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上阕写景,表明春色将残。“雨打江南树,一夜花开无数。”起首二句写春到江南景色。江南多雨,连贵如油的春雨也不稍缺,所以“雨打江南树”。“雨”是飘飘洒洒的细雨,是知时节的好雨,是杏花春雨江南的春雨,而不是孟浩然《春晓》中所写的“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是催开百花的及时雨,而不是摧残百花的风雨,所以下句才说“一夜花开无数”。“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杜甫《春夜喜雨》诗句)春雨降下,一夜之间,百花盛开,万紫千红的春天来到了。这是写初春景色。但是好景不长,时不我待,转瞬之间,阳春三月已过,就到暮春时节。“绿树渐成阴,下有游人归路”。三四两句写暮春景色。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已经是“绿树成阴果满枝”了,花期已过,累累果实已经挂满枝头。古语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果树下已有游人踏出的归路,说明花期已过,游人渐少。上阕纯写春景,但写景中已露惜春之意。
下阕抒情,词人欲留住春光。“与君相逢处,不道春将暮。”一二句写词人与他的挚友刚相逢,正欲共赏美丽春景,无奈已经到了暮春,花事已残。这当然十分令人惋惜,于是词人还想作最大努力,把春光留住:“把酒祝东风,且莫恁匆匆去。”作者无法,便把希望寄托东风身上。他端着酒杯,向东风祈祷:东风呀,你继续地吹吧,不要匆匆而去。他知道,只要东风浩荡,春意便不会阑珊。通过这一举动,词人的惜春之情、留春之意便跃然纸上了。
注释
注释
恁:思,念。
这首词上阕写景,表明春色将残。“雨打江南树,一夜花开无数。”起首二句写春到江南景色。江南多雨,连贵如油的春雨也不稍缺,所以“雨打江南树”。“雨”是飘飘洒洒的细雨,是知时节的好雨,是杏花春雨江南的春雨,而不是孟浩然《春晓》中所写的“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是催开百花的及时雨,而不是摧残百花的风雨,所以下句才说“一夜花开无数”。“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杜甫《春夜喜雨》诗句)春雨降下,一夜之间,百花盛开,万紫千红的春天来到了。这是写初春景色。但是好景不长,时不我待,转瞬之间,阳春三月已过,就到暮春时节。“绿树渐成阴,下有游人归路”。三四两句写暮春景色。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已经是“绿树成阴果满枝”了,花期已过,累累果实已经挂满枝头。古语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果树下已有游人踏出的归路,说明花期已过,游人渐少。上阕纯写春景,但写景中已露惜春之意。
下阕抒情,词人欲留住春光。“与君相逢处,不道春将暮。”一二句写词人与他的挚友刚相逢,正欲共赏美丽春景,无奈已经到了暮春,花事已残。这当然十分令人惋惜,于是词人还想作最大努力,把春光留住:“把酒祝东风,且莫恁匆匆去。”作者无法,便把希望寄托东风身上。他端着酒杯,向东风祈祷:东风呀,你继续地吹吧,不要匆匆而去。他知道,只要东风浩荡,春意便不会阑珊。通过这一举动,词人的惜春之情、留春之意便跃然纸上了。
上阕说作者隐居在山水云间,夜来趁着明月垂钓,无比闲适。下阕说自己头发未白,耳朵还不聋,还很能喝酒,还当身强力壮,只是在这重重云山之间,谁能陪我喝酒呢?
