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共分四个部分。第一个四句组(“王子析道论,微言破秋毫。还归布山隐,兴入天云高。”)以“毫”、“高”为韵,是全诗的起首,“王子析道论,微言破秋毫。”介绍王山人并对友人才干的赞赏跃然纸上;“还归布山隐,兴入天云高。”叙事说友人要归布山了;第二个四句(“尔去安可迟?瑶草恐衰歇。我心亦怀归,屡梦松上月。”)改以“歇”、“月”为韵,是承接前一组诗,“尔去安可迟?瑶草恐衰歇。”直言对友人的不舍,希望友人能多待几天;“我心亦怀归,屡梦松上月。”说王山人要走,我也很想走,向往那种隐居生活;第三个四句(“傲然遂独往,长啸开岩扉。林壑久已芜,石道生蔷薇。”)又改以“扉”、“薇”为韵,是诗意起了转折,诗人想象王山人回到布山的情景,言语间满是向往;最后一个二句(“愿言弄笙鹤,岁晚来相依。”)和上一组诗一样,也以“依”为韵,“岁晚来相依”以讲述自己的愿望结束全诗,我也要到你那里去。全诗开头的起句到最后的结句,从述说友人要走到自己也想跟友人一样,诗人的思想从起句到结句已经经历了一个起承转合的过程。
朋友离别而去,李白有着浓浓的不舍与依依惜别之情,但只说“我心亦怀归,屡梦松上月”,把万语千言融入到景色之中,耐人寻味。虽然是赠别,却无凄凉之味。“愿言弄笙鹤,岁晚来相依”,诗人很直接的表达了向往隐居和求仙访道的生活。并据记载李白于开元(唐玄宗年号,公元713~741年)后期,曾隐于徂徕山,这首诗题中之“王山人归布山”,并说“我心亦怀归”、“岁晚来相依”不谋而合。
这首赠别诗,虽有别离之愁,却并不为愁所溺,“哀而不伤”,这也是盛唐“酬应体”五古的一个特点,离别之际,他们或许会有些伤感,但是不会沉沦其中。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讽刺属于喜剧的范畴,用鲁迅的话说,就是要“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也就是对“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以为奇的”那些“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恶”的事物,“有意的偏要提出”,给以嘲讽和鞭挞。讽刺的本领在于巧妙地运用“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抓住讽刺对象的本质特征,诉之于可笑的形象,通过貌似出乎常情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描述,表现出隐而未显的客观事物的真相,从而收到引人发笑、发人深思的喜剧效果。
此诗反映的是当时尖锐的社会政治问题:封建官府对农民敲骨吸髓的赋税剥削。全诗笔锋犀利,想象丰富,运用高度的夸张,尖锐的讽刺,近乎开玩笑的幽默语言来揭示现实,具有强烈的讽刺意义。
“渤澥声中涨小堤,官家知后海鸥知。”渤澥:即渤海。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在偏僻的渤海湾,随着经年的潮涨潮落,逐渐淤垒起了一处小小的沙洲。海鸥终日在海面上盘旋飞翔,可是最先发现这块沙洲的却是官府。
诗的开头一句描绘渤海岸边新形成了一片沙荒地的图景。这短短的七个字,反映的是一个长期、缓慢而不易察觉的大自然变化过程。这里的慢,与下句的快;这里的难以察觉,与下句的纤毫必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诗的讽刺意味更加强烈。海鸥一直在大海上飞翔盘旋,对海边的情况是最熟悉的;这片新沙的最早发现者照理说必定是海鸥,然而海鸥的眼睛却敌不过贪婪的注视着一切剥削机会的官家,他们竟抢在海鸥前面盯住了这片新沙。这当然是极度的夸张。这夸张既匪夷所思,却又那样合乎情理。它的幽默之处还在于:当官府第一个发现新沙,并打算榨取赋税时,这片新沙还是人迹未到的不毛之地——盐碱地。连剥削对象都还不存在,就打起榨取赋税的如意算盘,这仿佛很可笑,但对官家本质的揭露,又何等深刻!这首诗的第二句,夸张却已经到达极度,如果下面仍采取此法揭露官家的剥削本性,是很不容易的。诗人没有回避艺术上的困难,而是把夸张与假设推想之词结合起来,翻空出奇,更上一层。
诗的三、四句“蓬莱有路教人到,亦应年年税紫芝”,则把夸张与假想揉为一体,从虚拟的画面中进一层镂刻官府“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贪婪本性。蓬莱仙山本为神仙所居的极乐去处,其间既无尘世之争,更无苛捐杂税之扰。但官府并非不想到仙境中以掠取其间的奇珍异宝,而只是由于蓬莱“烟涛微茫信难求”、无路可通罢了。这里,假设的画面是可笑的,似乎纯属荒唐悠谬之谈,但在这荒唐悠谬的外壳中却包含着严峻的历史真实──官家搜刮的触须无处不到,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逃避赋税的净土乐园,从本质上揭示了官府心灵最深处的秘密,从中也反映了诗人爱憎分明的美好心灵。
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