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生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生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4)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作者认为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讲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达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1、2段叙述,3段议论
(8)方仲永有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1.个人原因:父亲贪图小利,目光短浅,不让他学习。
2.没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金铜官人辞汉歌》诗中的金铜官人临去时“潸然泪下”表达的主要是亡国之恸。此诗所抒发的是一种交织着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的凝重感情。
诗共十二句,大体可分成三个部分。前四句慨叹韶华易逝,人生难久。汉武帝当日炼丹求官,梦想长生不老。结果,还是像秋风中的落叶一般,倏然离去,留下的不过是茂陵荒冢而已。尽管他在世时威风无比,称得上是一代天骄,可是,“夜闻马嘶晓无迹”,在无穷无尽的历史长河里,他不过是偶然一现的泡影而已。诗中直呼汉武帝为“刘郎”,表现了李贺傲兀不羁的性格和不受封建等级观念束缚的可贵精神。
全诗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四句是第一个层次,借金铜官人的“观感”慨叹韶华易逝,人生短暂。世事无常。诗中直呼汉武帝为“刘郎”为“客”,表现了李贺不羁的性格和不受封建等级观念束缚的精神。
中四句为第二个层次,用拟人化手法写金铜官人初离汉宫的酸苦惨凄情态,亡国之痛和移徙之悲跃然纸上。特别是“酸”、“射”两字,把主观的情和客观的物完全揉和在一起,含义极为丰富。
末四句为第三个层次,写出城后途中的情景。“衰兰”一语,写形兼写情,而以写情为主(因愁苦而“衰”);“天若”一语,设想奇伟,意境辽远,感情深沉,司马光称为“奇绝无双”;末联进一步描述了金铜官人恨别伤离,不忍离去,而又不能不离去的情怀,感人至深。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茂陵:长安附近汉武帝刘彻的陵墓。秋风客:汉武帝曾作《秋风辞》,以此称他。开头两句是说,有人夜间听见茂陵中刘郎的魂魄巡游汉宫,仗马嘶鸣;可是天亮时这一切都消失了,什么迹象也见不到。
首二句想象汉武帝的阴魂预知铜官人将被搬走,头天晚上显示灵异的情形。诗中直呼汉武帝为“刘郎”,表现了李贺傲兀不羁的性格和不受封建等级观念束缚的可贵精神。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三十六宫:汉代长安有离宫别馆三十六所。土花:指青苔。这两句写汉代遗宫的荒芜。是说,宫廷画栏前的桂树空飘着秋香,苑中青苔满地,人迹稀少。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射眸子。”东关:长安东门,这里指明所去的方向。酸风:悲风。眸子:眼中瞳人。这两句说,魏国的宫官把金铜官人装车送往遥远的魏都洛阳,出长安东门时,悲风迎面扑来,刺着金铜官人的双眼。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君:指汉主。这两句是说,金铜官人离开汉宫时,只有天上的明月陪伴着它;因怀念武帝,泪如铅水洒落。
“清泪如铅水”照应上文“酸风射眸子”,把金铜官人拟人化,想象它因为离情而落泪,同时增添了铜人落泪传说的戏剧色彩。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客:指铜人。咸阳:离长安不远。它附近有渭水,汉代改称渭城。这两句说,金铜官人从长安东去,唯有道旁枯败的兰草为它送行;天公如有感情,也将因这兴亡盛衰的变化而伤感衰老。
这两句和末两句,是记写从长安至洛阳途中的情形,情景凄凉。“天若有情天亦老”是李贺的名句,妙在反衬,以无情的天公也会伤情变老,反衬出有情的人心中将会泛起多大的波澜。这是作者对兴亡变化的感叹,也反映出它离京去国时的悲愤。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是说金铜官人带着铜盘,独自离开汉宫后,在月下荒凉之地行进;过了咸阳,越走越远,渭水的波声也逐渐听不到了。
这都是诗人的想象之词。一个“独”字,照应了上文的“画栏桂树”、“三十六宫”以及“汉月”、“宫门”,点出金铜官人不忍离别又只得离别汉宫的情状,也见出诗人辞官离开长安时的孤寂心境。
这首诗是李贺的代表作品之一。它设想奇创,而又深沉感人;形象鲜明而又变幻多姿。怨愤之情溢于言外,却并无怒目圆睁、气峻难平的表现。遣词造句奇峭而又妥帖,刚柔相济,恨爱互生,参差错落而又整饬绵密。这确是一首既有独特风格,而又诸美同臻的诗作,在李贺的集子里,也找不出几首类似的作品来。
元稹的这首《行宫》是一首抒发盛衰之感的诗,这首短小精悍的五绝具有深邃的意境,富有隽永的诗味,倾诉了宫女无穷的哀怨之情,寄托了诗人深沉的盛衰之感。
诗人先写环境。首句中“寥落”已点出行宫的空虚冷落,又着一“古”字,更显其破旧之象。这样的环境本身就暗示着昔盛今衰的变迁。而后以“宫花寂寞红”续接,此处可见运思缜密。娇艳红花与古旧行宫相映衬,更见行宫“寥落”,加强了时移世迁的盛衰之感。两句景语,令人心无旁骛,只有沉沉的感伤。
