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生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生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4)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作者认为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讲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达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1、2段叙述,3段议论
(8)方仲永有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1.个人原因:父亲贪图小利,目光短浅,不让他学习。
2.没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咏物词主要是借物抒情或托物言志,到南宋时,咏物词已进入成熟期,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更重视写作技巧和形式美。史达祖的这首咏物词以细腻的笔触,绘形绘神,写出春雪的特点,以及雪中草木万物的千姿百态。此词大概作于词人独处异乡时的某年初春。
词的开头便紧扣节令,写春雪沁入兰心,沾上草叶,用兰吐花、草萌芽来照应“新暖”。春风怡怡,花香草绿,但不期而至的春雪却伴来春寒,“东风”、“新暖”一齐被挡住了。“巧沁”、“偷粘”,写的是在无风状况下静态的雪景。“谩凝”二句引申前意。春雪落在碧瓦之上,只是留下了薄薄的一层,“难留”二字更进而写出薄薄的积雪也顷刻消融,由此透出了春意。唐代祖咏《终南望馀雪》诗曾云:“林表明霁色,城中增障寒。”傍晚,又值下雪,理当寒冷,而障寒“较浅”,更可见出确乎是春天即将要来临了。“行天入镜”二句,是全词中唯独正面描写春雪的。韩愈《春雪》诗云:“入镜鸾窥沼,行天马渡桥。”意谓雪后,鸾窥沼则如入镜,马度桥则如行天。以镜与天,喻池面、桥面积雪之明净,这里即借以写雪。“轻轻纤软”四字,写出了春雪之柔软细腻。天气并不严寒,又无风,雪花不易凝为大朵。因此,它才能沁入兰心,粘上草甲。前结两句,宕开一笔,以“料”字领起,展开想象。史达祖生于高宗绍兴末年,其祖籍是汴京,无缘省视家乡。此处“故园”当指他在临安西湖边的家。其《贺新郎·西湖月下》词有“同住西山下”之句,西山即灵隐山。这里用双燕传书抒发念故园、思亲人之意。重帘不卷乃“春雪”、“障寒”所致,春社已过,已是春燕来归的季节,而重帘将阻住传书之燕。睹物伤情,异乡沦落之感溢于言表。
过片续写春雪中的景物。柳眼方青,蒙雪而白;杏花本红,以雪见素,状物拟人,笔意精细。接着笔意一转,连用两典写人。“旧游忆着山阴”,用王徽之雪夜访戴逵,至门而返的典故:“后盟遂妨上苑”,用司马相如雪天赴梁王兔园之宴迟到的故事。梅溪颇具浪漫气质,面对一派雪景,不由想起古之文人雅士踏雪清游的情景,不禁心向往之。“熏炉”二句,上承“障新暖”及“障寒较浅”之意。春天已来临,春雪却意外降临,使闲置不用的“熏炉”重又点起;春雪推迟了季节,冬装还得穿些时候,做春衫的针线且可放慢。后结二句补足前两句。“凤鞋”系妇人饰以凤纹之鞋。“挑菜”指挑菜节。唐代风俗,二月初二日曲江拾菜,士民游观其间,谓之挑菜节。宋代沿袭了这种风俗。“灞桥”句又用一雪典。据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七载:郑綮曰:吾“诗思在灞桥风雪中驴子上”。这里扩展开来说,暗示即使到了挑菜节,仍是寒气未褪,人心倦出的因素仍在,暗示出词人心境在这大地复苏时节的凄凉仍旧。江浙一带有民谚谓:“清明断雪,谷雨断霜。”挑菜节下雪不足为怪。
