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生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生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4)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作者认为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讲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达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1、2段叙述,3段议论
(8)方仲永有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1.个人原因:父亲贪图小利,目光短浅,不让他学习。
2.没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该词上片劈头三句,即作当头棒喝,揭露了宋室南渡后统治阶级在西子湖上歌舞升平、醉生梦死的生活。西湖面积并不小,作者为什么说只是“一勺”呢。或以为这是作者登高俯瞰时的一种视觉,其实不然。西湖代指临安,临安又隐寓东南半壁。南宋统治者耽乐于狭小的河山范围之内,全然将恢复中原、统一全国的大业置之度外,作者有愤于此,故云“一勺”,亦犹昔人讽刺蜗角触蛮,井底之蛙,眼界狭窄,心志低下,明眼人不难看出选择这两个字中所寓托的讥讽愤激之意,接以“渡江来”两句,作者的用心更觉显豁。“回首”两句,由眼前所见遥想早已沦亡的中原故土。“洛阳”,借指北宋故都汴京,亦借以泛指中原。宋徽宗曾派人到南方大肆搜括民间花石,在汴京造艮岳,这是北宋灭亡的原因之一。北宋已矣,花石尽矣,如今只剩下了渺渺荒烟,离离禾黍。历史的教训是如此惨痛,然而如今“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林升《题临安邸》),连在新亭哀叹河山变色而一洒忧国忧时之泪的人也找不到了。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记载说:“过江诸人(指晋室南迁后的统治阶级上层人物),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三国吴时所建,在今南京市南),藉卉(坐在草地上)饮宴。周侯中坐而叹曰:‘风景不殊,举目有河山之异。’皆相视流泪。惟王丞相(王导)愀然变色曰:‘当共戮力王室,克复神州,何至作楚囚相对!’”这里就是用的这个事典。“更不复、新亭堕泪”,语极沉郁。东晋士人南渡后,周侯等人尚因西晋灭亡,山河破碎而流泪,现在就是这样的人也没有,他们只知一味“簇乐红妆摇画舫”,携带着艳妆的歌妓,荡漾着华丽的游船,纵情声色于水光山色之中,还有谁人能像晋代的祖逖一样,击楫中流,誓图恢复呢。“千古恨,几时洗?”故意用诘问语气出之,其实则是断言当权者如此耽于佚乐,堪称千古恨事的靖康国耻便永无洗雪之日了。悲愤之情,跃然纸上,几于目眦尽裂。
换头三句转写自己和其他人才不被重用的愤懑之情,既与上片歌舞酣醉,不管兴亡、毫无心肝的官僚士大夫作鲜明的对比,又同上片“问中流、击楫何人是”一句相呼应。“余生”句用《后汉书·范滂传》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作者在这里自比范滂。“更有谁”两句,用姜子牙、傅说两人的事典。相传姜子牙隐居磻溪(今陕西宝鸡东南)垂钓,周文王发现他是人材,便用为辅佐之臣,后终于佐武王消灭了商朝。相传傅说在傅岩(今山西平陆)筑墙,殷高宗用为大臣,天下大治。姜、傅两人,在这里代表当代“未遇”、“未起”的人材。三句意为当今人材多的是,问题在于统治者没有发现、没有起用而已。国势危殆,人材不用,统治阶层凭借什么来抵御强大的元蒙军队。“国事”两句,自问又复自答:只是倚仗“衣带一江”罢了。朝廷不依靠人材,徒然凭借长江天险,甚至还可笑地说是“江神堪恃”。这里再一次对当权者进行了无情的冷嘲热讽。朝廷重臣颟顸昏聩,像北宋初期“梅妻鹤子”、隐居孤山的林逋那样自命清高的士大夫们又如何。“但掉头、笑指梅花蕊!”问他们救亡之事,他们却顾左右而笑道:“你看,梅花已经含苞待放了!”作者对这些人深表不满之意,与有澄清天下之志,有姜、傅之才具的爱国志士又是一个对比。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揭露、对比,最后逼出“天下事,可知矣”六字收束全篇,在极端悲愤之中,又发出了无可奈何的浩叹,读之令人扼腕,使人发指。
