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觉睡醒虽短暂梦中却仿佛已过百年,只可惜自己没有神仙道术可以留在梦境之中。
野草花开花落,鸣鸠仍相乳相酬。
旧时的小路已被杂草掩盖只能另辟小径,朱红色大门歪歪斜斜隐约可见其后的雕廊画楼。
想要痛饮一杯只憾无人对饮,只能看着眼前的颓败景象感叹物是人非,心中一时愁绪难平。
注释
午枕:即午睡。
鸣禽:为雀形目鸟类,种类繁多。鸣禽善于鸣叫。
蹊:小路。
敧斜:歪斜不正。
此篇与《记游松风亭》作于同时同地。这是一篇写得非常优美的游记,描述自己和小儿子苏过泡温泉和游览佛迹院的一天经历,表达了东坡清素的闲情逸致,以及随遇而安、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此文叙次井然,寥寥数语,描景物如画,详略得当,情景交融。
文章开篇简洁交代了游览的时间和地点后即展开具体的描写。首先写白天游览所见,主要写了温泉、悬瀑和佛迹三景,描写时抓住了三景各自的特色。
写温泉,着眼于水温之高:“热甚,其源殆可熟物。”因为二人均在其中洗过澡,故体会甚为真切。写悬瀑,着眼于它的形态,由于瀑布高达百仞,悬瀑下的山岩有八九层凹曲,每个凹曲处都形成一个水潭,而“深者缒石五丈不得其所止”,通过深潭的描写进一步显示了悬瀑水冲击力之大;最后写悬瀑倾泻时“雪溅雷怒,可爱可畏”,虽然只用了八个字,但把悬瀑的形态、颜色、声势和游人的感受都写到了,精练至极写佛迹,着眼于它的数量之多:“水崖有巨人迹数十,所谓佛迹也。”
接着写夜游所见,主要写山烧和到江心划船的情景。写山烧虽只用了“火甚”二字,但那火光熊熊的景象写的十分逼真:写“击汰中流”的情景虽只用了“掬弄珠璧”四个字,但那江月倒映水中的美丽姿态和父子二人捧水弄影的幽雅情趣皆盎然于纸上。
最后简写回家后饮酒、进食、醉态、失眠和写作本文的情况,作为文章的结束。
这篇游记,全文不过一百四十字左右,却把白水山一带主要的景观和这些景观的特色都逼真地写了出来,还记了一整天的游览过程,写出了游人的情趣,十分精练喜人,由此可以看出苏东坡文字技巧的娴熟高明。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秋夜抒怀之作,具有李后主词的一般风格。它没有用典,没有精美的名物,也没有具体的情事,有的只是一种顾影自怜,空诸一切的观念。一切都是那么朴素,那么明白,却又令人低回与困惑。大约是词人后期之作吧。读这类词,最要玩味其中环境氛围的创造,和抒情主人公浅貌下的深衷。
“昨夜风兼雨,帘帏飒飒秋声。”开头两句是说,昨天夜晚,风雨交加,遮窗的帐子被秋风吹出飒飒的声响,窗户外传来了令人心烦的风声雨声,整整响了一夜。首两句写秋夜风雨,完全是白描化的。表面看来,风雨大作,怪嘈杂的,其实除了“飒飒秋声”外,此时更无别的声音,反而见出夜的寂静。令读者觉得其境过分清冷,几乎要倒抽一口冷气。此种词句,最见后主本色。
“烛残漏断频欹枕,起坐不能平。”这两句是说,蜡烛燃烧得所剩无几了,壶中水已漏尽,我不停的多次起来斜靠在枕头上。躺下坐起来思绪都不能够平稳。这两句出现了抒情主人公,这人物给读者的第一个印象便是他过于清醒,他熬到“烛残”,听得“漏断”(更鼓歇),可见是一夜未曾入眠了。这清醒状态的描写,正好逼出下片的感慨。另一个印象便是它方寸烦乱,“频欹枕”的“频”字,表明他在床上是辗转反侧,五内俱热。后来干脆不睡了,但内心仍不平静,表现在动作上便是“起坐不能平”。他到底为什么,这恰恰是词人不喜道破的。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这两句是说,人世间的事情,如同流水东逝,说过去就过去了,想一想我这一生,就像做了一场大梦,以前荣华富贵的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过片之后,全属抒情。这也许是最一般最普遍的人生感慨了,但对于不同的人,其中包含的人生体验之具体内容,则可以是各各不同的。此即《维摩经》所谓“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各各随所解”。后主词所以能引起后世众多读者的共鸣,原因也在于此。这两句中的“漫”(作空解)、“算来”,表现出一种空虚、疑惑、迷惘感,是很传神的。
“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末两句是说,醉乡梦里平坦,也无忧愁,可常去,别的地方不能去。主人公无法摆脱人生的烦恼,却是因为他太清醒,太执着。最后两句,说穿了便是一醉解千愁,可词人换了个比喻性的说法——“醉乡路稳”,则其反面是醒者行路之难,故云“此外不堪行”。
全词比较鲜明地体现了李煜后期作品的特色:情感真实,清新自然。尤其是这首词,作者对自己的苦痛毫不掩饰,把自己的人生感慨明白写出,不假饰,不矫情,简洁质朴,有现实感,虽然思想情调不高,但艺术价值不低。