这首咏雪词立意上虽无特别令人称道之处,却给人以美感,而成为梅溪咏物词中又一名篇,其妙处全在于其精工刻划。此词题为“咏春雪”,却无一字道着“雪”字,但又无一字不在写雪。且全词始终紧扣春雪纤细的特点来写,“巧沁兰心,偷粘草甲”之春雪,决不同于“战罢玉龙三百万,败残鳞甲满天飞”之冬雪,“碧瓦难留”、“轻松纤软”均准确把握了春雪的特征。这首词咏物又不滞于物,前结及下片“旧游”以下六句,均不乏想象与议论。虚笔传神,极有韵味。梅溪精于锻句炼字,如“青未了、柳回白眼,红欲断、杏开素面”这一联,以柳芽被雪掩而泛白称之“白眼”,又以杏花沾雪若女子涂上铅粉,而谓之“素面”。在不经意中用了拟人手法。“青未了”、“红欲断”,准确地把握了分寸,笔致细腻,空灵而不质实。后结二句,《花庵词选》谓其“尤为姜尧章拈出”,陆辅之《词旨》也将其录为警句,其长处也在于含蓄蕴藉。“凤鞋”借指红妆仕女,“挑菜”点明节令,“灞桥”隐含风雪。用一“恐”字领起,显得情致婉约,清空脱俗。姜夔评梅溪词“奇透清逸”,此词可为代表。
上片追述春光中无缘赏花的缺憾。起笔三句写春天衙斋生活小景,大意是,在今春花开时节,整日深锁斋院,面对袅袅茶烟,只觉一派寂寥。点明“花时”,不单交代了节候,更暗含着词人赏花的兴致,而实际上整天所面对的却是“茶烟”,这使作者感到扫兴。原来,这年春夏间密州地区旱灾蝗灾严重,身为州郡长官的苏轼斋戒吃素,忙于到常山祭神祈雨,所以压根儿顾不上赏花,——这是苏轼在此篇词序及《祭常山祝文五首》之一中所说的。在今天看来,苏轼的作法未免可笑,但历史地看,他忧民所忧,关怀民生疾苦的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的。在这大好春光中,词人踪迹所至,看到“但有绿苔芳草,柳絮榆钱”,如此而已。言外自然也以良辰美景“不获一赏”而感到遗憾。那么,是否因诸城僻处北国,没有赏花的去处,或者竟无花可赏。以下六句全以“闻道”二字领起,着力写出赏花的好去处,以及“方春牡丹盛开”,花事之盛。不言而喻,这对于浸泡在比较单调乏味的仕宦生活中的词人来说,具有多么巨大的诱惑力。如果说“长”、“古”、“甲”、“名”这些词语传出了词人对春游热点向往的心态的话,那么“国艳带酒,天香染袂”这两句化用唐诗成句,就花王牡丹的色、香进行渲染,更写出对“方春牡丹盛开”的情有独钟。然而词人终究误了佳期,未能如愿以偿,那么他内心的惆怅也就可想而知了。
下片写秋日赏花的感触。换头“清明过了”三句,承上叙事,写暮春花尽的悲哀。“清明过了”,交代时令,表明“花时”已过。“残红无处”,写出“国艳”、“天香”荡然无存的可悲现状。“对此泪洒樽前”,则以重拙之笔直述悲悼之情与沉痛之感。这与前片“闻道”六句叙写的内容有因果联系,或者说前后内在的脉络是相通的,因而使词人在此抒写的情感是真实可信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上片至此全是铺垫,意在突出秋日牡丹的可贵。“秋向晚”三句,便转到写当前秋日牡丹:在这晚秋已近的时节,为什么一枝牡丹忽然开放,默默地朝着我,而香艳如故呢?“秋向晚”,与前文的“花时”、“清明过了”相照应,明点词序中的“九月”这一特定时间。“一枝何事,向我依然”二句,问得无理而有情。本来,作为自然事物的牡丹花开花落,自有其自身的规律或原因,是与人事无关的,所以说词人问得无理。而这一问曲折地表现词人某种微妙的感情:这一枝牡丹仿佛深知词人“方春牡丹盛开”而“不获一赏”的苦衷,因而赶在寒冬到来之前又一度开放,以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词人在心理上的缺憾得以填补后的欣慰,对“千叶一朵”的激赏以至道谢等,都余味曲包了。秋日牡丹虽是词人所写的重点,但词人并未展开描写,仅用“依然”二字映带上文,便收到了以少总多的艺术效果,这是词人用笔精炼与老到之处。最后五句紧承前三句,着重写对秋日牡丹的感触:眼前的盛会姑且抓住这短暂的时光,因为秋风不会宽容牡丹,使之常葆艳丽的姿色。牡丹啊,你不如多加珍重,留住尽可能多的春容,以待明年争新斗艳。词人没有陶醉在对秋日牡丹的欣赏之中,凭着他过人的悟性,很快意识到好景不长,意识到自然界的制约因素。“高会聊追短景,清高不假馀妍”两句,扣住词序中“置酒”会客一事,表现了对当前美景的极度珍惜,以及对“美人迟暮”的担忧,富有自然哲理的意味。结穴三句转为词人对秋日牡丹的劝说,语浅情深,出人意表,表露了词人对名花爱赏的真诚,也寄寓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可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从结构上看,“春态”、“明年”与开篇的“花时”、“今岁”遥相呼应,不过后者是写实,前者仅是悬想罢了。