作者在词中表达了对国事的深刻的危机感,揭示了南宋小朝廷岌岌可危的现状,批判、讽刺了酣歌醉舞的南宋执政者和逃避现实的士大夫。这些揭露和鞭笞,是通过近乎议论散文的笔法,一系列的设问、发问,以及纵、横两个方面的反复对比,一层递进一层、一环扣住一环地表现出来的。
“与子别无几,所经未一旬”,写分别之日并不长,只有短短的十天。这两句为后面写二人感情之深做铺垫。
“我思一何笃,其愁如三春”,我对你的思念是多么深重,虽然分别没几天,但我的感觉如同分别了好多年那样漫长。此句明显套用《诗经·王风·采葛》中“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之诗句的意境。
“虽路在咫尺,难涉如九关”,这里将相距之近与相见之难对比,更加重了对友人的思念。刘桢《赠徐干》“谁谓相去远,隔此西掖垣……我独抱深感,不得与比焉”之句,二人处于不同的部门:刘祯因罪被拘禁,而徐干为官在西掖园,两地很近,但两人却无故不得相见,因此才有路在咫尺,难涉九关之叹。
“陶陶朱夏德,草木昌且繁”全句说,盛阳的夏季,草木是那样的昌盛而繁茂。全诗前六句写情,结尾两句写景,以草木之繁茂喻比诗人与刘桢情谊之绵长,融情于景,以景写情,情景交融,表现出无限的回味和深长的意境。
这首诗明白如话,无丝毫矫揉造作,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诗歌以“与子别无几”领起,以“其愁如三春”相接,极写相思之深;以“虽路在咫尺”与“难涉如九关”相对比,续写相见之难。在相别与难见的内心情感矛盾冲突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作者思念友人的思想情感。
全诗只有八句,四十个字,从其所表达的形象的生动性和情感的丰富性中,可见诗人之功力。
今人谈古诗,常常会有不同的角度。研究者注意较多的是作品的真伪及本事出处;而一般读者欣赏的则是诗的本身所能带来的审美情趣。例如关于旧题为汉代苏武和李陵的五言诗,就存在这个问题。宋代文豪苏轼因不满《文选》的编选,首先在相传为苏、李的长安送别诗中读出了“江汉”二字,便据以怀疑是后人的伪作。而以博学著称的洪迈,也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三首》诗中发现了“盈觞”之“盈”犯了汉惠帝的讳,于是愈坚苏轼之说。后来明清及近代学者顾炎武、钱大昕和梁启超等人也展转相承,于是苏、李诗之伪几成定谳。而今人汪辟疆先生却力排众议,以为《文选》中《苏武诗四首》为别李陵之说起于唐代,“江汉”、“盈觞”也难定二人诗之伪,他主张“与过而疑之,宁过而存之”(《汉魏诗选按语》)。至逯钦立先生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即基本采取了“存之”的态度。不过他采取了一种比较审慎的方式,这就是既不认为是苏、李之作,同时也不认为是“六朝拟作”,而是把这些作品均归入东汉卷,并系之于“李陵录别诗二十一首”。以上是历代学者从考证角度来谈苏、李诗的一些概况,与今天从欣赏角度来读这些作品有所不同。不过,至少有二点是不应忽视的,即《文选》和《古文苑》所传苏武、李陵诗是汉代作品(苏轼亦谓这些诗“非曹、刘以下诸人所能办”),但所写内容又与历史上西汉时苏武与李陵之别无关。这是考据为今天鉴赏这些诗作提供的基本点,读者需注意。
“骨肉缘枝叶”是《文选》所录《苏武诗四首》中的第一首。这首五言诗抒写兄弟骨肉的离别之情,用笔浑重朴厚,风格淡中见醇,近而犹远。
诗一开始,作者就用“骨肉”二字直接说出诗中“我”与“远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然后再以“枝叶”作比喻,进一步暗示和强调这种关系的亲密。按理次句应顺着这层意思往下写,可是诗人却把笔触转向了与“骨肉”不同的另一种关系,这就是人世间亲朋好友间的交往。“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二句继续由此生发,写天下朋友之交都能亲如兄弟,不忍相别。这里诗人巧妙地借知己挚友托出“兄弟”二字与前“骨肉”二字相应,同时又借朋友相别预为后文骨肉之离作陪衬。“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二句紧接进层递进,不仅回映首句,离而复即,而且退而后进,领起下文,其用笔直中有曲,折转顿挫。前人曾谓“况我连枝树’承上四海兄弟,言此密友亲交,尚为兄弟,况真兄弟乎?”(方东树《昭昧詹言》)诗人用意在写兄弟之亲,而先借密友为喻,从而使兄弟之亲更为突出。“昔为”以下四句想象与兄弟相处时和离别后二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前者“常相近”,一如“鸳与鸯”,何其相得;后者别如“参与辰”、“胡与秦”,几多哀愁!在此相处时的亲密无间、形影不离与离别后的相距千里、后会无期,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比。这四句一前一后两两相对,看似重复拙钝,却也反映出诗人处于人生变故中那种不堪回首、无法预期的复杂心态。
