辛劳养育子女,以致积劳遭疾。
“呜呼吾母,遽然而死。寿五十三,生有七子。七子余三,即东民覃。其他不育,二女三男。”先说母亲生有七子,仅存活三人,辛劳一生,如今匆匆而逝,仅享年五十三岁。1919年10月5日,毛泽东的母亲因患淋巴腺炎去世。此前两月,毛泽东还领母亲在长沙医院治疗,并扶母亲去照相馆同他们兄弟三人一起合影留念。不料母亲到家不久便去世,这怎不引起他的无限悲痛呢?
“育吾兄弟,艰辛备历。摧折作磨,因此遘疾。”次写母亲的养育之恩。为了养育我们兄弟三人,备尝辛苦。摧磨劳累,以致得病。
“中间万万,皆伤心史。不忍卒书,待徐温吐。”再写对母亲的思念。母亲一生中历事千万,全是伤心之事。现在,我再也写不下去了,只有等待以后慢慢回忆倾吐。
第二层“今则欲言”至“倾地一角”,追述母亲的“盛德”和“恨偏”。
“今则欲言,只有两端。一则盛德,一则恨偏。”提出追述之纲:现在要说的只就两点,一是母亲高尚的品德,一是她怨恨不平之事。接着,从“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到“合其人格,如在上焉”。集中再现母亲的“盛德”。表现在:她有博爱的胸怀,远近亲疏,一视同仁。她平易慈祥,感动了众人。她普施爱心,完全是出于真诚。她不说假话,更不存欺人之心。她正直谨慎,一点也不作假。她细心,经她手做之事,皆有条理。她头脑精密,“理”(智)“情”(感)分得很清。她计划周密,事无遗漏,观察事物也绝无不见之处。她爱洁净的习惯,传遍了亲戚乡里。她一尘不染,身心表里如一。仁、义、礼、智、信的“五德”规范,在她身上体现得最为充分。这些美德完全合乎母亲的人格,好像是上天赋予她的一样。毛泽东从博爱、真诚、整饬、洁净、“五德”等方面写出了母亲的高尚与伟大。再写母亲的“恨偏”。“恨偏”者,遗憾之事也。母亲之遗憾是什么呢?
诗人写道:“恨偏所在,三纲之末。有志未伸,有求不获。精神痛苦,以此为卓。天乎人欤,倾地一角。”这就是说,母亲怨恨不平之事是封建礼教末期,妇女仍受多重压迫,有志不能施展,有追求不能实现。这就是母亲最大的精神痛苦。这是天意吗?人愿吗?好像“倾地一角”,无法填平!这里,诗人从母亲的角度对封建礼教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第三层“次则儿辈”至“均待报赍”,写母亲对儿辈的关心及临终时的遗嘱。
“次则儿辈,育之成行。如果未熟,介在青黄。”是说我们弟兄三人虽已活命下来,但像没有成熟的果子,处在青黄之间。因此,母亲病时放心不下,总是“揽手”,拉着我们的手,“酸心结肠”。
“但呼儿辈,各务为良。又次所怀,好亲至爱。或属素恩,或多劳瘁。大小亲疏,均待报赍。”这是临终的遗嘱,一是希望儿辈“各自为良”,成为有用之才。二是对平素有恩于我们的或为我们帮过忙出过力的亲戚朋友,无论大小远近亲疏,都希望儿子为母报答他们。再次实现母亲的贤良美德。
第四层“总兹所述”至“精禽大海”,写儿辈一定学习母亲的“盛德”,牢记母亲的“遗恨”,报答那些恩人。
“总兹所述,盛德所辉。心秉悃忱,则”效不违。至于所恨,必补遗缺。念兹在兹,此心不越。养育深恩,春晖朝霭。报之何时,精禽大海。”总之,上述这些都是母亲美德放出的光辉。我们一定秉承母亲的诚恳热情,学习母亲的美德,决不违背。至于母亲的遗恨,我们一定为您弥补上。母亲,我们一想到您,您就仿佛出现在眼前。这种思念之心将永远不灭。您养育我们的大恩,如同春阳和晨雾,我们何时才能报答完呢?我们一定像精卫鸟衔石填海一样,矢志不移,坚持不懈。念母报母之情,溢于言表。
第五层写母亲虽死犹生以及对母亲的悼念。