这首词颇有几分像写景词或咏物词,其实都不是。这是一首表现生括实感的写怀之作。词人为百姓疾苦而操劳、奔走,而置一春花事于不顾(虽然“花时”是他所由衷喜爱的),确实从一个侧面表现出词人尽瘁民事的可贵精神。但这首词主要的思想意义并不在于此。词人显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才子佳人一流人物,可是他对牡丹花开花谢那样多情善感,只有一个较合理的解释,这便是词人热爱生活,热爱人生。因为春日盛开的牡丹是人间美好事物的象征,秋日牡丹一枝独放,则可视为不寻常的年头偶尔提供的补偿,所以词人倍加关注,实在是热爱生活、热爱人生的生动体现。苏轼的人生态度具有多重性,主要有三个层面:怀抱理想和热情,热心于济苍生安社稷的事业,即抱有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这是一个层面;追求超越现实功利的审美人生态度,力求无往而不乐,这是又一个层面;更多地从人性出发,执着于现实人生,随处表现出对生活和人生的热爱,这是第三个层面。这第三个层面与苏轼诗人的气质以及坦诚、真率的个性,也都有绝大关系。表现这第三个层面的诗词作品,尽管有士大夫化的成分(如这首词写到的置酒清客的方式——“高会”),但与实际生活的距离比较接近。
词的上半阕主要是刻画王长官的高洁人品,下半阕则描绘会见王长官时的环境、气氛,以及东坡当时的思绪和情态。
上阕全就王长官其人而发,描绘了一个饱经沧桑、令人神往的高士形象。前三句“三十三年,今谁存者,算只君与长江”,一开篇就语出惊人不同凡响,在将长江拟人化的同时,以比拟的方式将王长官高洁的人品与长江共论,予以高度评价。“凛然苍桧,霜干苦难双”二句喻其人品格之高,通过“苍桧”的形象比喻,其人傲干奇节,风骨凛然如见。王长官当时居住黄陂(今武汉市黄陂区),唐代武德初以黄陂置南司州,故词云“闻道司州古县,云溪上、竹坞松窗”。后四字以竹松比喻托衬他的正直耿介。“江南岸”三句是说倘非王先生送陈慥来黄州,恐终不得见面。语中既有词人的自谦,也饱含作者对于王先生人品的仰慕之情。
过片到“相对残釭”句写三人会饮。“摐摐”二字拟(雨)声,其韵铿然,有风雨骤至之感。“疏雨过,风林舞破,烟盖云幢”几句,既写当日气候景色,又通过自然景象的不凡,暗示作者与贵客的遇合之脱俗。“愿持此邀君,一饮空缸”,充满了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豪情。“居士先生老矣”,是生命短促、人生无常的感叹。“真梦里,相对残缸”,写主客通宵达旦相饮欢谈,彼此情投意合。
末三句写天明分手,船鼓催发,主客双方话未尽,情未尽,满怀惜别之意。
全词“健句入词,更奇峰特出”,“不事雕凿,字字苍寒”(郑之焯《手批东坡府府》),语言干净简练之极,而内容,含义隐括极多,熔叙事,写人、状景、抒情于一炉,既写一方奇人之品格,又抒旷达豪放之情感,实远出于一般描写离合情怀的诗词之上。词中凛然如苍桧的王先生这一形象,可谓东坡理想人格追求的绝妙写照。
文章题目标明“记游”,本可记述游历经过和松风亭的由来及四周的景物。但苏轼非为叙事,而是明理。从“意谓如何得到”,悟出世间“有甚么歇不得处”的道理。这种即时放下,随遇而安,“当甚么时,也不妨熟歇”的旷达态度,正是苏轼从自己丰富的人生磨砺中,触动外物,偶然得之的。一件本来令人沮丧的遭遇,换个角度想,豁然开朗,“由是如挂钩之鱼,忽得解脱”。这种思考方式,在后来贬谪过程中不断从苏轼笔下表现出来,这既是苏轼对自己生活困境的一种积极反抗——以乐处哀,又是苏轼在具体现实中始终不堕其精神品格、自我提升到一种旷远开阔境地的呈示。
文章读来有味,是因为作者写出了他由“思欲就亭止息”到悟出“此间有甚么歇不得处”后的自得心情。这自得既表现在他对作出决定后“是心”“忽得解脱”的描述,又表现在他对“若人悟此”当有之事的想像。其实,他的自得,实是对随遇而安人生态度的肯定。小品仅记作者生活中的一点感受,并不追求情节的完整和事理的严密,思之所至,笔亦随之。又出语平淡、通俗却意味深永,能真实再现作者为人坦诚、天真、达观、有趣的一面。
文中写苏轼思绪变化过程,跌宕起伏,顿挫有致。深刻的道理能用家常话说出,真率亲切。其间几处宋时口语的运用,更能收到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