后两句由景及人,写宫女,“白头”与第二句中的红花相映衬。宫中花开如旧,而当年花容月貌的宫女已变成了白发老妇。物是人非,此间包含着多少哀怨、多少凄凉便不言而喻了。末句“闲”字与上文“寂寞”相照应,写出宫女们长年受冷落的孤寂与无奈。过去她们的一颦一笑、盛装丽服只为取悦君王,而今再无缘见龙颜,她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无聊地“闲”在冷宫。而这些宫女们所谈的仍旧是玄宗盛世。这一方面表现了她们对往昔生活的追忆,另方面也证明了如今无可言说的空虚。比较之下,那种深沉的盛衰之感越发鲜明突出而具体了。
这里,寥落古行宫中的白头宫女,还是唐玄宗时代历史的见证人。唐玄宗在其继位后期,宠幸杨贵妃,终日沉溺在淫乐酒色之中,把政务全部委给奸相李林甫和杨国忠,朝纲紊乱,谄佞当道,终于酿成安史之乱。乱后,玄宗被迫退位,赫赫不可一世的大唐王朝亦从此一蹶不振,日益走向下坡路。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曾深致感慨说:“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四句诗,已形象地概括出玄宗昏愦好色与亡国致乱的历史因由,其讽刺与揭露是十分深刻的。元稹这首短诗当然不可能象白诗那样铺张扬厉,极尽渲染之能事,他只能采取对照、暗示点染等方法,把这一段轰轰烈烈的历史高度浓缩,加以典型化的处理,从而让人回味咀嚼。寥落的古行宫,那在寂寞之中随岁月更替而自生自落的宫花,那红颜的少女变为白发老人,都深深地带有时代盛衰迁移的痕迹。白头宫女亲历开元、天宝之世,本身就是历史的见证人,“闲坐说玄宗”的由治而乱。这本是诗篇主旨所在,也是诗人认为应引以为戒的地方,却以貌似悠闲实则深沉的笔调加以表现,语少意多,有无穷之味。
二十个字,地点、时间、人物、动作,全都表现出来了,构成了一幅非常生动的画面。这个画面触发读者联翩的浮想:宫女们年轻时都是花容月貌,娇姿艳质,这些美丽的宫女被禁闭在这冷落的古行宫中,成日寂寞无聊,看着宫花,花开花落,年复一年,青春消逝,红颜憔悴,白发频添,如此被摧残,往事岂堪重新回顾!然而,她们被幽闭冷宫,与世隔绝,别无话题,却只能回顾天宝时代玄宗遗事,此景此情,令人凄绝。“寥落”、“寂寞”、“闲坐”,既描绘当时的情景,也反映诗人的倾向。凄凉的身世,哀怨的情怀,盛衰的感慨,二十个字描绘出那样生动的画面,表现出那样深刻的思想。这首诗正是运用以少总多的表现手法,语少意足,有无穷味。
另一个表现手法是以乐景写哀情。我国古典诗歌,其所写景物,有时从对立面的角度反衬心理,利用忧思愁苦的心情同良辰美景气氛之间的矛盾,以乐景写哀情,却能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这首诗也运用了这一手法。诗所要表现的是凄凉哀怨的心境,但却着意描绘红艳的宫花。红花一般是表现热闹场面,烘托欢乐情绪的,但在这里却起了很重要的反衬作用:盛开的红花和寥落的行宫相映衬,加强了时移世迁的盛衰之感;春天的红花和宫女的白发相映衬,表现了红颜易老的人生感慨;红花美景与凄寂心境相映衬,突出了宫女被禁闭的哀怨情绪。红花,在这里起了很大的作用。这都是利用好景致与恶心情的矛盾,来突出中心思想,即王夫之《姜斋诗话》所谓“以乐景写哀”,一倍增其哀。白居易《上阳白发人》“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也可以说是以乐写哀。不过白居易的写法直接揭示了乐景写哀情的矛盾,而元稹《行宫》则是以乐景作比较含蓄的反衬,显得更有余味。
这首绝句语言平实,但很有概括力,精警动人,也很含蓄,给人以想象的天地,历史沧桑之感尽在不言之中,寓意深刻,自来评价很高。王建的《宫词》,白居易的《长恨歌》,元稹的《连昌宫词》,都是长达千字左右的宏篇巨制,详尽地描述了唐玄宗时代治乱兴衰的历史过程,感叹兴亡。总结教训,内容广博而深刻。元稹这首小诗总共不过二十个字,能入选《唐诗三百首》,与这些长篇巨作比美,可谓短小精悍,字字珠玑。
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幸海上起了风浪,象山一样的海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在海里,永远不回来了。炎帝固然挂念他的女儿。但都不能用他的光和热来使她死而复生,只好独自悲伤罢了。
女娃不甘心她的死,她的魂灵变化做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象乌鸦,住在北方的发鸠山。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飞到西山去衔一粒小石子,或是一段小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回翔着,把石子或树枝投下去,要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亮的牙齿。凶恶地嘲笑着:“小鸟儿,算了罢,你这工作就算干上一百万年,也休想把大海填平呢。”
精卫在高空答复大海:“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你为什么衔恨我这样深呢?”
“因为你呀——夺取了我年轻的生命,将来还会有许多年轻无辜的生命要被你无情地夺去。”
“傻鸟儿.那么你就干吧——干吧!”大海哈哈地大笑了。
精卫在高空悲啸着:“我要干的!我要干的!我要永无休止地干下去的!这叫人悲恨的大海啊,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填成平地!”
她飞翔着,啸叫着.离开大海,又飞回西山去;把西山上的石子和树枝衔来投进大海。她就这样往复飞翔,从不休息,直到今天她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原文: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纹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