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这是一首送别诗,但从头至尾不写离愁别恨,而主要是描写自然景物和生活场景。写嵩山景色的部分,清幽高远;写杨山人归山后的生活,恬静安适。通篇紧扣诗题,通过色彩鲜明的画面,把送别之意、惜别之情表达出来。借用前人的话说,就是用景语代替情语。
全诗可分三个层次。前四句为第一层,写嵩山的景色,抒发了诗人对嵩山以及对昔日遁迹山林、寻仙访道生活的眷念之情。首联写峰峦,起句豪迈。一个“我”字颇有“万物皆备于我”的气概。李白当年访道嵩山,未必就栖身于玉女峰,这里选用“玉女”的峰名,是为了与上句的“万古宅”相对应。“万古宅”就暗含仙人居所的意思,使神异的气氛更加浓厚,也更加令人向往。三、四句展示的境界更加美丽神奇。月不可留,而要“长留”,并且使它处在最恰当、最美好的位置上。晶莹的月亮悬挂在苍翠挺拔的松树之上,下面是长流不断的溪水。它不只生动地显现了嵩山秀丽的景色,而且寄托着隐居者高洁的情怀。
五、六句为第二层,写杨山人归山后的活动。诗人想象杨山人归去后将采摘仙草,而嵩山玉女峰一带就散布着开满紫花的菖蒲。这种菖蒲“一寸九节,服之长生”(《神仙传》),正可满足他求仙的欲望。这联上句写人,下句写山。人之于山,犹鱼之于水,显然有“得其所哉”的寓意。“尔”字又和前面的“我”字呼应,渲染出浓郁的别离气氛。
末二句为第三层,诗人向好友表示“岁晚或相访”要和他一起去过求仙访道、啸傲山林的生活。结句把这种思想情绪化为具体的形象:仿佛在湛蓝的天空中,一条白龙在向前蜿蜒游动,龙身上骑坐着风度潇洒的诗人,他那仙风道骨与“青天”“白龙”相表里,构成了美丽和谐的意境。这种骑龙相访的神奇画面,显得豪放飘逸。
此诗所写的“景”,既为外在的景物,也为内在的感情,是“情与景偕,思与境共”的统一体。例如描绘嵩山秀丽的景色,抒发了诗人对它的爱慕之情,就寓有怀念杨山人和向往栖隐生活的思想感情在内。三者迭合在一起,惜别的情意,就显得十分浓烈。惜别而不感伤,一往情深,而又表现得超奇旷达,这样的送别诗是非常罕见的。它构思新奇,如镜花水月,亦真亦幻,不受通常的时空观念的束缚,不为常人的思想感情所左右,更不因袭模仿,落入前人的窠臼,表现了诗作者惊人的创造力。
李白写诗还常常运用夸张的艺术手腕使描绘的对象理想化、神奇化,以引起读者想象与思慕的情趣。这在此诗中有典型的表现。例如,“宅”为常见事物,并无新奇之处,可是在前面加上“万古”二字,就变得神奇、空灵而耐人寻味了。又如一轮明月挂在溪边的松树上,景物固然迷人,但若仅仅如此,诗味并不很多。诗人别出心裁,在前面冠以“长留”二字,突出意志的力量,这样人和物都发生了“超凡入圣”的变化,涂上一层神奇瑰丽的色彩,从而引人遐想,逗人情思。唐人张碧曾用“天与俱高,青且无际”(《唐诗纪事》)评价李白的诗,这八个字形象地表现了李白诗歌神奇超迈而又质朴自然的特色,是很恰当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