这首诗是诗人表现自己精神世界的佳作。此诗表面是写独游敬亭山的情趣,而其深含之意则是诗人生命历程中旷世的孤独感。诗人以奇特的想象力和巧妙的构思,赋予山水景物以生命,将敬亭山拟人化,写得十分生动。作者写的是自己的孤独和自己的怀才不遇,但更是自己的坚定,在大自然中寻求安慰和寄托。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这首五绝的前两句是说,群鸟高飞无影无踪,孤云独去自在悠闲。
前两句看似写眼前之景,其实,把孤独之感写尽了:天上几只鸟儿高飞远去,直至无影无踪;寥廓的长空还有一片白云,却也不愿停留,慢慢的越飘越远,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厌弃诗人。“尽”、“闲”两个字,把读者引入一个静的境界:仿佛是在一群山鸟的喧闹声消除之后格外感到清静;在翻滚的厚云消失之后感到特别的清幽平静。因此这两句是写“动”见“静”,以“动”衬“静”,正烘托出诗人心灵的孤独寂寞。这种生动形象的写法,能给读者以联想,并且暗示了诗人在敬亭山游览观望之久,勾画出他独坐出神的形象,为下联作了铺垫。
这两句的意象以“众星拱月”式并置,前句中心词“鸟”是中心意象,加上“飞”字形成一个复合意象,强化动态表现意义。“众鸟”原可以让读者联想到山中闲静宁谧的场景,群鸟儿在空山中婉转鸣啼,有一种格外的逸趣,而眼前,众鸟高飞,离人越来越远,“高”字起到一个拓展空间的作用,抬头仰望,空阔的蓝天上,鸟儿在远走高飞,直至看不见。一个“尽”字,增强了此句的表现力度,表现出李白此时的万般惆怅。后句“云”为中心词,与“去”复合,默默的云也在渐渐飘走。而云并非满天白云,原本就只是“孤云”无伴,偏偏还悠闲地慢慢地飘离。诗人以“闲”写出了孤云的状态,突出了离去的过程,让读者在品味孤云离去的状态时,感知诗人内心的不忍和无奈。
三、四两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用浪漫主义手法,将敬亭山人格化、个性化。尽管鸟飞云去,诗人仍没有回去,也不想回去,他久久地凝望着幽静秀丽的敬亭山,觉得敬亭山似乎也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自己。他们之间不必说什么话,已达到了感情上的交流。“相看两不厌”表达了诗人与敬亭山之间的深厚感情。“相”、“两”二字同义重复,把诗人与敬亭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同时,“相看”也点出此时此刻唯有“山”和“我”的孤寂情景与“两”字相重,山与人的相依之情油然而生。结句中“只有”两字也是经过锤炼的,更突出诗人对敬亭山的喜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鸟飞云去对诗人来说不足挂齿。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意境仍然是“静”的,表面看来,是写了诗人与敬亭山相对而视,脉脉含情。实际上,诗人愈是写山的“有情”,愈是表现出人的“无情”;而他那横遭冷遇,寂寞凄凉的处境,也就在这静谧的场面中透露出来了。
“众鸟”、“孤云”这种动的意象与“敬亭山”这种静的意象相反并置,时间和空间的维度里仅仅出现了量的变化,而心理的维度却产生着质的变化:有理想、有才能而在政治上遭受压抑的士大夫往往对“逝去”,对“消散”有着特殊的敏感,人事短暂,宇宙永恒,常常是他们不遇时发出的慨叹。诗人引恒久的山为知己,可能是“长安不得见”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了。就算长安招引他,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随“众鸟高飞”而去。
诗人笔下,不见敬亭山秀丽的山色、溪水、小桥,并非敬亭山无物可写,因为敬亭山“东临宛溪,南俯城闉,烟市风帆,极目如画”。从诗中来看,无从知晓诗人相对于山的位置,或许是在山顶,或许在空阔地带,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这首诗的写作目的不是赞美景物,而是借景抒情,借此地无言之景,抒内心无奈之情。诗人在被拟人化了的敬亭山中寻到慰藉,似乎少了一点孤独感。然而,恰恰在这里,诗人内心深处的孤独之情被表现得更加突出。人世间的深重的孤独之情,诗人人生悲剧的气氛充溢在整首诗中。全诗似乎全是景语,无一情语,然而,由于景是情所造,因而,虽句句是景,却句句是情,就像王夫之所说,是“情中景,景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