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羁旅情怀。上片追忆当日送别的场景。下片倾诉身不由己的无奈之感。全词孤清之中略带愁意,愁意之中又略显凄迷。
上片开端就是“长记”二字,既表达了纳兰对妻子深切的思念之情,也隐含着负王命、不得归的无奈。两人一别良久,从此他便如一只孤船在天涯漂泊, “片帆”二字形象地刻画出了词人孤身一人行走在外的飘零和落寞。“一灯新睡觉,思梦月初斜”二句写他在旅店惊醒,睡梦中全是故园之景,娇妻之美,但醒来只看到一星孤独的烛火在黑暗中闪烁,心中悸痛,此时月亮才刚刚西斜,这一番纠结之后自然再难成眠。
下片描写了有家难归,不由羡慕北归的燕子。南方虽好,春水春云,皓腕凝雪,画船雨眠,细雨落花,皆令人陶醉,但都消释不了自己对家的惦念。肩负王命,就难免有身不由己之感。一别甚久,纳兰归家之心迫切,思念之情令他备受煎熬,但他却难返故土,难怪他要感叹了: “便是欲归归未得,不如燕子还家。”就连燕子都能秋去春归、来去自如,我竟然还不及它。眼见周围景色一天天精致、明朗起来,春的气息夹带着生机与湿润扑面而来,如画的山水让纳兰忍不住憧憬:我何时才能回到家乡,与妻共赏烟柳画船、雨中花影,那该是何等的惬意。
《赠白马王彪》一诗共分七章,表现了曹植恐怖、悲伤、痛恨和愤怒相互交织的复杂感情,深刻地揭发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尖锐矛盾。
第一章共十句,写这次“会节气”结束之后启程返回封地的经过和心情。诗人在“承明庐”朝见了魏文帝曹丕之后,将要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按曹植于黄初二年(221年)改封鄄城侯,次年立为鄄城王。清晨从京都洛阳出发,傍晚经过了首阳山。这前四句都是过程的介绍。接着“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则寓有深意。说伊水、洛水既宽广又幽深,已经感到路途艰难。“欲济川无梁”竟然说过河无桥,更表明是难以克服的因难。作者瞻望前途,寸步难行。只好从水路“泛舟”,却又遇见“洪涛”,因而“怨彼东路长”:东归鄄城还有好长一段路呢!这个“怨”字,不止怨路,实际还包括怨人,怨曹丕和他的爪牙。“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是在旅途的困苦之中回头再朝京城看了一眼,内心不是怀念曹丕,更不是留恋“会节气”的活动,而是想到了曹彰在洛阳暴死得不明不白,引起作者的极大悲愤,甚至恐怖,所以在伸着脖子遥望城阙时心情也是悲伤的。
第二章共八句,写归途中的困苦。诗人经过寥廓的太谷关,山上的树木郁郁苍苍。接上章可知诗人弃舟登岸,走入山谷。不巧“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连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积水纵横流淌,行路和“泛舟”同样困难。这里路途难行,也隐喻处境危险。下文“中途绝无轨”和上文“欲济川无梁”一样,还是无路可走,这里可以体会出曹植身受的痛苦和威胁多么深重。水上有洪涛,山谷遇大雨,只好改道登上山坡,然而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前面的路程辽远而又高峻。恰在此时马又得了玄黄的病。困难加剧,矛盾激化,东行归藩的路途竟然如此充满险阻,有如唐诗人李白《行路难三首》说的那样:“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隐约说明了曹植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不平。
第三章共十二句,开始直接抒发内心的悲愤,进入诗的核心部分。在这进退两难之际,作者还得骑着病马前进,说明当时诗人已失去自由,只能返回封地,没有其他选择。因此“我思郁以纡”,心中愁闷郁结。接着提出自己和亲密的弟弟曹彪不得团聚的问题:“亲爱在离居。”这点明了写这首诗的直接原因。途中派有监国使者灌均,灌均使他们弟兄“离居”。灌均其人,过去就曾经“奏植酒醉悖慢,劫胁使者”(《三国志》曹植本传)。如今曹植想在途中同曹彪互叙兄弟情谊,灌均竟然不准,因此曹植对他恨之人骨。把他比做鸱枭、豺狼、苍蝇。他们窃据要津,混淆黑白,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进谗言,说坏话,使得亲人之间都疏远了。这里当然有难言之隐和违心之论。由于当时的恶劣的政治环境和君臣名份的限制,诗人不能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对曹丕的不满,而只能把满腔怒火烧向使他们“亲爱在离居”的监国使者灌均之流。诗人表面还要回护一下曹丕,好像曹丕对他们本来很好,是“谗巧令亲疏”的。“中更不克俱”是说中途才改变主意不让他们弟兄同行的,似乎说曹丕本来是没有明确让他们分路而行的。曹植的这种用心是清清楚楚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诗人受到这帮势利小人的胁迫,心情沮丧愤慨,一时想要重回京城,但“欲还绝无蹊”,没有退路,只能拉起绳在那里徘徊犹豫。