这是诗人描写放浪渔隐、泛舟 垂钓的生活环境,表现了一种闲适自得之趣。蓝天浮游着层层白云,地面纵横交错着湖泊、溪流。水照碧空,云映水中,天光水色上下互融,诗人就生活在这碧水白云中间,陶醉在这大自然的怀抱里。
这诗是王维《辋川集》中的一首,描写白石滩月夜景色,清新可喜,颇堪玩味。
白石滩,辋水边上由一片白石形成的浅滩,是著名的辋川二十景之一。王维的山水诗很注意表现景物的光线和色彩,这首诗就是用暗示的手法写月夜的光线。它通过刻画沉浸在月色中的景物,暗示出月光的皎洁、明亮。如头两句“清浅白石滩,绿蒲向堪把”,写滩上的水、水底的石和水中的蒲草,清晰如画。夜色之中,能看得如此分明,这正暗示月光的明亮。唯其月明,照彻滩水,水才能见其“清”,滩才能显其“浅”,而水底之石也才能现其“白”。不仅如此,从那铺满白石的水底,到那清澈透明的水面,还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生长其中的绿蒲,它们长得又肥又嫩,差不多已可以用手满把地采摘了。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绿”字:光线稍弱,绿色就会发暗;能见其绿,足见月光特别明亮。月之明,水之清,蒲之绿,石之白,相映相衬,给人造成了极其鲜明的视觉感受。用笔都空灵、超妙。这正是司空图所推崇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二十四诗品》)的高境。
最后两句,诗人在白石滩上绘上了一群少女。她们有的家住水东,有的家住水西,都趁着月明之夜,来到这浅滩上洗衣浣纱。不言而喻,正是这皎洁的明月,才把她们吸引过来的。这就又借人物的活动中再衬明月一笔。由于这群浣纱少女的出现,幽静明媚的白石滩月夜,顿时生出开朗活泼的气氛,也带来了温馨甜美的生活气息,整幅画面都活起来了。这就又通过人物的行动,暗示了月光的明亮。这种写法,跟《鸟鸣涧》中的“月出惊山鸟”以鸟惊来写月明,颇相类似。
此诗的意境跟《山居秋暝》中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近似,幽静而有生气,乡村生活气息颇浓,与《过香积寺》、《鹿柴》那一类诗的冷寂情调、意境是迥然有别的。
此诗前两句写诗人在白石滩白天所见的清秀景色,后两句写晚上所见的景物和人物活动。诗人淡淡几笔,勾勒出一幅清浅、明朗、柔和、优美的图画,足可见月之明,水之清,蒲之绿,石之白。画面清丽优雅,盎然生机、喜悦之情溢于言外。诗写清溪白石,语言也象清溪白石,洁净洗练,朴素圆实,富有生活气息,表现了一种自然、纯真的美,也寄托着诗人对这种自然、纯真的美的追求,流露出诗人特有的诗风。
如果说《诫子书》强调了“修身学习”的重要性,那么本篇《诫外甥书》则阐述了“立志做人”的重要性。
本文一开篇,诸葛亮便开宗明义地指出“夫志当存高远”,即做人应当抱有远大的志向。具有远大的志向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先决条件,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何才能做到“志存高远”呢?围绕着“志向”诸葛亮从正反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首先,“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这几句话说明的是如何“立志”:慕先贤”即要以古圣先贤作为榜样,向他们看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的榜样能够让人奋发向上,坏的榜样则能把人拖入深渊。孔子也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会为一个人源源不断的注入正能量。“绝情欲”顾名思义,断绝情欲。情,可以指爱情、友情或亲情种种,考虑到作者写此信的对象——外甥庞涣正值年少方刚,这里的“情”应当指爱情,或男女之欲。因此,“绝情欲”应当理解为不要沉湎于爱欲。弗兰西斯·培根在《论爱情》中说:“古往今来,伟人奇才罕有沉湎于爱情而不能自拔者。”,又说“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这和“绝情欲”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弃凝滞”则是说,人生在世,总会为一些繁杂琐事所困扰,而这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或者烦恼往往可以消磨一个人的意志。因此,做到“志存高远”,站的高一些,看的远一些,人生的境界就会提升,跳出这个狭小的圈子,不为琐事所累,自然就做到了“弃凝滞”。做到以上三点,自然而然,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即使身处逆境,高远的志向也能“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其次,“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
有了上面的立志的方法,那么这里就谈到实现志向(理想)的措施了:要做到“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就是要做到能屈能伸、随遇而安,要抛出心中无关的杂念,要认真听取别人的宝贵意见,虚心学习,吸取别人的经验、要做到心胸开阔,豁达。一个人有了高远的志向,广阔的胸怀,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得失,那么,即使他暂时得不到提拔,才华不被别人所了解认可,也不会妨碍他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最后,作者又从反面进行了论述。
“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就是说如果没有远大的志向,昂扬的斗志,坚强的意志,那么这样的人生最终只能在世俗中随波逐流,被儿女情长所束缚,地位低下,在平庸中耗尽一生!