“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二句既承上而言,说出了兄弟平时相处弥觉珍贵、离别后尤感痛苦的原因,又为下文对临别饯行、樽酒留人的描写预作交代。汉诗转折、联结高妙,浑然一体而不见针迹线痕,于此可悟。然而这二句的好处还不仅见之于它在全诗结构中所起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以浅显的语言,说出了一种人生中的宝贵体验:这就是当一个人要失去某件东西时,会超乎异常地体会到它的珍贵。人与物的关系是这样,人与人的关系更是这样。诗人正是在离别在即时,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为将要远行的亲人饯别时,一再要以酒相赠,以酒留饮,以酒叙情。酒是消愁物,诗人当时的心情和行人当时的心情,都在这种赠别和留饮中表露无余。“鹿鸣”二句系化用《诗·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意,有兴起和借喻设筵饯别之妙;末四句状写赠别留饮情状,言近意远,词浅味浓。人至临别而以杯酒相赠,愿以此挽留片刻而畅叙平生之亲,此景此情不能不令人唏嘘。后代不少传诵千古的名句,如梁代江淹《别赋》中的“可班荆兮赠恨,唯尊酒兮叙悲”、唐代诗人王维《阳关曲》中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等,所写也正是这种景和这种情。
即事为诗,比较自由随便,不象军国大题目那么庄严。小斋即事.当然要与小斋生活情事相关。这首诗即从小斋常具之物琴,棋上着眼。不过诗并没有去描写琴棋生舌,而是借琴、棋二物以写志抒怀.显得机杼独出,别开生面。
首联单刀直入,直陈本意。但由于所言均出常情之外,便有一种新颖引入的力量。怜,是爱的意思。爱琴,一般说来,自然是因为喜音,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竹里馆》),是把琴弹出声来,意在音,而不在琴,传说陶渊明抚无弦琴,不一定可靠。即使确有其事,当其抚时,也是在意想中听到了琴声.作者则不然,爱琴不是为了听音,而是为其“弦直”。爱棋,一般说来,自然是为了较智消闲,作者又不然,爱棋不是为了对弈娱戏,而是因其“局方”。“局”即棋盘,方形。二句都是在琴、棋上寻其品。言在物“品”,意在人“品”。“直”就是正直,不邪僻;“方”就是有棱角,不圆滑。作者在宋徽宗宜和三年(1121)登进士第后,曾官监察御史,“封驳不避权贵”,他的为官态度正好作“方”、“直”的注脚。
次联二句分承首联,是对首联句意的补说。“未用较得失”承“爱棋”句,因为只爱“局方”,不在对弈,所以没有用它较量胜负输赢;“那能愈宫商”承“怜琴”句,因为只爱“弦直”,不在音声,所以没去愈宫商五音。有了这两句,上两句句意更加显豁,对“为弦直”、“因局方”具有突出和强调的作用,并非赘语。
以“方”、“直”自守,其结果如何呢?便过渡到下两联。
前两联言心之所尚,后两联言行之结局。古谣谚云:“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在南北宋之交腐败现实中,方直自然更无容身之地。所以,年纪愈长,世也愈加疏远。不是诗人有意疏世,而是正直乃为浊世所疏,“拙”是与“巧”相对的。便佞应世,自能圆转自如,所以为“巧”;直道而行,百途不通,所以为“拙”。因此,一拙万事皆妨。二句字字是说己,却无字不是讽世,反语藏锋,颇多余韵。
末联将诗意再推进一步。虽然琴棋二物始终相随,方直之品持守不变,却只落得小斋独处,无关乎国家兴亡了。感慨由一己浮沉提升到了家国兴亡的高度,诗境更高了。方直主人无关国家兴亡,那么什么样人占据着有系国家兴亡之重位呢?联系到徽宗以来,蔡京等“六贼”当路,国事日非的时局,更可体会到这联感慨之深。但表现上又是多么含而不露.这联同时又回扣首联的琴棋,使首尾紧密关合。
全诗主要是以陈述语说理抒慨,这样的诗最不易写好。由于作者抓住琴棋二物生发,便饶有趣味,并赋予琴、棋的品格以鲜明的形象性,构思极巧。吕本中、陈与义曾评沦刘一止的诗说:“语不自人来”,大约也正是感受到了诗人标格甚高,较少俗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