第四章十二句,诗人于路上触景生情,感物伤怀。曹植在路上徘徊,前途茫茫,自己不禁发问:但在这里又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原来相思之情是无穷无尽的。“相思”指弟兄之间的关怀,也就是指他对曹彰的悼念和对曹彪的思念。在陷入相思的苦痛之中,又面对着秋风、寒蝉、萧条的原野和西匿的白日。秋风没有温暖,寒蝉发出哀鸣,一派肃杀凄清景色。此外“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更引起诗人的无限伤感。归鸟有林可赴,孤兽有群可归,鸟兽尚且各自寻求归宿,然而曹植本人却无路可走,无家可归,从而产生人不如物的感触,这就是“感物伤我怀”。最后只能“抚心长太息”,拍着胸脯长叹罢了,现实生活,没有前途和希望。
第五章共十四句,表现了曹植对曹彰暴死的哀悼和对人生的感慨。这章接触到写这首诗的根本原因。作者深知,叹息没有什么用。好像上天安排的命运故意和他作对。这种念头是由曹彰暴死引起的。根本不会料想到一母所生的兄弟,一道来到洛阳就突然死去了,落得“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曹彰如果死而有知,也会感到孤独寂寞的。其实这是作者当时的心境。曹彰之死,使曹植感到前途未卜,命运难料,不免产生兔死狐悲的颓丧情绪。曹彰突然间就死去,活着的人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人生一世,只不过像早晨的露水那样,太阳出来一照就干了。而且进入晚年,时光流逝更快得惊人。诗人又自知不如金石长寿,只能叹息悲伤。曹植写作此诗时年龄不过32岁,正在有为的壮年,然而居然认为“年在桑榆间”,到了人生的暮年,这种反常的心理,是他对个人命运难以把握的反映。“人生如朝露”或“人命若朝霜”(曹植《送应氏二首》),为汉代末年士大夫中较为流行的思想。《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有“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的诗句,但较之曹植的忧愤深广就显得肤浅得多了。
第六章共十二句,诗人以豪言壮语和曹彪互相慰勉。上一章诗表现的是由曹彰之死引起的悲愤,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然而一味沉湎于忧伤之中,于身无益,于事无补。曹植清醒地知道“心悲动我神”,因而毅然“弃置莫复陈”,不能陷入忧伤的深渊而不能自拔。诗人抖擞精神振作起来,用“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豪言壮语和曹彪共勉。唐代诗人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受了曹植的启发。情绪的由低沉而变得昂扬,使诗的情调也变得开朗豪迈了。下面“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是对曹彪的开导。告诉他:弟兄之间的情谊如果没有减弱,离得远了情份反倒会日益亲密。不一定要像后汉姜肱那样,和弟弟常常共被而眠才算表示深情。言外之意是说对这次途中没得同行不要介意。如果因此而得病,那就是失掉了大丈夫的气概而沉溺于儿女之情了。和上文所引的王勃诗中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个意思。话是这样说,但诗人还是不能从沉重的忧愤之中完全解脱出来,因此末二句“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情绪又急转直下,曹彰的暴死以及由此产生的兄弟残杀的恐怖阴影是永远不能忘怀和消除的。
最后的第七章共十二句,在赠诗惜别的情意之中,表示了诗人对天命的怀疑和对神仙的否定。作者后半生形同囚禁,动辄得咎,生活没有乐趣,前途没有希望。经过这次“会节气”和归国途中受到的刁难,使他对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弟兄骨肉之间的权力之争的残酷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以前还认为命运不好,“天命与我违”;如今知道“天命信可疑”了。似乎意识到,他的遭遇,不是上天意志的安排,而是人世斗争的产物。至于神仙,更是骗人已久了。汉末建安时期,求仙之风很盛行,曹操的诗有一半是描写神仙世界的。曹植也有不少游仙题材的诗。略早于建安产生的《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里也有“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的抒写。曹植对神仙的虚无有所认识,不能不说是一种觉悟。曹植感到“变故在斯须”,顷刻之间就会发生曹彰暴死的惨剧。那么,人生百年,谁能把握不了,曹丕随时都可能加害于他,所以他说“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不然,和年青的兄弟分手是不会有诀别之感的。在这作者看来是生离死别的时刻,只能祝愿对方保重身体,并且互相祝福而已。诗人与白马王曹彪最后洒泪而别。