“呜呼吾母,母终未死。躯壳虽隳,灵则万古。有生一日,皆报恩时。有生一日,皆伴亲时。今也言长,时则苦短。惟挈大端,置其粗浅。此时家奠,尽此一觞。后有言陈,与月俱长。尚飨!”唉,母亲的身躯虽然毁坏了,但她的美德却传万古,虽死犹生。我们有生之日,都是报答和陪伴母亲之时。现在话说长了,而时间又显得过于短暂。我只有把母亲的主要事迹写出,其余事迹只好留存在我们心里。此刻正进行家奠,请母亲喝下这杯酒。我们以后还会像太阳那样长久地有许多话向您陈说,表达对母亲的永远思念。母亲,享用酒食吧!悼亡深情,感人肺腑。
这篇《祭母文》以恳挚朴实的语言,饱含深情地追述了母亲一生的辛劳和美德,表达了一个儿子爱母、念母、思母、报母的一腔挚情,具有撼人心魄之艺术感染力。
诗中诗人将秦军制造的长平之坑与项羽制造的新安之坑这两件惊心动魄、惨不忍睹的历史事件加以精心的绾合,以涵蓄亭泳、开阖流宕的笔触巧妙地点明秦的暴虐残酷是自取灭亡的根本原因,揭露了统治阶级之间进行的兼并战争给劳动人民带来骇人听闻的深重灾难。全诗构思佳妙、文笔流丽、反思深刻、感叹沉雄。
这首诗的第一部分是前十二句,是回忆长平惨案。诗的头两句如石破天惊,突兀而来。“怪”字,在此是令人惊骇之意。“白骨高于太行雪,血飞迸日汾流紫”两句,则是用夸张的笔法,极力渲染当时的惨状,因而有惊心动魄之效。“锐头竖子”两句,是诗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评价。这两句似乎天外飞来,一反上面惨烈凝重的气氛。诗人似乎从对当时血肉横飞、鬼哭神嚎场面的回想中突然醒悟,以异常轻松的口吻说道:“那白起算得了什么,你们这四十万人为平原君卖命,甘愿找死。”显然是正话反说,孔衍《春秋后语》:“平原君对赵王曰:渑池之会,臣察武安君(白起)为人也,小头而锐,敢断行也。”故诗中以“锐头竖子”呼白起。
以下两句又回到惨烈的气氛中。“乌鸦饱宿鬼车哭”一句是写当时深夜,专啄腐肉的乌鸦食饱尸肉,心满意足地缩头栖息枝头;月明星稀,那传说中专收人魂的九头恶鸟(鬼车)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叫声。这是何等阴森恐怖的场景。“至今此地多愁云”一句是写现在。那四十万鬼魂不散,使近两千年后的此地,仍时时笼罩在鬼魂组成的阴云之下。此句承上启下,由历史过渡到现实。接下来的四句,又是一组轻松与凝重的对比。当地农夫们并不以为历史上的大悲剧有值得悲痛之处,而相反,以此为谈资。“即令方朔”两句,照应“此地多愁云”。
第二部分是十三、四句,写新安惨案。诗人忽然宕开笔墨,记述了另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公元前206年,楚霸王项羽将秦将章邯部下的降卒二十余万人在新安(属今河南省)城南全部诛杀。诗人显然认为,这是长平惨案的再现。两事相隔仅仅半个世纪。
第三部分是十五、六句,写了赵国与秦国的灭亡的相似。公元前229年,秦国攻伐赵国,秦国私下买通郭开,让他在赵王面前散布谣言,赵王听信谗言,杀害忠臣,此后仅三个月,秦国大破赵军,赵国灭亡。赵高在秦始皇死后,指鹿为马,专权跋扈,使秦朝迅速灭亡,所以诗人认为,因“赵高出”而使“秦玺”易手。
整首诗运用对比手法揭露了历史事件的惊人相似之处,发人深省。叙事详略得当,详写长平惨案而略写新安惨案,盖二事略类,不必重笔。“郭开卖赵赵高出”句巧妙运用顶针格,写出赵、秦痛史悲恨相续的意味,亦见意匠经营。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