诸葛亮的这篇文章只有短短八十余字,但却有很深的内涵。做为青年人,不光要有崇高的理想、远大的志向,还必须有实现理想志向的具体可行措施和战胜困难排除干扰的毅力。不然理想就可能会成为一种空想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沦为平庸下流。诸葛亮的这封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如果志存高远、意志坚定,加之缜密地思考,然后付之于行动,就很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取得成功。反之,则必然失败。曾国藩在家书中也曾教育弟弟们要“有志、有识、有恒”。有志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这些非同寻常人物的观点都凝聚了他们毕生的人生经验在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陈子昂的《春夜别友人》共两首,这是第一首。约作于公元684年(武则天光宅元年)春。时年二十六岁的陈子昂离开家乡四川射洪,奔赴东都洛阳,准备向朝廷上书,求取功名。临行前,友人设宴欢送他。席间,友人的一片真情触发了作者胸中的诗潮。旋即写成这首离别之作。
这首律诗一开头便写别筵将尽,分手在即的撩人心绪和寂静状态。作者抓住这一时刻的心理状态作为诗意的起点,径直但却自然地进入感情的高潮,情怀颇为深挚。“银烛吐青烟”,着一“吐”字,使人想见离人相对无言,怅然无绪,目光只是凝视着银烛的青烟出神的神情。“金樽对绮筵”,用一“对”字,其意是面对华筵,除却频举金樽“劝君更尽一杯酒”的意绪而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勉强相慰的话了。此中境界,于沉静之中更见别意的深沉。
颔联“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琴瑟”指朋友宴会之乐,源出《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琴鼓瑟”,是借用丝弦乐器演奏时音韵谐调来比拟情谊深厚的意思。“山川”表示道路遥远,与“琴瑟”作为对仗,相形之下,不由使人泛起内心的波澜:“离堂”把臂,伤“琴瑟”之分离;“别路”迢遥,恨“山川”之缭绕。这两句着意写出了离情的缠绵,令人感慨唏嘘。
颈联“明月堂高树,长河没晓天”,承上文写把臂送行,从室内转到户外的所见。这时候,高高的树荫遮掩了西向低沉的明月;耿耿的长河淹没在破晓的曙光中。这里一个“堂”字,一个“没”字,表明时光催人离别,不为离人暂停须臾,难舍难分时刻终于到来了。
结尾两句写目送友人沿着这条悠悠无尽的洛阳古道踽踽而去,不由兴起不知何年何月再能相聚之感。末句着一“何”字,强调后会难期,流露了离人之间的堂堂哀愁。
这首诗中作者没有套用长吁短叹的哀伤语句,却在沉静之中见深挚的情愫。而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应不温不火。“火”则悲吟太过而感情浅露;“温”则缺乏蕴藉而情致不深。此诗写离情别绪意态从容而颇合体度,有如琵琶弦上的淙淙清音,气象至为雍雅,不作哀声而多幽深的情思。
此诗通篇畅达优美,除了开头一联因场面描写之需而适当选用华丽辞藻外,其余用语都不加藻饰,平淡自然。他所追求的乃是整首诗的深厚和雅。清人纪昀说得好:“此种诗当于神骨气脉之间得其雄厚之味,若逐句拆开,即不得其佳处。如但摹其声调,亦落空腔”。再有,此诗虽写眼前景,心中情,却有所继承和借鉴。有人指出,它“从小谢《离夜》一首脱化来”。《离夜》即谢朓《离夜同江丞王常侍作》,也是写一次夜宴。两相比较可知,陈诗在章法、用语等方面都明显受了谢诗影响。但陈子昂并没有简单地模拟前人,而是有所创新。谢诗较直露和简洁,陈诗则婉转而细腻,在结构上更善于回环曲折地精心布局,情和景的安排上,先以秾丽之笔铺写宴会之盛,次以婉曲之调传达离别之愁,再以宏大的时空背景烘托出宴会之久与友谊之长,最后以展望征途来结束全篇,层次分明。通篇情景合一,从优美的意象描写中自然地流露感情。胜于一般的离别之作。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