《赠白马王彪》一诗,直接反映的是曹植对曹丕手下的鹰犬爪牙的仇恨和愤慨,实际是对其兄曹丕对他们弟兄残酷迫害的抗议。
这首诗是继屈原《离骚》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首长篇抒情诗。诗的正文共80句,400字,篇幅之长,结构之巧,感情之深都是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罕见的。全诗气魄宏伟,结构严谨。曹彰之死有如一个阴影笼罩全篇,由此构成的悲剧气氛,在序文和一、五、六、七各章里都反覆渲染,突出了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中间“欲济川无梁”,“中途绝无轨”,“欲还绝无蹊”的“三无”,把作者走投无路,进退失据,悲愤交加的境遇和心情联结起来,并使文气贯通,前后勾连,全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全诗结构的浑然一体,和各章之间运用辘轳体有密切的关系。辘轳体即修辞学里的“顶真格”,它要求行文在段与段或句与句之间用相同的字句相互衔接。古代《诗经》中的《大雅·文王》和《大雅·既醉》两篇;乐府诗《平陵东》、《西洲曲》都运用了这种形式。《赠白马王彪》除第一章和第二章没有使用辘轳体(《古诗源》把第一章和第二章视为一章)之外,其余各章都用了。如第二章的末句是“我马玄以黄”,第三章的首句就是“玄黄犹能进”;第三章的末句是“揽辔止踟蹰”,第四章的首句就是“踟蹰亦何留”,下皆仿此。这种手法能够使结构紧凑、段落分明而又便于人们记忆和传诵。
此诗抒情的方式也时有变化,有时直抒胸臆,有时却把抒情和叙事、写景结合起来。“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看起来是叙事,实际是抒情。第四章借景抒情,情景相生,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中的寒蝉、归鸟、孤兽都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冷落空旷的秋季原野,也是当时诗人所处的政治环境的形象再现。
另外,恰当的比喻也是此诗的特色之一。作者把监国使者比之为“鸱枭”、“豺狼”和“苍蝇”,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些比喻不仅可以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且免于授人以柄。
这是一首闺妇思夫之作。题目为“春情”显然是写男女的爱慕之意,而全曲描写一位年轻女子的相思之情,读来侧恻动人。全曲分为四个层次:首三句说少女陷入了不能自拔的相思之病;次三句极表少女处于相思中的病态心理与神情举止;后二句则点出少女害相思病的原因;最后宕开一笔,以既形象又含蓄的笔墨逗露出少女心巾所思。全曲一气流走,平易简朴而不失风韵,自然夭成而曲折尽致,极尽相思之状。
“平生不会相思”三句,说明这位少女尚是初恋。情窦初开,才解相思,正切合“春情”的题目。因为是初次尝到爱情的琼浆,所似一旦不见情人,那相思之情便无比深刻和真诚。有人说爱情是苦味的,“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已道出此中三昧。这三句一气贯注,明白如话,然其中感情的波澜已显然可见。于是下面三句便只体地去形容这位患了相思病的少女的种种神情与心态。
“身似浮云”三句,是漂亮的鼎足对。“身似浮云”表现了少妇坐卧不宁的心态;“心如飞絮”表现了少妇的魂不守舍;“气若游丝”表现了少妇因思念而恹恹欲病的形态。作者通过对少妇身、心、气的描写,将少妇“便害相思”的情态表现得淋漓尽致。短短几句,就足见女主人公的相思之苦、恋情之深。
“空一缕余香在此”,乃是作者的比喻之词,形容少女孤凄的处境。著一“空”字,便曲尽她空房独守,寂寞冷落的情怀;“一缕余香”四字,若即若离,似实似虚,暗喻少女的情思飘忽不定而绵绵不绝。至“盼千金游子何之”一句才点破了她愁思的真正原因,原来她心之所系,魂牵梦萦的是一位出游在外的高贵男子,少女日夜思念盼望着他。这句与上句对仗成文,不仅词句相偶,而且意思也对应,一说少女而一说游子,一在此而一在彼,然而由于对偶的工巧与意思的连贯,丝毫不觉得人工的雕凿之痕,足可见作者驾驭语言的娴熟。
最后四句是一问一答,作为全篇的一个补笔。“证候”是医家用语,犹言病状,因为上文言少女得了相思病,故此处以“证候”指她的多愁善感,入骨相思,也与上文“害”字与“气若游丝”诸句给合。作者设问:什么时候是少女相思最苦的时刻?便是夜阑灯昏,月色朦胧之时。这本是情侣们成双作对,欢爱情浓的时刻,然万对于茕然一生独一身的她来说,忧愁与烦恼却爬上了眉尖心头。不可排遣的相思!
这首曲子语言上的一个特色便是首三句都押了同一个“思”字,末四句则同抑了一个“时”字,不忌重复,信手写去,却有一种出自天籁的真味。这正是曲子不同于诗词的地方,曲不忌俗,也不忌犯,而贵在明白率真,得天然之趣,一也就是曲家所谓的“本色”。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